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三章:酒馆后巷[第1页/共3页]
戈登嘲笑一下,将长剑收回,点了点头。
一个醉鬼罢了。
一瓶朗姆酒当然不值一个银币,但是酒保却仿佛健忘了一样,没有任何找钱的行动,而醉鬼仿佛也健忘了本身给的但是一个银币。
十字弩、轻弩、重弩,这些都是军队才有的设备,不过这个天下本来就是尚武成风,只要有点干系,有门路,弄出来几把军方的重弩也不是甚么题目。
只见一个满身披着大氅的男人手中端着一个酒瓶,酒瓶中的酒已经见底了,而他的脚步也盘跚着,浑身酒气,明显已经喝醉。
“哼,戈登,别在这里坏了端方!”中间的朋友朝着戈登使了一个眼色:“团长这两天不准我们喝醉,归正也喝的差未几了,干脆把这家伙带出去揍一顿,然后归去吧。”
“哈哈,现在惊骇了?不过已经太迟了”
两人起家,一人一边架起了酒鬼的胳膊,朝着酒馆内里拖去。
手指揉搓动手中的人皮面具,罗纳德低声说道:“可惜就是贵了一点,20点积分一张,我现在也兑换不出来几个!”
啪嗒~
“妈的,那家伙莫非是暗影公会的吗?”
酒鬼闻言,眼神苍茫,四下看了看:“有人?我……如何没看到……嘿嘿,你骗我……”酒鬼用握着酒瓶的手指了指他,咧嘴一笑,又对着瓶子吹了一口朗姆酒。
戈登和他的火伴闻言,神采猛地变成乌青,神采愤怒极了:“你个该死的杂种,真该把你的嘴用线给你缝起来。”
这一次,罗纳德的五官变成了一个脸庞遍及刀疤的中年壮汉。
“从速滚蛋,别再我表情不好的时候招惹我。”名叫戈登的白狼佣兵伸手推了一把酒鬼的胸口,早已经脚步不稳,胸口被这么一推,整小我直接抬头倒在了地上。
戈登两人将醉鬼拖到了酒馆前面的冷巷子里,这内里渣滓遍及,破裂的酒瓶子各处都是,很多处所还沾有凝固的血渍。
而用不了多久,这些人的人头就会莫名其妙的呈现在了各个角落,被白狼佣兵团的人发明。
这名醉汉腰部插着一把陈旧的长剑,剑柄和保护上磨得蹭亮,固然用了好久,但是能够看得出来,还是比较珍惜的。
几秒钟后,戈登看着本身的火伴还是保持着哈腰的姿式,一动不动,脸上暴露了不耐烦的神采:“你快点呀,该不会是喝了点酒,目炫的找不准处所了吧?”
更何况,白狼佣兵团只要想要,便能够调出守备团武备库内大部分的设备来供他们利用。
一群佣兵堆积在一起喝酒,一旦有人喝醉以后,打斗打斗甚么的实在是家常便饭,哪家酒馆如果一个月没有十几场架打,那就申明这个酒馆的酒不敷纯,买卖也不敷红火。
罗纳德对劲的点了点头,提起包着人头的衣服走出了巷子。
酒鬼翻开酒瓶,嗅着朗姆酒的酒香,咧嘴笑了起来。只见他一手拿着酒瓶,身子晃闲逛悠的朝着坐位上走去,一边走着,一边端着酒瓶对着嘴巴吹了起来。
戈登咬牙切齿的看着他,不过酒馆内打斗不准动用兵器,这是佣兵圈子里不成文的端方了。因为大师来这里都是为了喝酒,而男人喝了酒不免就会轻易打动。
一个喝的醉醺醺的酒鬼罢了,只要有酒喝就好,哪怕他现在给的是一个金币,明天酒醒以后也不会记得的。
戈登下认识的用手握住了剑柄,剑刃顺势拉出了一半,神采冷厉的盯着这个酒鬼。
酒馆内,浩繁佣兵们持续喝酒、喧闹、吹牛。
地上的酒鬼俄然跳了起来,朝着戈登飞扑过来,半途中一把夺过尸身紧握的那把匕首,朝着戈登的咽喉猛地划过了过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