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三章:酒馆后巷[第2页/共3页]
“来……一瓶……朗姆酒……”醉汉走到吧台那边,丢下一枚银币,浑身酒气的说道。
旅店内的佣兵们纷繁收回了视野,持续和身边的朋友谈天吹牛起来。
“谁晓得呢,不过团长已经返来了,团长白银阶的气力足以碾压统统敌手,不消担忧的……很快……很快便能够处理了。”
一瓶朗姆酒当然不值一个银币,但是酒保却仿佛健忘了一样,没有任何找钱的行动,而醉鬼仿佛也健忘了本身给的但是一个银币。
“哈哈……想杀了我……来呀,我也有剑……”酒鬼看着戈登,嘲笑一声,一样伸手想要握住腰部的剑柄,但是已经喝了太多的他连续几次都没有握住。
“醒来了可别怪我,谁让你本身眼瞎呢。”白狼佣兵嘲笑着,弯下了腰。
只要不在酒馆内动兵器,其他的事情才和他们无关呢。至于阿谁酒鬼被拖出去以后是打个半死,还是完整打死,和他们有干系吗?
“哼,戈登,别在这里坏了端方!”中间的朋友朝着戈登使了一个眼色:“团长这两天不准我们喝醉,归正也喝的差未几了,干脆把这家伙带出去揍一顿,然后归去吧。”
酒鬼捂着脑袋痛呼不止,然后摇摇摆晃的站了起来,满脸怒容:“我……我要和你决斗……你个混蛋……我的脑袋……脑袋痛死了。”
“十几个了?不是八个吗?”
一群佣兵堆积在一起喝酒,一旦有人喝醉以后,打斗打斗甚么的实在是家常便饭,哪家酒馆如果一个月没有十几场架打,那就申明这个酒馆的酒不敷纯,买卖也不敷红火。
白狼佣兵团的成员皱眉看着他:“滚蛋,这里有人坐了。”
两人端起酒杯,碰了一下,纷繁苦笑。
酒馆大门被人从内里猛地推开,很多人的视野被吸引了畴昔。
如此,又将另一个咽喉被钢针刺穿的家伙的人头也割了下来,撕下一块衣服将人头包裹住。
戈登伸手摩挲着下巴,面带嘲笑:“干脆直接挑了手筋吧,给他好好的长长记性。”
“哦,我差点忘了……酒馆内里不让动兵器……”酒鬼猛地一拍脑袋,暴露不屑的神采看着戈登:“来呀……来杀了我呀……”
啪嗒~
而为了制止一群人酒后发癫,导致不测灭亡,但凡是佣兵的酒馆内,打斗从不准用兵器,垂垂地也就成为了佣兵界的一条铁律。
酒鬼闻言,眼神苍茫,四下看了看:“有人?我……如何没看到……嘿嘿,你骗我……”酒鬼用握着酒瓶的手指了指他,咧嘴一笑,又对着瓶子吹了一口朗姆酒。
这一次,罗纳德的五官变成了一个脸庞遍及刀疤的中年壮汉。
“脑袋痛总好过没脑袋,从速滚蛋吧,趁着我们的表情还没有完整的糟透之前。”
而用不了多久,这些人的人头就会莫名其妙的呈现在了各个角落,被白狼佣兵团的人发明。
动了动脸部的肌肉,手指触摸着人皮面具上的刀疤陈迹,触感实在,栩栩如生。
酒鬼被丢在地上,如同死狗一样趴在那边动也不动。
不过有谁在乎呢?
手上的人皮面具俄然消逝不见,被罗纳德放入了体系背包当中,然后又将另一小我皮面具取出带上。
就如迷雾丛林中的打猎队,他们手上就有重弩。
“早点抓到他就好了,兄弟们也就不消这么累了。”
酒鬼站在那边,神采安静,看着惊骇的捂着本身咽喉的戈登,仿佛做了一件无关紧急的小事。
旅店浑家满为患,每张桌子上都坐的有人,乃至就连雕栏那边都有几小我半倚靠着,手里握着酒瓶子边喝边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