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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资治通鉴》 1/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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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33章 (2)[第2页/共4页]

劭、瀎忧迫无计,以辇迎蒋侯神像置宫中,稽颡乞恩,拜为大司马,封钟山王;拜苏侯神为骠骑将军。以瀎为南徐州刺史,与南平王铄并录尚书事。

癸亥,柳元景潜至新亭,依山为垒。新降者皆劝元景速进,元景曰:“不然。理顺难恃,同恶相济,轻进无防,实启寇心。”

乙亥,魏太皇太后赫连氏殂。

南海太守萧简据广州反。简,斌之弟也。诏新南海太守南昌邓琬、始兴太守沈法系讨之。法系,庆之之从弟也。简诳其众曰:“台军是贼劭所遣。”众信之,为之恪守。琬先至,止为一攻道;法系至,曰:“宜四周并攻;若守一道,何时可拔!”琬不从。法系曰:“更相申五旬日。”日尽又不克,乃从之。八道俱攻,一日即破之。玄月,丁卯,斩简,广州平。法系封府库付琬而还。

己酉,以司州刺史鲁爽为南豫州刺史。庚戌,以卫军司马徐遗宝为兖州刺史。

庚申,诏有司论功行赏,封颜竣等为公、侯。

柳元景以舟舰不坚,惮于水战,乃倍道兼行,丙辰,至江宁步上,使薛安帅铁骑曜兵于淮上,移书朝士,为陈逆顺。

十仲春,癸未,以将置东宫,省太子率更令等官,中庶子等各减旧员之半。

庚辰,戒严,辛巳,帝如东府,百官请罪,诏释之。甲申,尊帝母路淑媛为皇太后。太后,丹阳人也。乙酉,立妃王氏为皇后。后父偃,导之玄孙也。戊子,以柳元景为雍州刺史。辛卯,追赠袁淑为太尉,谥忠宪公;徐湛之为司空,谥忠烈公;江湛为开府仪同三司,谥忠简公;王僧绰为金紫光禄大夫,谥简侯。壬辰,以太尉义恭为扬、南徐二州刺史,进位太傅,领大司马。

南平穆王铄素负才气,意当轻上;又为太子劭所任,出降最晚。上潜令人毒之,己巳,铄卒,赠司徒,以商臣之谥谥之。

侍中谢庄上言:“诏云:‘贵戚竞利,悉皆不准。’此实允惬民听。如有犯违,则应依制裁纠;若废法申恩,便为明诏既下而声实乘爽也。臣愚谓大臣在禄位者,尤不宜与民争利。不审可得在此诏不?”庄,弘微之子也。

癸丑,武陵王军于鹊头。宣城太守王僧达得武陵王檄,未知所从。客说之曰:“方今衅逆滔天,古今未有。为君计,莫若承义军之檄,移告傍郡。苟在故意,谁不呼应!此上策也。如其不能,可躬帅向义之徒,详择水陆之便,致身南归,亦其次也。”僧达乃自侯道南奔,逢武陵王于鹊头。王即觉得长史。僧达,弘之子也。王初发寻阳,沈庆之谓人曰:“王僧达必来赴义。”人问其故,庆之曰:“吾见其在先帝前群情开张,执意明决;以此言之,其至必也。”

丞相义宣固辞内任及子恺王爵。甲午,更以义宣为荆、湘二州刺史,恺为好阳县王,将佐以下并加赏秩。以竟陵王诞为扬州刺史。

闰月,壬申,以领军将军沈庆之为南兖州刺史,镇盱眙。癸酉,以柳元景为领军将军。

冬,十一月,丙午,以左军将军鲁秀为司州刺史。

初,帝之讨西阳蛮也,臧质使柳元景将兵会之。及质起兵,欲奉南谯王义宣为主,潜使元景帅所领西还,元景即以质书呈帝,语其信曰:“臧冠军当是未知殿下义举耳。方应伐逆,不容西还。”质以此恨之。及元景为雍州,质虑其为荆、江后患,建议元景当为虎伥,不宜远出。帝重违其言,戊申,以元景为护军将军,领石头戍事。

劭加吴兴太守汝南周峤冠军将军。随王诞檄亦至,峤素恇怯,回惑不知所从;府司马丘珍孙杀之,举郡应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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