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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大明首相》 1/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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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五十四章 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[第1页/共2页]

“王金一案,三法司会审,已有成果。”内阁中堂里,李春芳拿着一份文牍说,“这是三法司的复审结论。”随即读了起来:

“行政与司法,本有分歧。目下司法之官与各部院行政之官完整一体,此制当改!”高拱嗓子沙哑,却还是忍不住解释了一句。

“新郑,你看呢?”李春芳看着高拱说,“畴昔的事了,免得引发外界猜想,对新郑倒霉。”

“玄翁,不要再说话了,嗓子哑成如许。”张居正体贴肠说。

“如何追论起他来了?”张居正蹙眉道。

李春芳、张居正、赵贞吉皆沉默无语。

张居正支吾道:“抄家与追赃二罪可并坐吗?三法司……”他欲言又止,低头不再说话。

张居正见无人再说话,便持续念叨:“3、督令观政进士实在讲究法规。进士在内多分发刑曹,在外多为州县正官。兴法治,必重新科进士抓起。进士出炉,按例分送部院寺监观政。时下观政进士却袭故套,整日集会取乐,无所用心。当饬令各衙门堂上官,督令观政进士讲法规,要采选知律吏书为之辩证讲解,务使其晓得法规;观政期满要考其晓得律令如何。”

先帝圣躬违和,委于各犯无干。钦惟我世宗天子,四纪御天,既三代之鲜有;六甲终命,亦五福之兼全。大渐之时,并无卒暴之患;归咎硝黄之说,何有指实之凭?事理贵真,不成妄意;法律以正,岂得轻加?故方士王金等以子弑父律论死不当;但王金、陶仿等习陶仲文之术,以傍门左道惑众,当以本罪坐为从律编戍,编置口外。

高拱从一摞文牍中翻捡出几张稿笺,说:“这是朝审时我边听边顺手写下的,请叔大替我说说。”

“北虏犯边,玄翁日夕筹策,尚未毕事,又主持朝审,可谓夜以继日,席不暇暖。”张居正道,“我观玄翁面带倦容,一脸怠倦,委实太劳累了,还是要重视保重身材啊!”

“喔呀,这又是翻王金的案子,又是追论陆炳,外间恐有针对徐阁老之议吧?”赵贞吉担忧地说。

“那就对了!”高拱呛白道,“奢糜成风,觚光交叉,迎来送往,游山玩水,是轻松、舒坦,可如许下去,迟早把民脂民膏榨干,把江山社稷断送!”

“来来来,我替玄翁说。”张居正主动走畴昔,拿太高拱手中的文牍,读道,“刑乃民命所系,刑部为司法之总。居其官者,使非法规精贯,则审狱判案,必不能当其情。然非久于其职,则经历未深,讲究未熟,欲其精贯,亦不成得。是以刑部、大理寺堂上官以下,当行久任之法。”

张居正、赵贞吉皆不语。高拱坐直身子,用力清了清嗓子,声音降落地说:“道人方士惑君邀宠,混迹太病院,骇人听闻。但法司审案,当重究竟,据法条。犯甚么罪就依甚么罪究查,不能为了杀人胡乱编造罪名。刑部重审此案,重究竟、依法条,讯断公允,当准。”说到最后,嗓子几近发不出声来了。

“冤案累累!冤案累累啊!”高拱却停不下来,“此番朝审,重犯凡四百七十,审出冤者一百三十九,其他另有情冤而证佐不敷确实者,未敢开释。”他俄然提大调子,痛心疾首地说,“诸公,这还是三法司审过的案子啊!都是最高刑官办的案子啊!都是性命关天的案子啊!”

“革弊改制以兴法治,刻不容缓!”高拱情感冲动地说,他拿出几页稿笺,“1、实施刑官久任之法。”

“对高某利与倒霉,不必介怀!”高拱从嗓子眼里收回降落的声音,“是非要明,法律要公!错案,就要改正;罪人,不能放过!不然对不起皇上,”他俄然用力“嗵嗵”地拍打着胸口,几近是用尽尽力,挤出了一句话,“也对不起本身的知己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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