K-1规则[第1页/共4页]
拳套查抄
K-1法则
g、主裁判号令分开时仍进犯敌手
第12条
次重量级79.38kg以下10oz
选手及所属个人卖力人不得对评判员的宣布及鉴定作贰言申述。但可在大会结束后2周外向法则委员会提出版面申述
b、终究回应时,即便读秒正在停止,计时员作出回合结束信号,比赛即告结束(仅限终究回合)
c、进犯****(关于膝撞和拳击,对腰带线以下部分的进犯判为LowBlow犯规)
1、选手插手揭幕式等的时候须在拳台退场时,须穿戴干净整齐的打扮
绷带利用细则
b、两着同时倒地,读秒到9仍不能起家的环境
a、比赛能持续的环境:从停止的时候开端持续比赛
为进步K-1的权威,确保比赛的公道,选手在停止者提出要求的环境下有接管药检的任务。查抄成果为有药物反应时,选手在该比赛的奖金将被充公
击倒读秒
9、其他违背比赛规定的环境
一方选手有较着上风时,按照主裁判的判定,不必比及比赛结束便可决定胜负。按第5条第4项d
1、鉴定在不能由击倒、技术击倒、失格(丧失比赛资格)决定胜负的环境下,取决于3名评判的鉴定。终究回合结束后集计各评判的给分,得分多的一方得胜,或由2名以上评判同意而决定胜负。除此以外判和局
中量级72.57kg以下8oz
第20条
第23条
第19条
比赛的得分,在合适以下项目标基准上作评价、计算:
2、鉴定为非击倒时
2、评判团以为情节卑劣的,可立即赐与扣分
比赛鉴定分类以下:
i、对敌手或主裁判说欺侮性的,或进犯性的话
2、当第4(或第6)回合的耽误战仍为和局时,则停止最后1回合3分钟的耽误战。若此回合仍为和局,则考虑从第一回合开端的全过程作计分,纵使只要纤细不同亦可据之辨别胜负
6、获得击倒的选手不从命上述唆使时,主裁判应间断读秒,确认选手挪动到中立绳角后再持续读秒
a、击倒次数
第18条
c、CleanHit次数
3、回合中能对选手作出唆使的只要主助手
羽量级57.15kg以下6oz
轻量级61.23kg以下8oz
3、比赛早退或不出场
第13条
关于选手负伤处的医治
第24条
3、选手受较着伤害,主裁判判定其持续受进犯的话环境伤害时,即便选手没有倒地,主裁判亦宣布击倒(StandingDown――站立击倒)
关于护手绷带和胶布。选手的双手除护手绷带和胶布以外不得缠戴任何物品。选手必须利用停止者供应的绷带和胶布,不答应利用本身的。选手缠绷带时,必须到比赛园地支付并利用。不答应在进入会场前缠好绷带。停止者供应的绷带和胶布只能用在拳上,对其他的缠护物一概不供应。缠护必须经评判员查抄及具名
d、按照打击主动性计算分数,凡是上风方可得从优势方扣除的10分
选手在戴拳套前须接管拳套查抄,戴上并封好后,查抄职员在拳套封条上署名。接管查抄后未到比赛结束不能除下拳套。若发明拳套封条有解开过的陈迹,选手必须再次接管拳套查抄
f、进犯倒地或起家中的敌手
体检
第11条
a、因为(由两边偶然而偶尔引发的)负伤,而被主裁判鉴定为不能持续比赛的环境。但应按第12条
重量级86.18kg以上10oz