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0章 (1)[第3页/共4页]
永平十三年庚午,公元七零年夏,四月,汴渠成;河、汴分流,复其旧迹。辛乙,帝行幸荥阳,巡行河渠,遂渡河,登太行,幸上党;壬寅,还宫。
永平七年甲子,公元六四年春,正月,癸卯,皇太后阴氏崩。仲春,庚申,葬光烈皇后。
颜忠、王平辞引隧乡侯耿建、朗陵侯臧信、护泽侯邓鲤、曲成侯刘建。建等辞何尝与忠、平相见。是时,上怒甚,吏皆惶恐,诸所连及,率统统堕入,无敢以情恕者。侍御史寒朗心伤其冤,试以建等物色,独问忠、平,而二人错愕不能对。朗知其诈,乃上言:“建等无奸,专为忠、平所诬;疑天下无辜,类多如此。”帝曰:“即如是,忠、平何故引之?”对曰:“忠、平自知所犯不道,故多有虚引,冀以自明。”帝曰:“即如是,何不早奏?”对曰:“臣恐海内别有发其奸者。”帝怒曰:“吏持两端!”促提下捶之。摆布方引去,朗曰:“愿一言而死。”帝曰:“谁与共为章?”对曰:“臣独作之。”上曰:“何故不与三府议?”对曰:“臣自知当必族灭,不敢多净化人。”上曰:“何故族灭?”对曰:“臣考事一年,不能穷尽奸状,反为罪人讼冤,故知当族灭,然臣以是言者,诚冀陛下一憬悟罢了。臣见考囚在事者,咸共言妖恶大故,臣子所宜同疾,今出之不如入之,可无后责。是以考连续十,考十连百。又公卿朝会,陛下问以得失,皆长跪言:‘旧制,大罪祸及九族;陛下大恩,裁止于身,天下幸甚!’及其归舍,口虽不言而仰屋窃叹,莫不知其多冤,无敢悟陛下言者。臣今所陈,诚死无悔!”帝意解,诏遣朗出。后二日,车驾自幸洛阳狱录囚徒,理出千馀人。时天旱,即大雨。马后亦以楚狱多滥,乘间为帝言之,帝恻然感悟,夜起彷徨,由是多所降宥。
冬,十月,上行幸鲁;十仲春,还幸阳城;壬午,还宫。
永平四年辛酉,公元六一年春,帝近出观览城第,欲遂校猎河内;东平王苍上书谏;帝览奏,即还宫。
是岁,发遣边民在内郡者,赐装钱,人二万。
初,平帝时,河、汴决坏,久而不修。建武十年,光武欲修之;浚仪令乐俊上言,民新被兵革,未宜兴役,乃止。厥后汴渠东侵,日月弥广,兖、豫百姓怨叹,觉得县官恒兴佗役,不先民急,会有荐乐浪王景能治水者,夏,四月,诏发卒数十万,遣景与将作谒者王吴修汴渠堤,自荥阳东至千乘海口千馀里,十里立一水门,令更相洄注,无复溃漏之患。景虽简省役费,然犹以百亿计焉。
显宗孝明天子下
夏,四月,戊子,赦天下。
是岁,南单于適死,单于莫之子苏立,为丘除车林韑单于;数月,复死,单于適之弟长立,为湖邪尸逐侯韑单于。
初,樊鯈弟鲔为其子赏求楚王英女,鯈闻而止之曰:“建武中,吾家并受荣宠,一宗五侯。时特进一言,女能够配王,男能够尚主;但以贵宠过盛,即为祸害,故不为也,且尔一子,何如弃之于楚乎!”鲔不从。及楚事觉,鯈已卒,上回想鯈谨恪,故其诸子皆得不坐。
英阴疏天下名流,上得其录,有吴郡太守尹兴名,乃征兴及掾史五百馀人诣廷尉就考。诸吏不堪掠治,死者太半;惟门下掾连续、主簿梁宏、功曹史驷勋,备受五毒,肌肉消烂,终无异辞。续母自吴来雒阳,作食以馈续。续虽见考,辞色何尝变,而对食哀号不自胜。治狱使者问其故,续曰:“母来不得见,故悲耳。”问:“何故知之?”续曰:“母截肉何尝不方,断葱以寸为度,故知之。”使者以状闻,上乃赦兴等,监禁毕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