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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史记》 1/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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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7章 商君列传[第3页/共3页]

后蒲月而秦孝公卒,太子立。公子虔之徒告商君欲反,发吏捕商君。商君亡相称下,欲舍客舍。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,曰:“商君之法,舍人无验者坐之。”商君喟然叹曰:“嗟乎,为法之敝一至此哉!”去之魏。魏人怨其欺公子卬而破魏师,弗受。商君欲之他国。魏人曰:“商君,秦之贼。秦彊而贼入魏,弗归,不成。”遂内秦。商君既复入秦,走商邑,与其徒属发邑兵北反击郑。秦出兵攻商君,杀之於郑黾池。秦惠王车裂商君以徇,曰:“莫如商鞅反者!”遂灭商君之家。

令民为什伍,而相牧司连坐。不告奸者腰斩,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,匿奸者与降敌同罚。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,倍其赋。有军功者,各以率受上爵;为私斗者,各以轻重被刑大小。僇力本业,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。事末利及怠而贫者,举觉得收孥。宗室非有军功论,不得为属籍。明尊卑爵秩品级,各以差次名田宅,臣妾衣服以家次。有功者显荣,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。

令行於民期年,秦民之都城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数。於是太子犯法。卫鞅曰:“法之不可,自上犯之。”将法太子。太子,君嗣也,不成施刑,刑其傅公子虔,黥其师公孙贾。明日,秦人皆趋令。行之十年,秦民大说,道不拾遗,山无盗贼,家给人足。民勇於公战,怯於私斗,乡邑大治。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者,卫鞅曰“此皆乱化之民也”,尽迁之於边城。厥后民莫敢议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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