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65章 (1)[第2页/共4页]
秋,八月,丙戌,诏:“决极刑者,三奏然后行刑。”
庚寅,相州刺史豆卢通贡绫文布,命焚之于朝堂。
开皇十七年丁巳,公元五九七年春,仲春,癸未,承平公史万岁击南宁羌,平之。初,梁睿之克王谦也,西南夷、獠莫不归附,唯南宁州酋帅爨震恃远不平。睿上疏,觉得:“南宁州,汉世牂柯之地,户口殷众,金宝敷裕。梁南宁州刺史徐文盛为湘东王征赴荆州,属东夏尚阻,未遑远略,土民爨瓒遂窃据一方,国度遥授刺史,其子震相承至今。而震臣礼多亏,贡赋不入,乞因平蜀之众,略定南宁。”厥后南宁夷爨玩来降,拜昆州刺史,既而复叛。乃以左领军将军史万岁为行军总管,帅众击之,入自蜻蛉川,至于南中。夷人前后屯据关键,万岁皆击破之;过诸葛亮纪功碑,渡西洱河,入渠滥川,行千馀里,破其三十馀部,虏获男女二万馀口。诸夷大惧,遣使请降,献明珠径寸,因而勒石颂美隋德。万岁请将爨玩入朝,诏许之。爨玩阴有贰心,不欲诣阙,赂万岁以金宝,万岁因而舍玩而还。
夏,四月,己丑朔,赦天下。
关中大旱,民饥,上遣摆布视民食,得豆屑杂糠以献。上流涕以示群臣,深自咎责,为之不御酒肉者,殆将一期。八月,辛未,上帅民就食于洛阳,敕标兵不得辄有驱逼。男女参厕于仗卫之间,遇扶老携幼者,辄引马避之,慰勉而去。至艰险之处,见承担者,令摆布扶助之。
己巳,上享太庙。
丁亥,上至自岐州。
开皇十五年乙卯,公元五九五年春,正月,壬戌,车驾顿齐州。庚午,为坛于泰山,柴燎祀天,以岁旱谢愆咎,礼如南郊;又亲祀青帝坛。赦天下。
牛弘使协律郎范阳祖孝孙等参定雅乐,从陈阳山太守毛爽受京房律法,布管飞灰,顺月皆验。又每律生五音,十二律为六十音,因此六之,为三百六十音,分直一岁之日以配七音,而旋相为宫之法,由是闻名。弘等乃奏下请复用旋宫法,上犹记何妥之言,注弘奏下,不听作旋宫,但用黄钟一宫。因而弘等复为奏,附顺上意,其前代金石并烧毁之,以息贰言。弘等又作武舞,以象隋之功德;郊庙飨用一调,迎气用五调。旧工稍尽,其他声律,皆不复通。
党项寇会州,诏发陇西兵讨降之。
冬,十月,己丑,上幸长春宫;十一月,壬子,还长安。
冬,十月,壬午,上享太庙。十一月,辛亥,祀南郊。
十一月,辛酉,上幸温汤。
帝以天下用律者多春驳,罪同论异,八月,甲戌,制:诸州极刑,不得辄决,悉移大理按覆,事尽,然后上省奏裁。
秋,七月,纳言苏威坐从祠太山不敬,免,俄而复位。上谓群臣曰:“世人言苏威诈清,家累金玉,此妄言也。然其性狠戾,不切世要,求名太过,从己则悦,违之必怒,此其大病耳。”
戊寅,上至自仁寿宫。冬,十月,戊子,以吏部尚书韦世康为荆州总管。世康,洸之弟也,和静谦恕,在吏部十馀年,时称廉平。常有止足之志,谓后辈曰:“禄岂须多,防满则退;年不待暮,有疾便辞。”因恳乞骸骨。帝不准,使镇荆州。时天下唯有四总管,并、扬、益、荆,以晋、秦、蜀三王及世康为之,当世觉得荣。
上之灭陈也,以陈叔宝屏风赐突厥大义公主。公主以其宗国之覆,心常不平,书屏风,为诗叙陈亡以自寄。上闻而恶之,礼赐渐薄。彭公刘昶先尚周公主,流人杨钦亡入突厥,诈言昶欲与其妻反叛攻隋,遣钦来告密大义公主,出兵扰边。都蓝可汗信之,乃不修职贡,非常边患。上遣车骑将军长孙晟使于突厥,微察看之。公主意晟,言辞不逊,又遣所私胡人安遂迦与杨钦计议,扇惑都蓝。晟至京师,具以状闻。上遣晟往索钦;都蓝不与,曰:“检校客内无此色人。”晟乃赂其达官,知钦地点。夜,掩获之,以示都蓝,因发公主私事,国人大觉得耻。都蓝执安遂迦等,并以付晟。上大喜,加授开府仪同三司,仍遣入突厥废公主。内史侍郎裴矩请说都蓝使杀公主。时处罗侯之子染干,号突利可汗,居北方,遣使求婚,上使裴矩谓之曰:“当杀大义公主,乃许婚。”突利复谮之于都蓝,都蓝因发怒,杀公主,更表请婚,朝议将许之。长孙晟曰:“臣观雍虞闾反覆无信,直以与玷厥有隙,以是欲依倚国度,虽与为婚,终当叛去。今若得尚公主,承藉威灵,玷厥、染干必受其征发。强而更反,后恐难图。且染干者,处罗侯之子,素有诚款,于今两代,前乞通婚,不如许之,招令南徙,兵少力弱,易可抚驯,使敌雍虞闾觉得边捍。”上曰:“善。”复遣晟慰谕染干,许尚公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