K-1规则[第2页/共4页]
9、其他违背比赛规定的环境
f、进犯倒地或起家中的敌手
关于选手负伤处的医治
第20条
关于护齿
i、对敌手或主裁判说欺侮性的,或进犯性的话
耽误战(仅限淘汰赛):按照第5条第2项鉴定为和局时,若在淘汰赛中,因为必须决定胜利者,须停止耽误战
b、终究回应时,即便读秒正在停止,计时员作出回合结束信号,比赛即告结束(仅限终究回合)
1、鉴定在不能由击倒、技术击倒、失格(丧失比赛资格)决定胜负的环境下,取决于3名评判的鉴定。终究回合结束后集计各评判的给分,得分多的一方得胜,或由2名以上评判同意而决定胜负。除此以外判和局
羽量级57.15kg以下6oz
2、比赛过程中偶尔产生有效打击部位以外击中敌手致其负伤的环境,合用第12条第3项
6、抱敌手的腿不算犯规,抱腿作出的进犯,仅限于拳击或脚踢一次判为有效。但抱腿作出持续进犯则为犯规。对抱腿而不作任何进犯的胶着状况,裁判应号令分开。抱腿投技属犯规
比赛鉴定分类以下:
关于选手跌落拳台外的环境
6、助手在回合中不能进入拳台,也不能触碰选手身材,按第9条第8项
b、淘汰赛3分3回合,也有3分5回合的。考虑到选手的安然,一日总回合数不能超越15回合
g、主裁判号令分开时仍进犯敌手
第6条
有效技:比赛中,以下技能为有效技:
2、比赛中不从命评判员唆使
a、头撞进犯
呈现不能按本大会规定明白措置的题目时,由评判长、评判员商讨措置
1、淘汰赛凡是为3分3回合(或5回合),3(或5)回合结束时赛果为和局时,停止3分钟的耽误战1回合,再行讯断
为进步K-1的权威,确保比赛的公道,选手在停止者提出要求的环境下有接管药检的任务。查抄成果为有药物反应时,选手在该比赛的奖金将被充公
d、大夫停止:大会大夫判定一方选手负伤,或因受严峻伤害而不能持续比赛的环境。特别是选手受重击倒地的环境,大会大夫通过协商可作出回合结束的信号
中量级72.57kg以下8oz
4、技术击倒
l、本身走到拳台外
b、视作因两边偶发性引发的负伤,按第12条第3项
3、比赛早退或不出场
1、用心犯规,由主裁判宣布失格
c、CleanHit次数
第3条
b、肘击
3、但是,在淘汰赛中,以点数抢先的选手不能持续比赛时,败方选手可获得持续插手比赛的权力
呈现负伤者时,比赛持续停止与否,由大会大夫和评判员通过协商决定。这时,比赛中大夫不对负伤处作医治
第24条
轻重量级86.18kg以下10oz
a、因为(由两边偶然而偶尔引发的)负伤,而被主裁判鉴定为不能持续比赛的环境。但应按第12条
选手除凡是利用的绷带、胶布以外,不能以负伤须庇护伤处为来由利用橡胶、塑料等其他质地的庇护物。在缠护伤处时,答应利用纱布绷带、伸缩性绷带,但必须经大夫及评判团的查抄和具名。没有证明查抄过的署名的话,选手必须除下绷带。这时停止者及大夫对缠护物等一概不供应。比赛开端以后制止再对伤处停止缠护
1、所谓击倒,是指选手因被进犯而遭到伤害,脚底以内部分打仗空中的环境
第18条
犯规技
选手在比赛前必须接管由大会大夫停止的体检。在淘汰赛时,得胜选手有任务在比赛后再次接管体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