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章[第1页/共4页]
#14『原』上毕沅锯他本补『有』字。
孔丘穷于蔡陈之问,华羹不糟,旬日,子路为享豚,孔丘不问肉之所由来而食。号人衣,以酣酒,孔丘不问酒之所由来而饮。一辰公迎孔丘,席不端弗坐,割不正弗食。子路进,请曰:何其与陈蔡反也?孔丘曰:来,吾语女。曩与女为苟义#38。夫饥约则不辞妄取以活身,赢饱伪行以自饰,污邪诈伪,孰大于此?
#34『儒』毕沅校作一博』。
孔丘为鲁司寇,舍公家而于#37季孙,季孙柑鲁君而走,季孙与邑人争门关,决植。
#11自二不顾』至此,《闲诂》移至下文『内沈于酒乐而』之下。
#3『王』《闲诂》作『主一。
#10『一』字王念孙据下文删。
#36『善』上毕沅据《孔丛子》增『公日』二字。
取妻身迎,只惴为仆,秉辔授绥,如仰严亲。昏礼威仪,如承祭奠。颠覆高低,悖逆父母,下则老婆,老婆上侵。事亲若此,可谓孝乎?传#22 者迎妻:妻之奉祭一祀,子将守宗庙,故,重之。应之曰:此诬言也。其宗兄守其先宗庙数十年,死,丧之其,兄,弟之妻奉其先之祭奠,弗散。则丧老婆三年,必非以守奉祭奠也。夫忧老婆,以大负素,有曰:以是重亲也。为欲厚所至和#23 ,轻所至重,难道大奸也哉?
#12『罢』上毕沅据他本补『我』字。
#22『传』毕沅据下文改作『儒』。
#20『户』《闲诂》作『尸』,是也。
#2『所』下毕沅据下文补『以』字。
#29『雨』《闲诂》作『两』,是也。
#6『降』上王念孙据下文补『下无以』三字。
#33『行易而从也』《闲诂》据王念孙校作『行明而易从也』。
#16『升』王念孙校作『叔』。
注释:
#37『于』毕沅锯《孔丛子》校作『奉』。
昔者暴王作之,穷卫之,此皆疑众迟朴,先圣王之患之也,固在前矣。是以书之竹帛,镂之金石,琢之盘盂,传遗后代子孙。曰:何书焉存?禹之总德有之。曰:允不着惟天,民不而葆。既防凶心,天加上咎。不慎厥德,天命焉葆?《仲虺之告》曰:我闻有夏人娇天命于下,帝式是增,用爽厥师。彼用有为有,故,谓娇。如有而谓有,夫岂谓矫哉。昔者桀执有命而行,汤为《仲虺之告》以非之。太誓之言也,于去发曰:恶乎君子,天有显德,其行甚章。为监不远,在彼殷王。谓人有命,谓敬不成行,谓祭无益,谓暴无伤。上帝不常,九有以亡,上帝不顺,祝降其丧。惟我有周,受之大帝。昔者纣执有命而行,武王为《太誓》《去发》以非之。曰:子胡不尚考之乎商周虞夏之记,从《十简》之篇以尚,皆无之,将何若者也?
#8『赏』上《闲诂》补『明』字。
#19『后』上毕沅据下文补『妻』字。
#24『之』下《闲诂》依王引之校增『言服』二字。
#35『可』下卢绍弓据《晏子》补『以补民』三字。
#26『则』下《闲诂》依王引之补『非』字。
#23『和』毕沅以意改成『私』。
#28『人』毕沅以意改成『又』。
#27『法』《闲诂》据王引之校作『服』。
#32『用』王念孙校作『周』。
#38『曩与女为苟义』毕沅锯《文选》增为『曩与女为苟生,今与女为苟义』。
#1『于』上毕沅据下文补『在』字。
#15『天』《闲诂》作『夫』,是也。
#7这两句《闲诂》作『亦尝有闻命之声,见命之体者乎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