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章 第20夜 白茅岭之狼一夜(3)[第1页/共4页]
一盏清澈的白光,从斜上方投射下来。一只老鼠,窸窸窣窣钻出雪堆,好像一条羊毫的墨迹,从红色信纸上画过,转眼被水稀释。这家伙那么小,却非等闲之辈,窝里藏着很多过冬的口粮。猫头鹰从天而降,把老鼠逮到了树上。它自老鼠窝里生出来,到被这只猫头鹰吃掉,或许只要几个月。而与之同窝的兄弟姐妹们,恐怕寿命更长久。想想本身能活到这把年纪,老头就感受走了狗屎运。约莫四十年前,跟他一同考进旧上海差人局的同龄人们,要么死于凶暴罪犯之手,要么作为阶层仇敌被弹压枪毙,要么早早病亡在床上,现在健在于世的寥寥无几。
狼群的坟场。不,是它们猎物的坟场。更精确地说,是狼族厨房的渣滓桶,存放它们吃剩下的骨头。很多年代,不竭堆集下来的,到底存在了一百年?八百年?远在还没有人类的史前期间就有了吗?狼是比人更陈腐的植物,当时候,它们才是全部地球的仆人。现在,它们只能在白茅岭做仆人。而人类是客人。
老狱警连手枪都没掏,握着带有狼血的刺刀靠近,逃犯本能地举起56式主动步枪,“不要啊!你再走一步,我就开枪了!”
这孩子到了逃犯手里,立即停止了抽泣,展开眼睛,看着雪夜里逃犯的脸,反而嘻嘻地笑了。
“同道,你说,我们如果回到监狱,我另有能够活吗?”逃犯有力地倒在雪中。
哭声。两人相互对视,都没有掉眼泪。逃犯趴在雪里,耳朵贴着空中,寻觅哭声来源。地下的哭声。仿佛很多年前被狼吃掉的婴儿,阴魂不散,在本身的宅兆中抽泣。
白茅岭,下半夜。冷月下的雪地,两个男人踩出四行近乎笔挺的足迹。逃犯的眼泪,扑簌扑簌,滚烫的,顺着眼角,砸入雪地,像烧开的水,熔化藐小的,一片白。
他在此地二十年,从未深切过这些角落。酷寒时节,狼群会囊括全部农场,把大师筹办过年的牛羊拖走,或当场啃得只剩骨架。监狱还没养狼狗,顶多是有农家院里的草狗,学名中华故乡犬,夏季还会吊死做狗肉煲。
又不见了。
前大夫现逃犯提示,冰冷的雪水不能直接下到肠胃。防备一边在雪里拉稀,一边被母狼咬掉屁股。
手电照出后背数条伤痕,满是狼爪留下的,最深有一二厘米。左后肩膀,两个深深的洞眼,狼牙的标记。还好右肩膀没受伤,不然连枪的扳机都扣不动。老狱警个头不高,体重不超越一百二十斤,但有精干紧密的肌肉。前妇产科大夫现逃犯,撕碎故乡伙的衬衣,几次缠绕包扎背后被狼咬伤的部分,一包上去就排泄鲜血。不一会儿,赤裸的后背,已包成了木乃伊。逃犯帮他穿好衣服,但后背的无数破口处,不竭钻入北风。
上山之前,他本想带上行军水壶,但怕累坠,加下水壶的铝质外壳很轻易跟主动步枪碰撞,怕半夜里动静太大,轰动了逃犯或狼。他半蹲下来,清理出一团洁净的雪,捧在手心。眼睛一闭,吞入嘴中。
“感谢。”他第一次向劳改犯伸谢。整夜没有喝过水的喉咙,像燃烧的煤球炉,的确能够喷火取暖。
一九七七年一月一日,凌晨一两点,老狱警一起往山上走。山上的雪更加坚固。仿佛有红色雪花飞过,顺手一抓,不但不熔化,反而有些和缓,本来是身上的棉絮。这一样拜母狼所赐,只是可惜了这身好棉袄。尚未凝固的血,从十多处罚歧的伤口渗入。
狼却一个急挺身,逃亡地钻入边上的树丛,被连绵如大肠般的黑夜宵化。好短长的敌手,固然是母的!他找回击电筒,光荣没被摔坏,这才想起逃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