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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资治通鉴》 1/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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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8章 (3)[第1页/共3页]

河决魏郡,泛清河以东数郡。先是,莽恐河决为元城冢墓害;及决东去,元城不忧水,故遂不堤塞。

莽以《周官》、《王制》之文,置卒正、连率、大尹,职如太守;又置州牧、部监二十五人。分长安城旁六乡,置帅各一人。分三辅为六尉郡;河东、河内、弘农、河南、颍川、南阳为六队郡。改名河南大尹曰保忠信卿。益河南属县满三十,置六郊州长各一人,人主五县。及它官名悉改。大郡至分为五,合百二十有五郡。九州以内,县二千二百有三。又仿古六服为惟城、惟宁、惟翰、惟屏、惟垣、惟藩,各以其方为称,总为万国焉。厥后,岁复变动,一郡至五易名,而还复其故。吏民不能纪,每下圣旨,辄系其故名云。

三月,壬申晦,日有食之。大赦天下。以灾异策大司马逯并就侯氏朝位,太傅平晏勿领尚书事。以利苗男訢为大司马。莽即真,尤备大臣,抑夺下权,朝臣有言其不对者,辄拔擢。孔仁、赵博、费兴等以敢击大臣,故见信赖,择名官而居之。国将哀章颇不清,莽为选置和叔,敕曰:“不但保国将闺门,当保支属在西州者。”诸公皆轻贱,而章尤甚。

益州蛮夷愁扰,尽反,复杀益州大尹程隆。莽遣平蛮将军冯茂发巴、蜀、犍为吏士,赋敛取足于民,以击之。

始建国四年壬申,公元一二年春,仲春,赦天下。

缘边大饥,人相食。谏大夫如普行边兵还,言:“军士久屯寒苦,边郡无以相赡。今单于新和,宜因是罢兵。”校尉韩威进曰:“以新室之威而吞胡虏,无异口中蚤虱。臣愿得英勇之士五千人,不赍斗粮,饥食虏肉,渴饮其血,能够横行!”莽壮其言,以威为将军。然采普言,征还诸将在边者,免陈钦等十八人,又罢四关镇都尉诸屯兵。单于贪莽赂遗,故外不失汉故事,然内利寇掠;又使还,知子登前死,痛恨,寇虏从左地入不断。使者问单于,辄曰:“乌桓与匈奴无状黠民共为寇入塞,比方中国有盗贼耳!咸初立持国,威望尚浅,极力制止,不敢有贰心!”莽复发军屯。

是岁,以犯挟铜炭者多,除其法。

厌难将军陈钦、震狄将军王巡上言:“捕得虏生口验问,言虏犯边者皆孝单于咸子角所为。”莽乃会诸夷,斩咸子登于长安市。

莽性躁扰,不能有为,每有所兴造,动欲慕古,不度时宜,轨制又不定;吏缘为奸,天下謷謷,陷刑者众。莽知民愁怨,乃下诏:“诸食王田,皆得卖之,勿拘以法。犯私买卖庶人者,且统统勿治。”然它政悖乱,科罚深切,赋敛重数,如同故焉。

西域诸国以莽积失恩信,焉耆先叛,杀都护但钦;西域遂崩溃。

班固赞曰:春秋各国卿大夫及至汉兴将相名臣,怀禄耽宠以失其世者多矣,是故清节之士,因而为贵;然大率多能自治而不能治人。王、贡之材,优于龚、鲍。守死善道,胜实蹈焉。贞而不谅,薛方近之。郭钦、蒋诩,好遁不污,绝纪、唐矣。

乌孙大、小昆弥遣使进献。莽以乌孙国人多亲附小昆弥,见匈奴诸边并侵,意欲得乌孙心,乃遣使者引小昆弥使,坐大昆弥使上。师友祭酒满昌劾奏使者曰:“蛮夷以中国有礼谊,故诎而从命。大昆弥,君也,今序臣使于君使之上,非以是有蛮夷也。奉使大不敬!”莽怒,免昌官。

十一月,彗星出,二十馀日,不见。

夏,四月,陨霜杀草木,海濒尤甚。六月,黄雾四塞。秋,七月,大风拔树,飞北阙直城门屋瓦。雨雹,杀牛羊。

初,五威将帅出西南夷,改句町王为侯,王邯怨怒不附。莽讽牂柯大尹周歆诈杀邯。邯弟承起兵杀歆,州郡击之,不能服。莽又发高句骊兵击匈奴;高句骊不欲行,郡逼迫之,皆亡出塞,因犯法为寇。辽西大尹田谭追击之,为所杀。州郡归咎于高句骊侯驺,严尤奏言:“貉人犯法,不从驺起;正有它心,宜令州郡且尉安之。今猥被以大罪,恐其遂畔,夫馀之属必有和者。匈奴未克,夫馀、濊貉复起,此大忧也。”莽不尉安,濊貉遂反;诏尤击之。尤诱高句骊侯驺至而斩焉,传首长安。莽大说,下书改名高句骊为下句骊。因而貉人愈犯边,东、北与西南夷皆乱。莽志方盛,觉得四夷不敷吞灭,专念稽古之事,复下书:“以此年仲春东巡狩,具礼节调剂。”既而以文母太后体不安,且止待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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