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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资治通鉴》 1/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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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65章 (1)[第2页/共4页]

上好秙祥小数,上仪同三司萧吉上书曰:“甲寅,乙卯,六合之合也。今兹甲寅之年,以辛酉朔旦冬至,来年乙卯,以甲子夏至。冬至阳始,郊天之日,即至尊本命;夏至阴始,祀地之辰,即皇后本命。至尊德并乾之覆育,皇后仁同地之载养,以是二仪元气并会本辰。”上大悦,赐物五百段。吉,懿之孙也。员外散骑侍郎王劭言上有龙颜戴干之表,唆使群臣。上悦,拜著作郎。劭前后上表言上受命符瑞甚众,又采官方歌谣,引图书谶纬,捃摭佛经,回易笔墨,曲加诬饰,撰《皇隋灵感志》三十卷奏之,上令宣示天下。劭集诸州朝集,使盥手焚香,而读之,盘曲其声,有如歌颂,经涉旬朔,遍而后罢。上益喜,前后犒赏优洽。

冬,十月,壬午,上享太庙。十一月,辛亥,祀南郊。

庚寅,上幸仁寿宫。

庚寅,相州刺史豆卢通贡绫文布,命焚之于朝堂。

帝以光化公主妻吐谷浑可汗世伏;世伏上表请称公主为天后,上不准。

是岁,上命礼部尚书牛弘等议明堂轨制。宇文恺献明堂木样,上命有司规度安业里地,将立之;而诸儒贰言,久之不决,乃罢之。

十一月,辛酉,上幸温汤。

仲春,丙辰,收天下兵器,敢私造者坐之;关中、缘边不在其例。

夏,四月,己丑朔,赦天下。

戊寅,上至自仁寿宫。冬,十月,戊子,以吏部尚书韦世康为荆州总管。世康,洸之弟也,和静谦恕,在吏部十馀年,时称廉平。常有止足之志,谓后辈曰:“禄岂须多,防满则退;年不待暮,有疾便辞。”因恳乞骸骨。帝不准,使镇荆州。时天下唯有四总管,并、扬、益、荆,以晋、秦、蜀三王及世康为之,当世觉得荣。

夏,六月,甲午,初制工商不得仕进。

秋,八月,丙戌,诏:“决极刑者,三奏然后行刑。”

上之灭陈也,以陈叔宝屏风赐突厥大义公主。公主以其宗国之覆,心常不平,书屏风,为诗叙陈亡以自寄。上闻而恶之,礼赐渐薄。彭公刘昶先尚周公主,流人杨钦亡入突厥,诈言昶欲与其妻反叛攻隋,遣钦来告密大义公主,出兵扰边。都蓝可汗信之,乃不修职贡,非常边患。上遣车骑将军长孙晟使于突厥,微察看之。公主意晟,言辞不逊,又遣所私胡人安遂迦与杨钦计议,扇惑都蓝。晟至京师,具以状闻。上遣晟往索钦;都蓝不与,曰:“检校客内无此色人。”晟乃赂其达官,知钦地点。夜,掩获之,以示都蓝,因发公主私事,国人大觉得耻。都蓝执安遂迦等,并以付晟。上大喜,加授开府仪同三司,仍遣入突厥废公主。内史侍郎裴矩请说都蓝使杀公主。时处罗侯之子染干,号突利可汗,居北方,遣使求婚,上使裴矩谓之曰:“当杀大义公主,乃许婚。”突利复谮之于都蓝,都蓝因发怒,杀公主,更表请婚,朝议将许之。长孙晟曰:“臣观雍虞闾反覆无信,直以与玷厥有隙,以是欲依倚国度,虽与为婚,终当叛去。今若得尚公主,承藉威灵,玷厥、染干必受其征发。强而更反,后恐难图。且染干者,处罗侯之子,素有诚款,于今两代,前乞通婚,不如许之,招令南徙,兵少力弱,易可抚驯,使敌雍虞闾觉得边捍。”上曰:“善。”复遣晟慰谕染干,许尚公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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