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65章 (1)[第1页/共4页]
己卯,立皇孙暕为豫章王。暕,广之子也。
帝以光化公主妻吐谷浑可汗世伏;世伏上表请称公主为天后,上不准。
仲春,丙辰,收天下兵器,敢私造者坐之;关中、缘边不在其例。
冬,十月,己丑,上幸长春宫;十一月,壬子,还长安。
初,张宾历既行,广平刘孝孙及冀州秀才刘焯并言其失。宾方有宠于上,刘晖附会之,共短孝孙等,斥罢之。后宾卒,孝孙为掖县丞,委官入京,上其事,诏留直太史,累年不调,乃抱其书,使弟子舆榇来诣阙下,伏而恸哭;法律拘而奏之。帝异焉,以问国子祭酒何妥,妥言其善。乃遣与宾历比较短长。直太史勃海张胄玄与孝孙共短宾历,异论锋起,久之不定。上令参问日蚀事,杨素等奏:“太史凡奏日蚀二十有五,率皆无验,胄玄所刻,前后妙中,孝孙所刻,验亦过半。”因而上引孝孙、胄玄等亲身劳徕。孝孙请先斩刘晖,乃可定历,帝不怿,又罢之。孝孙寻卒。
高祖文天子上之下
冬,闰十月,甲寅,诏以齐、梁、陈宗祀废绝,命高仁英、萧琮、陈叔宝以时修祭,所须器物,有司给之。陈叔宝从帝登邙山,侍饮,赋诗曰:“日月光天德,江山壮帝居;承平无以报,愿上东封书。”并表请封禅。帝优诏答之。它日,复侍宴,及出,帝目之曰:“此败岂不由酒!以作诗之功,何如思安时势!当贺若弼渡京口,彼人密启垂危,叔宝喝酒,遂不之省。高飃至日,犹见启在床下,未开封。此诚好笑,盖天亡之也。昔苻氏挞伐所得国,皆荣贵其主,苟欲求名,不知违天命;与之官,乃违天也。”
戊寅,上至自仁寿宫。冬,十月,戊子,以吏部尚书韦世康为荆州总管。世康,洸之弟也,和静谦恕,在吏部十馀年,时称廉平。常有止足之志,谓后辈曰:“禄岂须多,防满则退;年不待暮,有疾便辞。”因恳乞骸骨。帝不准,使镇荆州。时天下唯有四总管,并、扬、益、荆,以晋、秦、蜀三王及世康为之,当世觉得荣。
有司上言:“府藏皆满,无所容,积于廊庑。”帝曰:“朕既薄赋于民,又大经赐用,何得尔也?”对曰:“入者常多于出,略计每年赐用,至数百万段,曾无减省。”因而更辟左藏院以受之。诏曰:“宁积于人,无藏府库。河北、河东本年田租三分减一,兵减半功,调全免。”时天下户口岁增,京辅及三河地少而人众,衣食不给,帝乃发使四出,均天下之田,其狭乡每丁才至二十亩,长幼又少焉。
牛弘使协律郎范阳祖孝孙等参定雅乐,从陈阳山太守毛爽受京房律法,布管飞灰,顺月皆验。又每律生五音,十二律为六十音,因此六之,为三百六十音,分直一岁之日以配七音,而旋相为宫之法,由是闻名。弘等乃奏下请复用旋宫法,上犹记何妥之言,注弘奏下,不听作旋宫,但用黄钟一宫。因而弘等复为奏,附顺上意,其前代金石并烧毁之,以息贰言。弘等又作武舞,以象隋之功德;郊庙飨用一调,迎气用五调。旧工稍尽,其他声律,皆不复通。
开皇十二年壬子,公元五九二年春,仲春,己巳,以蜀王秀为内史令兼右领军大将军。
冬,十月,壬午,上享太庙。十一月,辛亥,祀南郊。
初,周室以来,选无清浊;及恺摄吏部,与薛道衡等鉴别士流,故涉朋党之谤,乃至获咎。未几,上曰:“苏威德行者,但为人所误耳!”命之通籍。威好立条章,每岁责官方五品不逊,或答云:“管内无五品之家。”其不呼应领,类多如此。又为馀粮簿,欲使有无相赡;民部侍郎郎茂觉得烦迂不急,皆奏罢之。茂,基之子也,尝为卫国令。有民张元预兄弟不睦,丞、尉请加酷刑,茂曰:“元预兄弟秘闻憎疾,又坐获咎,弥益其仇,非化民之意也。”乃徐谕之以义。元预等各感悔,顿首请罪,遂相亲睦,称为友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