纽约,1929年[第3页/共3页]
当时梅茜已经十八个月了,却轻得像捆破布。她出世才方才几个礼拜,妈妈就发热病倒了,再也没法给她喂奶,以是我们用温糖水和文火熬成的碎燕麦拼集着喂她,有钱的时候再买点牛奶给她。我们全都很瘦。能下肚的东西实在未几;日子一每天畴昔,我们几近只要嚼不动的土豆,掺在寡淡的清汤里。即便在身材最好的时候,妈妈的厨艺也很够呛,有些日子她压根儿懒得脱手。在我学会做饭之前,我们不止一次把土豆从罐头里倒出来直接吃掉。
我并没有瞥见滚滚麦浪,也没有瞥见大个儿的橘子。我们乘坐一艘渡轮到了曼哈顿岛,走上大街。妈妈和我被行李压得行动盘跚,双胞胎吵着要我们抱,爸爸的两只胳膊下各夹着一只手提箱,一只手攥着舆图,另一只手则捏着皱巴巴的纸条,上面写着他母亲龙飞凤舞的草书:“马克・弗兰纳里,德兰西街爱尔兰玫瑰店”。迷路了几次以后,爸爸干脆把舆图丢到了一旁,开端向街上的行人问路。他们多数没答话就走开了,此中一个还往地上吐了口唾沫,脸上尽是讨厌的神采。最后我们终究找到了阿谁处所,那是家爱尔兰酒吧,跟戈尔韦郡后街冷巷里最不下台面的酒吧一样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