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0章 (1)[第2页/共4页]
楚王英与方士作金龟、玉鹤,刻笔墨为符瑞。男人燕告白英与渔阳王平、颜忠等造作图书,有逆谋;事下案验。有司奏“英大逆不道,请诛之。”帝以亲亲不忍。十一月,废英,徙丹杨泾县,赐汤沐邑五百户;男女为侯、主者,食邑仍旧;许太后勿上玺绶,留住楚宫。先是有私以英谋告司徒虞延者,延以英藩戚嫡亲,不然其言。及英事觉,圣旨切让延。
冬,十月,北宫成。
十一月,北匈奴寇五原;十仲春,寇云中。南单于击却之。
永平九年丙寅,公元六六年夏,四月,甲辰,诏司隶校尉、部刺史岁上墨绶长吏视事三岁已上、治状尤异者各一人与计偕上,及尤不治者亦以闻。
汉纪三十七(起重光作噩,尽旃蒙大渊献,凡十五年)
永平八年乙丑,公元六五年春,正月,己卯,司徒范迁薨。
夏,四月,戊子,赦天下。
初,陵阳侯丁綿卒,子鸿当袭封,上书称病,让国于弟盛,不报。既葬,乃挂衰绖于冢庐而逃去。朋友九江鲍骏遇鸿于东海,让之曰:“昔伯夷、吴札,乱世权行,故得申其志耳。《春秋》之义,不以家事废王事。今子以兄弟私恩而绝父不灭之基,可乎?”鸿感悟垂涕,乃还就国。鲍骏因上书荐鸿经学至行,上征鸿为侍中。
越骑司马郑众使北匈奴,单于欲令众拜,众不为屈。单于围守,闭之不与水火;众拔刀自誓,单于恐而止,乃更发使,随众还京师。初,大司农耿国上言:“宜置度辽将军屯五原,以防南匈奴流亡。”朝廷不从,南匈奴须卜骨都侯等知汉与北虏交使,内怀嫌怨,欲畔,密令人诣北虏,令遣兵迎之。郑众出塞,疑有异;服侍,果得须卜令人。乃上言:“宜更置大将,以防二虏交通。”由是始置度辽营,以中郎将吴棠行度辽将军事,将黎阳虎牙营士屯五原曼柏。
冬,十月,上行幸鲁;十仲春,还幸阳城;壬午,还宫。
闰月,甲午,上幸南阳,召校官弟子作雅乐,奏《鹿鸣》,帝自御埙篪和之,以娱佳宾。还,幸南顿。冬,十仲春,甲午,还宫。
安丰戴侯窦融大哥,子孙纵诞,多犯警。宗子穆尚内黄公主。矫称阴太后诏,令六安侯刘盱去妇,以女妻之。盱妇家上书言状,帝大怒。尽免穆等官,诸窦为郎吏者,皆将家眷归故郡,独留融京师;融寻薨。后数岁,穆等复坐事与子勋、宣皆下狱死。久之,诏还融夫人与小孙一人居雒阳。
永平十四年辛未,公元七一年春,三月,甲戌,延他杀。以太常周泽行司徒事;顷之,复为太常。夏,四月,丁巳,以巨鹿太守南阳邢穆为司徒。
是岁,发遣边民在内郡者,赐装钱,人二万。
冬,十月,上行幸邺;是月还宫。
赐皇子恭号曰灵寿王,党号曰重熹王,未有国邑。
秋,七月,乙亥,司空伏恭罢;乙未,以大司农牟融为司空。
永平十三年庚午,公元七零年夏,四月,汴渠成;河、汴分流,复其旧迹。辛乙,帝行幸荥阳,巡行河渠,遂渡河,登太行,幸上党;壬寅,还宫。
永平十二年己巳,公元六九年春,哀牢王柳貌率其民五万馀户内附,以其地置哀牢、博南二县。始通博南山,度兰仓水,行者苦之,歌曰:“汉德广,开不宾;度兰仓,为它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