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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搜神记1》 1/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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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3章 搜神记卷十一(2)[第1页/共4页]

本地白叟传说,这个孝妇名叫周青。周青死时,车上插着十丈长的竹竿,竹竿吊颈挂着五色幡旗。她当众立下誓愿,说:“我周青如果有罪,我的血会顺着竹竿流下来,甘心被杀;我周青如果死得冤枉,血会顺着竹竿倒流上去。”行刑后,她的血呈青黄色,沿着旗竿倒流至顶端,又顺着旗杆流下来。

新兴刘殷,字长盛,七岁丧父,哀毁过礼,服丧三年,何尝见齿。事曾祖母王氏,尝夜梦人谓之曰:“西篱下有粟。”寤而掘之,得粟十五钟,铭曰:“七年粟百石,以赐孝子刘殷。”自是食之,七岁方尽。及王氏卒,佳耦毁瘠,几至灭性。时柩在殡,而西邻失火,风势甚猛,殷佳耦叩殡号哭,火遂灭。后有二白鸠来巢其树庭。

汉朝时,东海郡有一个孝敬的媳妇,她奉养婆婆非常恭谨。婆婆说:“媳妇奉侍我非常辛苦。我已经老了,何必怜惜剩下的年代,悠长地扳比年青人呢?”因而就吊颈他杀了。她的女儿告到官府,说:“媳妇杀死了我母亲。”官府逮捕了媳妇,酷刑鞭挞,非常暴虐。孝妇受不了酷刑,无辜而认罪。当时于公当狱吏,说:“这个妇人奉侍婆婆十多年,因为孝敬而名声传遍四方,不成能殛毙婆婆。”太守不听他的定见,于公辩论,没有压服太守,抱着定案的文书,从官府里哭着分开了。今后今后,东海郡蒙受大旱,三年未曾下雨。前任太守到职,于公说:“孝妇不该该死,前任太守枉杀了她,灾害的本源应当在这里。”太守当即亲身前去孝妇的宅兆祭奠,还在她的墓上设立表扬的标记。天上立即下起雨来,这一年庄稼获得了大歉收。

杨公伯雍,雒阳①县人也。本以侩②卖为业,性笃孝。父母亡,葬无终山,遂家焉。山高八十里,上无水,公打水,作义浆于坂头,行者皆饮之。三年,有一人就饮,以一斗石子与之,使至高平好地有石处种之,云:“玉当生此中。”杨公未娶,又语云:“汝后当得好妇。”语毕,不见。乃种其石。数岁,不时往视,见玉子生石上,人莫知也。有徐氏者,右北平著姓,女甚有行,时人求,多不准。公乃试求徐氏,徐氏笑觉得狂,因戏云:“得白璧一双来,当听为婚。”公至所种玉田中,得白璧五双,以聘。徐氏大惊,遂以女妻公。天子闻而异之,拜为大夫。乃于种玉处,四角作大石柱,各一丈,中心一顷地名曰“玉田”。

【注释】

【译文】

王裒泣墓

②侩:旧时买卖的中间人。

【译文】

王裒,字伟元,是城阳郡营陵县人。他父亲王仪,被晋文帝殛毙。王裒在父亲的墓旁结庐,为父亲守孝,迟早常到坟场膜拜,他扶着柏树哀思号哭,眼泪洒在树上,柏树是以枯萎了。王裒的母亲生性惊骇雷声,母亲身后,每当打雷的时候,他就到她墓前说:“王裒在这里。”

郭巨埋儿得金

郭巨,隆虑县人,也有人说是河内郡温县人。有兄弟三人,暮年便死了父亲。父亲的丧礼结束后,两个弟弟要求分炊。产业共有两千万,两个弟弟各拿走一千万。郭巨单独与母亲居住在客店里,他和老婆靠给人打工来扶养母亲。住了一阵,他老婆生下一个男孩。郭巨考虑扶养儿子会影响奉养母亲,这是其一;白叟获得食品,喜好分给儿孙,这会减少她的食品,这是其二。因而他去田野挖坑,想把儿子埋掉。他挖到一块石头盖板,盖板下有一罐黄金,罐里另有一张丹砂写的文书,文书说:“孝子郭巨,黄金一罐,拿来犒赏你。”因而郭巨的申明遍传天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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