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一页

点击功能呼出

下一页

A-
默认
A+
护眼
默认
日间
夜间
上下滑动
左右翻页
上下翻页
《世界演义》 1/1
上一页 设置 下一章

第十二章 母系氏族社会[第2页/共2页]

此时,当场取材制作石器的体例已经不能满足出产和糊口上的要求。因而晚期智人开端寻觅适合制造石器质料的山地开采石料,乃至当场制造石器,因此呈现了一些石器制造场。石器质料开采和比较牢固的石器制造场的呈现,是社会出产力生长的标记。

担当制有两个特性:一是个人性,因为财产为氏族统统,也由氏族个人担当,任何人都无权擅自安排或者伶仃担当;二是按母系通报,即由祖母传给母系,母系传给女儿,氏族的男性成员的后代无担当权。(因为男人是舅家属的成员。)

氏族中设有议事会,是氏族的最高权力机构,决定统统严峻事件,推举产生氏族长。氏族中的全部成年女男都可插手议事会。因为女性在社会出产中居于主导职位,世系按母系血缘计算,就决定了母系氏族以年长的妇女为氏族长。她是由全部氏族成员推举的,如果不称职,全部成员有权夺职。氏族长卖力带领出产,办理糊口和对外联络。氏族长固然办理统统,但没有特权,也不能包办代替,充分尊敬其他氏族成员的定见,碰到严峻事件,如接收养女,停止血缘复仇、决定出产打算,她要召开有关集会来决定。民风风俗是调剂氏族干系的原则。

汗青上也有一些黑人单独跑到了北非、亚洲等地。但是因为皮肤乌黑,常常遭到本地人的轻视,中国《山海经》中就提到过“昆仑奴”。

母系氏族社会(BC50000~3000年)建立在母系血缘干系上的社会构造,是按母系计算世系血缘和担当财产的氏族轨制,是氏族社会的第一阶段。

母系氏族社会,出产质料归个人统统,个人劳动,共同利用劳动产品。氏族成员生前按性别分开居住。不但一个氏族的人,生前住在一起,身后也不分离,成员实施合葬,以是在当时风行氏族大众坟场,并且多合葬墓,实施同性合葬,这是共同居住在葬俗上的反应。随葬品不同不大。

母系氏族社会团体的合作为:青丁壮男人担负打猎、捕鱼和防备野兽等任务,妇女担负汇集食品、烧烤食品、缝制衣服,哺育老幼等沉重担务,白叟和小孩处置帮助性的劳动。

上一页 设置 下一章
温馨提示:
是否自动播放到下一章节?
立即播放当前章节?
确定
确定
取消
pre
play
next
close
返回
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