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4章 搜神记卷十一(3)[第3页/共5页]
鄱阳西有望夫冈。昔县人陈明与梅氏为婚,未成,而妖魅诈迎妇去。明诣卜者,决云:“行西北五十里求之。”明如言,见一大穴,通俗无底。以绳悬入,遂得其妇。乃令妇先出,而明所将邻居秦文,遂不取明。其妇乃自誓执志,登此冈首而望其夫,因以名焉。
【译文】
犍为叔先泥和,其女名雄。永建三年,泥和为县功曹,县长赵祉遣泥和拜檄谒巴郡太守。以十月乘船,于城湍堕水死,尸丧不得。雄哀恸①号咷,命不图存,告弟贤及夫人,令勤觅父尸,若求不得,“吾欲自沉觅之”。时雄年二十七,有子男贡,年五岁,贳,年三岁。乃各作绣香囊一枚,盛以金珠环,预婴二子。哀号之声,不断于口,昆族私忧。至十仲春十五日,父丧不得。雄乘划子于父堕处,抽泣数声,竟自投水中,旋流没底。见梦告弟云:“至二十一日,与父俱出。”至期,如梦,与父相持并浮出江。县长表言,郡太守肃登承上尚书,乃遣户曹掾为雄立碑,图象其形,令知至孝。
东汉南康郡人邓元义,他的父亲邓伯考,任尚书仆射。邓元义要回故乡去,他的老婆留下来奉养婆婆,非常殷勤恭谨。但婆婆仇恨她,把她囚禁在空屋子里,限定她的饮食,她身材肥胖得不成模样,每天怠倦不堪,但她始终没有牢骚。邓伯考感觉奇特去问她,邓元义的儿子邓朗当时才几岁,说她母亲没有病,只是苦于不得不忍耐饥饿罢了。邓伯考堕泪说:“为甚么奉养婆婆反而遭到如许的祸害?”因而送她回娘家,她厥后再醮应华仲,成了他的老婆。
【注释】
①论:这里是科罪的意义。
【注释】
犍为郡人叔先泥和,他有个女儿名叫叔先雄。东汉顺帝永建三年,叔先泥和担负县功曹。一天,县长赵祉派他传送公文拜见巴郡太守。他于十月解缆,在城边激流中落水而亡,找不到尸身安葬。叔先雄得知后哀思嚎啕大哭,不想活下去了,她警告弟弟叔先贤和弟妇,叫他们极力寻觅父亲的尸身,如果还是找不到,就自沉水中寻觅。当时叔先雄二十七岁,有一个儿子名叫贡,年五岁;一个儿子名叫贳,年三岁。她就为他们各做了一个绣花香囊,装着金珠环,预先给两个儿子戴上。她哀哭的声音一向没有停止过,本家的人暗里都很担忧她。到了十仲春十蒲月,父亲的尸身还是没有找到。叔先雄就本身乘坐划子来到父亲落水的处所,抽泣了几声,竟然跳进水里,跟着回旋的水流沉入水中。她托梦给弟弟,奉告他说:“到二十一日,我和父亲会一起浮出水面。”到了那一天,跟梦中所说的一样,她和父亲相互搀扶着一起浮出水面。县长上书禀报此事,郡太守肃登转报尚书,因而尚书派户曹掾为叔先雄立碑,并画上她的像,让大师晓得她的孝敬。
【译文】
【译文】
望夫冈
②淫淫:雨不断的模样。
【注释】
【译文】
后汉南康邓元义,父伯考,为尚书仆射。元义回籍里,妻留事姑,甚谨。姑憎之,幽闭空室,节其饮食,羸露①,日困,终无牢骚。时伯考怪而问之,元义子朗,时方数岁,言:“母不病,但苦饥耳。”伯考流涕曰:“何意亲姑反为此祸!”遣归家,更嫁为华仲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