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三章:酒馆后巷[第3页/共3页]
一群佣兵堆积在一起喝酒,一旦有人喝醉以后,打斗打斗甚么的实在是家常便饭,哪家酒馆如果一个月没有十几场架打,那就申明这个酒馆的酒不敷纯,买卖也不敷红火。
酒保收下银币,递畴昔了一瓶朗姆酒给这个醉鬼。
“如何能够,你是没见过他,哪天他和坎波兰副团长比武的时候我就在中间,那气势,如何会是暗影公会的那群刺客。”一名佣兵嘲笑一声,端起酒杯饮了一口。
戈登下认识的用手握住了剑柄,剑刃顺势拉出了一半,神采冷厉的盯着这个酒鬼。
没有线索,没有陈迹,有的只是那些人头上还残留的浓浓惊骇。
“哈哈……想杀了我……来呀,我也有剑……”酒鬼看着戈登,嘲笑一声,一样伸手想要握住腰部的剑柄,但是已经喝了太多的他连续几次都没有握住。
一个喝的醉醺醺的酒鬼罢了,只要有酒喝就好,哪怕他现在给的是一个金币,明天酒醒以后也不会记得的。
酒鬼闻言,眼神苍茫,四下看了看:“有人?我……如何没看到……嘿嘿,你骗我……”酒鬼用握着酒瓶的手指了指他,咧嘴一笑,又对着瓶子吹了一口朗姆酒。
“戈登,你说团长他们要甚么时候才气抓住阿谁家伙?”一个白狼用兵端着一杯朗姆酒小口的喝着。
远远地,罗纳德的声音缓缓地说道。
就如迷雾丛林中的打猎队,他们手上就有重弩。
角落处,一张圆桌上,只要两小我在那边坐着,中间另有两个空着的椅子。
“好了,就在这里吧,从速把这个家伙经验一顿,我们就归去了。”
一瓶朗姆酒当然不值一个银币,但是酒保却仿佛健忘了一样,没有任何找钱的行动,而醉鬼仿佛也健忘了本身给的但是一个银币。
一声痛呼传来,酒鬼的后脑勺狠狠的磕在了地上。
戈登的咽喉里收回风箱普通的呼扯,身子猛地一软,倒在了地上。
“妈的,那家伙莫非是暗影公会的吗?”
酒鬼捂着脑袋痛呼不止,然后摇摇摆晃的站了起来,满脸怒容:“我……我要和你决斗……你个混蛋……我的脑袋……脑袋痛死了。”
而为了制止一群人酒后发癫,导致不测灭亡,但凡是佣兵的酒馆内,打斗从不准用兵器,垂垂地也就成为了佣兵界的一条铁律。
酒鬼一把拉过椅子,整小我便坐了上去。
两人起家,一人一边架起了酒鬼的胳膊,朝着酒馆内里拖去。
两人端起酒杯,碰了一下,纷繁苦笑。
这名醉汉腰部插着一把陈旧的长剑,剑柄和保护上磨得蹭亮,固然用了好久,但是能够看得出来,还是比较珍惜的。
“但是,传闻已经死了十几个兄弟了,都是悄无声气的被人杀掉的。”
戈登和他的火伴闻言,神采猛地变成乌青,神采愤怒极了:“你个该死的杂种,真该把你的嘴用线给你缝起来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