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6章 十六[第1页/共4页]
“德雷伯在这里住了三个礼拜,他和秘书斯坦格森来欧洲观光,箱子上贴了哥本哈根的观光标签。据她说斯坦格森是个矜持沉寂的人,而德雷伯则截然分歧,生性放荡言行粗鄙。第一天早晨他就喝了个酩酊酣醉,到第二天中午还没复苏,对女仆更是随便猖獗,对她的女儿更是说了不堪入耳的混账话――”
诺拉和华生对视一眼,在沙发上坐了下来。福尔摩斯则感兴趣似的伸直了腰,意味深长,“哦?那您是如何发明线索的呢?”
“不会再有新的暴行了。”诺拉俄然说,福尔摩斯奇特地看了她一眼,可贵拥戴,“没错,我能够必定――你们问我知不晓得谁是凶手,当然。不过抓到他才算本领。他很聪明,残暴而又奸刁,并且有一个无能的人在帮他――必须申明的是,我以为官方侦察毫不是他的敌手,只要有人发明了线索,他就会立即改名换姓淹没于诚笃当中,是以我没有向你们任何人要求帮手,我也但愿你们不要停滞我的通盘策划――并无冲犯。”
“我也没希冀你们能够这么快能找到他,不过你们必须持续找下去,直到找到为止,这是你们的酬谢。”他给每人发了一个先令。
…………
福尔摩斯不置可否,语气平平无奇,“这么说你们已经找到了可靠的线索?”
“没有。斯坦格森还带着德雷伯的钱包,钱分文未动,总之不是谋财害命。屋子里只要一份电报,从克利夫兰城打来的,电文是‘jh现在欧洲’,没有署名。床上有一本小说,烟斗,桌子上有一杯水,窗台边还放了个盛药膏的木匣,有两粒药丸――”
说到这里他俄然顿了顿,脸上暴露一丝讽刺的神采,“真是说谁谁就到。”
“我仔细心细扣问了夏庞蒂埃太太他儿子的题目,公然和猜想中差未几,出去了起码两个钟头,在她们睡觉以后才返来,这不是很可疑吗?我就带了人去拘系他,他手里另有那根沉甸甸的木棍,非常粗的橡木棒。”
雷斯垂德又说道,“有人曾经见过凶手,一个送牛奶的孩子偶尔去过旅店后的小胡同,他看到平时横在地上的梯子被竖了起来,正对三楼上面一扇窗户,窗户大开着,有一小我从上面爬了下来,涓滴不慌乱,还瞧了他一眼,孩子还觉得是做活的木工呢。他记得是一个大个子,红脸,穿了一件长长的棕色外套。行凶以后还在房里逗留了一会儿,我们看到脸盘的水中有血,想必是洗过手,床单上也有血迹,看来行凶今后他还非常沉着地把刀子擦洁净了。”
“厥后呢?”福尔摩斯轻声问。
房门下边血迹弯曲折曲地流了出来,雷斯垂德立即撞开门,屋里窗户大开,中间躺着一个男人的尸身,穿戴寝衣,蜷成一团,已经断了气,四肢生硬冰冷,身材左边被人用刀深深刺入,最奇特惊悚的是,他的脸上,是用血写成的“rache”这个词。
“就是这个!”福尔摩斯俄然镇静非常地大声道,“就是这个。”
“阿瑟夏庞蒂埃,皇家水兵的一其中尉。”格莱森非常对劲。
“我以为这个女人的儿子一向追着德雷伯先生到了布瑞克斯顿街,产生了辩论,并且德雷伯先生挨了他一棒,大抵非常巧地集合了他的关键所乃至使灭亡,但是却没留下任何伤痕。当晚雨下的那么大,四周又没人,是以阿瑟把尸身拖到了空宅子里,那些蜡烛血迹和戒指,都是他为了掩人耳目留下的圈套,不过是想回避差人的清查。”
格莱森主动忽视他这句话,“我去了恩德伍德的店里,问店东是否卖过这个尺码式样的帽子,他很快奉告我这顶帽子属于德雷伯,住在托凯街夏庞蒂埃投止公寓,地点就如许搞到啦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