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6章 搜神记卷十二(2)[第1页/共4页]
①射侯:箭靶。
营阳郡有一家人姓廖,几代人都畜养蛊物,靠此发了财。厥后他家娶了个新娘子,没有把养蛊的事奉告她。有一次,可巧家里的人都出门了,只留这媳妇在家看家。她俄然瞥见屋子里有一口大缸,就猎奇地把它翻开,瞥见那缸里有条大蛇,她就烧了开水,把蛇烫死了。等到家里的人返来,媳妇把这件事情说了,百口人都感到非常吃惊可惜。没过量久,这家人都患上了瘟疫,差未几死光了。
【注释】
【译文】
汉永昌郡不韦县有禁水,水有毒气,唯十一月、十三月差可渡涉,自正月至十月不成渡,渡辄病,杀人。其气中有恶物,不见其形,其作有声。如有所投击。中木则折,中人则害。土俗号为鬼弹。故郡有罪人,徙之禁旁,不过旬日皆死。
②裁属:这里指呼吸困难,气味微小。
大青小青
貙人化虎
【译文】
晋朝扶风郡的杨道和,夏天在田里干活的时候碰高低雨,就到桑树下躲雨,轰隆从天高低来打他,杨道和就用锄头反击,打断了它的腿,它就倒在地上,不能回到天上去了。这轰隆嘴唇像丹砂一样红赤,睛睛像镜子一样敞亮,长毛的角长达三寸多,形体像家畜,头像猕猴。
汉朝永昌郡不韦县有条河叫做禁水,水里有毒气,只要在十一月、十仲春的时候才勉强能够过河,从正月到十月期间都没法过河,如果有人这时节过河就会抱病、死去。这条河的水汽中有凶暴的怪物,看不见它的形状,但它一动就会有声音,仿佛在投击甚么东西。投中树木,树木就折断,投中人,人就被击死。本地土人称之为鬼弹。以是郡里有了犯法的人,就把他们送到禁水中间,不超越十天,就都死了。
【译文】
【注释】
猳国马化
【译文】
吴时,将军朱桓得一婢,每夜卧后,头辄飞去。或从狗洞①,或从天窗中出入,以耳为翼。将晓,复还。数数如此,傍人怪之,夜中照视,唯有身无头,其体微冷,气味裁属②。乃蒙之以被。至晓,头还,碍被不得安,两三度堕地,噫咤③甚愁,体气甚急,状若将死。乃去被,头复起傅颈。有顷,战役。桓觉得大怪,畏不敢畜,乃放遣之。既而详之,乃知本性也。
越地冶鸟
江汉之域,有貙人。其先,禀君①之苗裔也。能化为虎。长沙所属蛮县东高住民,曾作栏捕虎,栏发,明日世人共往格之,见一亭长,赤帻,大冠,在栏中坐。因问:“君何故入此中?”亭长大怒曰:“昨忽被县召,夜避雨,遂误入此中。急出我。”曰:“君见召,不当有文书耶?”即出怀中召文书。因而即出之。寻视,乃化为虎,上山走。或云:“貙虎化为人,好着紫葛衣,其足无踵②。虎有五指者,皆是貙。”
庐江郡耽县、枞阳县两县境内,有大青、小青,隐居在山野当中。经常闻声哭声,哭声多的时候可达到几十人,有男有女,有大人有小孩,像是刚死了人似的。四周居住的人惶恐惊骇,跑到那边去看,却常常看不见人。但是在收回哭声的处所必然有尸身。普通来讲,哭声比较多的话,就是大户人家死了人,哭声比较少的话,就是小户人家死了人。
南海鲛人①
越地深山中有鸟,大如鸠,青色,名曰冶鸟。穿大树,作巢,如五六升器,户口径数寸;周饰以土垭,赤白相分,状如射侯①。砍木者见此树,即避之去。或夜冥不见鸟,鸟亦知人不见,便鸣唤曰:“咄咄上去!”明日便宜急上;“咄咄下去!”明日便宜急下;若不使去,但谈笑而不已者,人可止伐也;如有秽恶及其所止者,则有虎通夕来守,人不去,便伤害人。此鸟,白日见其形,是鸟也;夜听其鸣,亦鸟也;时有观乐者,便作人形,长三尺,至涧中取石蟹;就火炙之,人不成犯也。越人谓此鸟是越祝之祖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