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三章:酒馆后巷[第1页/共3页]
这名醉汉腰部插着一把陈旧的长剑,剑柄和保护上磨得蹭亮,固然用了好久,但是能够看得出来,还是比较珍惜的。
手上的人皮面具俄然消逝不见,被罗纳德放入了体系背包当中,然后又将另一小我皮面具取出带上。
戈登两人将醉鬼拖到了酒馆前面的冷巷子里,这内里渣滓遍及,破裂的酒瓶子各处都是,很多处所还沾有凝固的血渍。
“但是,传闻已经死了十几个兄弟了,都是悄无声气的被人杀掉的。”
“从速滚蛋,别再我表情不好的时候招惹我。”名叫戈登的白狼佣兵伸手推了一把酒鬼的胸口,早已经脚步不稳,胸口被这么一推,整小我直接抬头倒在了地上。
在一间酒馆内,几名白狼佣兵团的成员坐在角落内里单独喝酒,神采闷闷的,带着浓浓的怠倦。旅店内起码有百十个佣兵,但是除了白狼,其他的要么是跑单帮的,要么就是小佣兵团的成员。
酒鬼一把拉过椅子,整小我便坐了上去。
一瓶朗姆酒当然不值一个银币,但是酒保却仿佛健忘了一样,没有任何找钱的行动,而醉鬼仿佛也健忘了本身给的但是一个银币。
酒鬼嘴角扯动一下,面带嘲笑,伸手在脸上一抹,整张面皮都被剥了下来,暴露了罗纳德的五官:“此人皮面具还真是好用,贴到脸上一点马脚都没有,就连最纤细的神采都能假装出来。”
“戈登,你说我们是打断他一半的肋骨呢,还是直接挑了他的一条手筋呢?”
戈登嘲笑一下,将长剑收回,点了点头。
角落处,一张圆桌上,只要两小我在那边坐着,中间另有两个空着的椅子。
“如何能够,你是没见过他,哪天他和坎波兰副团长比武的时候我就在中间,那气势,如何会是暗影公会的那群刺客。”一名佣兵嘲笑一声,端起酒杯饮了一口。
“累也就算了,关头是别这么提心吊胆的。”
“听你的!”
酒鬼被丢在地上,如同死狗一样趴在那边动也不动。
格雷戈里实施了半宵禁状况,每条街道上都有着白狼佣兵和守备团的兵士瓜代巡查。他们编成一支支小队,每队起码十人,全部武装,有的人乃至还配着十字弩。
而为了制止一群人酒后发癫,导致不测灭亡,但凡是佣兵的酒馆内,打斗从不准用兵器,垂垂地也就成为了佣兵界的一条铁律。
戈登伸手摩挲着下巴,面带嘲笑:“干脆直接挑了手筋吧,给他好好的长长记性。”
如此,又将另一个咽喉被钢针刺穿的家伙的人头也割了下来,撕下一块衣服将人头包裹住。
动了动脸部的肌肉,手指触摸着人皮面具上的刀疤陈迹,触感实在,栩栩如生。
酒鬼愣了一下,睁沉迷蒙的眼神看了一圈,然后咧嘴一笑,吐着酒气朝着角落那边走去。
锋利的匕首直接将戈登的咽喉割开,鲜血哗哗的流出,将衣领和皮甲淌成了猩红色。
“早点抓到他就好了,兄弟们也就不消这么累了。”
“妈的,那家伙莫非是暗影公会的吗?”
这一次,罗纳德的五官变成了一个脸庞遍及刀疤的中年壮汉。
“明天早晨是八个,明天传闻又死人了。”
“哦,我差点忘了……酒馆内里不让动兵器……”酒鬼猛地一拍脑袋,暴露不屑的神采看着戈登:“来呀……来杀了我呀……”
更何况,白狼佣兵团只要想要,便能够调出守备团武备库内大部分的设备来供他们利用。
一声痛呼传来,酒鬼的后脑勺狠狠的磕在了地上。
戈登的咽喉里收回风箱普通的呼扯,身子猛地一软,倒在了地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