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65章 (1)[第2页/共4页]
齐州刺史卢贲坐民饥闭民粜,除名。帝后复欲授以一州,贲对诏失旨,又有牢骚,帝大怒,遂不消。皇太子为言:“此辈并有佐命功,虽性行轻险,诚不成弃。”帝曰:“我抑屈之,全其命也。微刘昿、郑译、卢贲、柳裘、皇甫绩等,则我不至此。然此等皆反覆子也,当周宣帝时,以恶棍得幸。及帝大渐,颜之仪等请以赵王辅政,此辈行诈,顾命于我。我将为政,又欲乱之,故昿谋大逆,译为巫蛊。如贲之例,皆不满志,任之则不逊,置之则怨望,自难堪信,非我弃之。世人见此,谓我薄于功臣,斯不然矣。”贲遂废,卒于家。
己卯,立皇孙暕为豫章王。暕,广之子也。
十仲春,乙酉,以内史令杨素为尚书右仆射,与高飃专掌朝政。生性疏辩,高低在心,朝臣以内,颇推高飃,敬牛弘,厚接薛道衡,视苏威蔑如也,自馀朝贵,多被陵轹。其才艺风调优于飃;至于推诚体国,处物平当,有宰了解度,不如飃远矣。右领军大将军贺若弼,自谓功名出朝臣之右,每以宰相自许。既而杨素为仆射,弼仍为将军,甚不平,形于言色,由是坐免官,怨望更甚。久之,高低弼狱,谓之曰:“我以高飃、杨素为宰相,汝每昌言曰:‘此二人惟堪啖饭耳!’是何意也?”弼曰:“飃,臣之仇敌;素,臣舅子。臣并知其为人,诚有此语。”公卿奏弼怨望,罪当死。上曰:“臣下守法不移,公可自求活理。”弼曰:“臣恃至尊威灵,将八千兵渡江,擒陈叔宝,窃以此望活。”上曰:“此已格外重赏,何用追论!”弼曰:“臣已蒙格外重赏,今还格外望活。”既而上低徊者数日,惜其功,特令除名。岁余,复其爵位,上亦忌之,不复任使,然每宴赐,遇之甚厚。
帝以天下用律者多春驳,罪同论异,八月,甲戌,制:诸州极刑,不得辄决,悉移大理按覆,事尽,然后上省奏裁。
丁酉,制:“私家不得藏纬候、图谶。”
己丑,诏文武官以四考受代。
六月,戊子,诏凿底柱。
先是,台、省、府、寺及诸州皆置公廨钱,收息取给。工部尚书苏孝慈觉得“官司出举兴生,滋扰百姓,败损民风,请皆制止,给地以营农。”上从之。六月,丁卯,始诏“公卿以下皆给职田,毋得治生,与民争利。”
庚寅,相州刺史豆卢通贡绫文布,命焚之于朝堂。
冬,十月,壬午,上享太庙。十一月,辛亥,祀南郊。
高祖文天子上之下
夏,六月,甲午,初制工商不得仕进。
仲春,丙辰,收天下兵器,敢私造者坐之;关中、缘边不在其例。
关中大旱,民饥,上遣摆布视民食,得豆屑杂糠以献。上流涕以示群臣,深自咎责,为之不御酒肉者,殆将一期。八月,辛未,上帅民就食于洛阳,敕标兵不得辄有驱逼。男女参厕于仗卫之间,遇扶老携幼者,辄引马避之,慰勉而去。至艰险之处,见承担者,令摆布扶助之。
壬申晦,日有食之。
三月,己未,至自东巡。
开皇十二年壬子,公元五九二年春,仲春,己巳,以蜀王秀为内史令兼右领军大将军。
汴州刺史令狐熙来朝,考成为天下之最,赐帛三百匹,颁告天下。熙,整之子也。
开皇十七年丁巳,公元五九七年春,仲春,癸未,承平公史万岁击南宁羌,平之。初,梁睿之克王谦也,西南夷、獠莫不归附,唯南宁州酋帅爨震恃远不平。睿上疏,觉得:“南宁州,汉世牂柯之地,户口殷众,金宝敷裕。梁南宁州刺史徐文盛为湘东王征赴荆州,属东夏尚阻,未遑远略,土民爨瓒遂窃据一方,国度遥授刺史,其子震相承至今。而震臣礼多亏,贡赋不入,乞因平蜀之众,略定南宁。”厥后南宁夷爨玩来降,拜昆州刺史,既而复叛。乃以左领军将军史万岁为行军总管,帅众击之,入自蜻蛉川,至于南中。夷人前后屯据关键,万岁皆击破之;过诸葛亮纪功碑,渡西洱河,入渠滥川,行千馀里,破其三十馀部,虏获男女二万馀口。诸夷大惧,遣使请降,献明珠径寸,因而勒石颂美隋德。万岁请将爨玩入朝,诏许之。爨玩阴有贰心,不欲诣阙,赂万岁以金宝,万岁因而舍玩而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