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一页

点击功能呼出

下一页

A-
默认
A+
护眼
默认
日间
夜间
上下滑动
左右翻页
上下翻页
《国际航运发展之《鹿特丹规则》中海运履约方法律制度研究》 1/1
上一页 设置 下一章

导论[第5页/共5页]

》”,载《中国海商法年刊》2010年第1期。;台特雷以为海上货色运输法的同一有两条路:一条是快车道,另一条是快车道,快车道是对已经见效的《海牙法则》等国际条约停止订正,快车道是制定新的运输法条约,并以为国际社会应当挑选快速、简练的快车道走,通过点窜《海牙法则》等国际条约以便适应航运的新生长William Tetley,Q.C.,Reform of Carriage of Goods―The UNCITRAL Draft and Senate COGSA’99,Tulane w Journal Winter,2003:17.。

上一页 设置 下一章
温馨提示:
是否自动播放到下一章节?
立即播放当前章节?
确定
确定
取消
pre
play
next
close
返回
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