第466章 (2)[第1页/共3页]
上以绰有诚直之心,每引入阁中,或赶上与皇后同榻,即呼绰坐,批评得失,前后犒赏万计。与大理卿薛胄同时,俱名平恕;然胄断狱以情而绰守法,俱为称职。胄,端之子也。
戊戌,突厥突利可汗来逆女,上舍之太常,教习六礼,妻以宗女安义公主。上欲诽谤都蓝,故特厚其礼,遣太常卿牛弘、纳言苏威、民部尚书斛律孝卿接踵为使。
上以岭南夷、越数反,以汴州刺史令狐熙为桂州总管十七州诸军事,许以便宜处置,刺史以下官得承制补授。熙至部,大弘恩信,其溪洞渠帅更相谓曰:“前时总管皆以兵威相胁,今者乃以手教相谕,我辈其可违乎!”因而相帅归附。先是州县生梗,长吏多不得之官,寄政于总管府。熙悉遣之,为建城邑,开设黉舍,华、夷感化焉。俚帅宁猛力,在陈世已据南海,隋因此抚之,拜安州刺史。猛力恃险骄倨,何尝参谒。熙谕以恩信,猛力感之,诣府请谒,不敢为非。熙奏改安州为钦州。
秦王俊,幼仁恕,喜佛教,尝请为沙门,不准。及为并州总管,渐好豪侈,违越轨制,盛治宫室。俊好内,其妃崔氏,弘度之妹也,性妒,于瓜中进毒,由是得疾,征还京师。上觉得奢纵,丁亥,免俊官,以王就第。崔妃以毒王,废绝,赐死于家。左武卫将军刘升谏曰:“秦王非有它过,但费官物,营廨舍罢了,臣谓可容。”上曰:“法不成违。”杨素谏曰:“秦王之过,不该至此,愿陛下详之!”上曰:“我是五儿之父,非兆民炎父?若如公意,何不别制天子儿律!以周公之为人,尚诛管、蔡,我诚不及周公远矣,安能亏法乎!”卒不准。
萧摩诃子世略在江南反叛,摩诃当从坐,上曰:“世略年未二十,亦何能为?以其名将之子,为人所逼耳。”因赦摩诃。绰固谏不成,上不能夺,欲绰去而赦之,因命绰退食。绰曰:“臣奏狱未决,不敢退。”上曰:“大理其为朕特舍摩诃也。”因命摆布释之。
杨素、牛弘等复荐张胄玄历术。上令杨素与法术人立议六十一事,皆旧法久难通者,令刘晖等与胄玄等辩析之。晖杜口一无所答,胄玄通者五十四,上乃拜胄玄员外散骑侍郎兼太史令,赐物千段,令参定新术。至是,胄玄历成。夏,四月,戊寅,诏颁新历;前造历者刘晖等四人并除名。秋,七月,桂州人李世贤反,上议讨之。诸将数人请行,上不准,顾右武候大将军虞庆则曰:“位居宰相,爵乃上公,国度有贼,遂无行意,何也?”庆则拜谢,惊骇,乃以庆则为桂州道行军总管,讨平之。
帝尝乘怒,欲以六月杖杀人,大理少卿河东赵绰固争曰:“季夏之月,六合生长庶类,不成以此时诛杀。”帝报曰:“六月虽曰发展,此时必有雷霆;我则天而行,有何不成!”遂杀之。
突利本居北方,既尚主,长孙晟说其帅众南徙,居度斤旧镇,锡赉优厚。都蓝怒曰:“我,大可汗也,反不如染干!”因而朝贡遂绝,亟来抄掠边鄙。突利伺知动静,辄遣奏闻,由是边鄙每先有备。
帝晚节用法益峻,御史于元日不劾武官衣剑之不齐者,帝曰:“尔为御史,纵舍自在。”命杀之,谏议大夫毛思祖谏,又杀之。将作寺丞以课麦迟晚,武库令以署庭荒凉,摆布出使,或授牧宰马鞭、鹦鹉,帝察知,并亲临斩之。
玄月,甲申,上至自仁寿宫。
吐谷浑大乱,国人杀世伏,立其弟伏允为主,遣使陈废立之事,并谢专命之罪,且请依俗尚主;上从之。自是朝贡岁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