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54章 (3)[第1页/共3页]
周主之为太子也,上柱国尉迟运为宫正,数进谏,不消;又与王轨、宇文孝伯、宇文神举皆为高祖所亲待,太子疑其同毁己。及轨死,运惧,私谓孝伯曰:“吾徒必不免祸,为之何如?”孝伯曰:“今堂上有老母,地下有武帝。为臣为子,知欲何之!且委质事人,本徇名义;谏而不入,死焉可逃!足下若为身计,宜且远之。”因而运求出为秦州总管。
戊戌,周军进围寿阳。
壬午,周以上柱国毕王贤为太师,郇公韩业为大左辅。玄月,乙卯,以酆王贞为大冢宰。以郧公韦孝宽为行军元帅,帅行军总管杞公亮、鄇公梁士彦寇淮南。仍遣御正杜杲、礼部薛舒来聘。
辛卯,徙邺城《石经》于洛阳。诏:“河阳、幽、相、豫、亳、青、徐七总管,并受东京六府处罚。”
癸卯,任忠帅步骑七千趣秦郡;丙午,仁威将军鲁广达帅众入淮;是日,樊毅将水军二万自东关入焦湖,武毅将军萧摩诃帅步骑趣历阳。戊申,韦孝宽拔寿阳,杞公亮拔黄城,梁士彦拔广陵;辛亥,又取霍州。癸丑,以扬州刺史始兴王叔陵为多数督,总水步众军。
蒲月,辛亥,以襄国郡为赵国,济南郡为陈国,武当、安富二郡为越国,上党郡为代国,新野郡为滕国,邑各万户;令赵王招、陈王纯、越王盛、代王达、滕王逌并之国。
丁卯,上阅武于大壮观。命都督任忠帅步骑十万陈于玄武湖,都督陈景帅楼舰五百出瓜步江,振旅而还。
辛卯,初用大货六铢钱。
仲春,癸亥,上耕藉田。周下诏,以洛阳为东京;发山东诸州兵治洛阳宫,常役四万人。徒相州六府于洛阳。
壬申,周天元还长安。甲戌,以陈山提、元晟并为上柱国。
乙巳,周主祠太庙。壬午,大醮于正武殿。
周天元如同州。
丙申,周纳司马消难女为正阳宫皇后。
突厥寇周并州。六月,周发山东诸民苗条城。
冬,十月,壬戌,周天元幸道会苑,大醮,以高祖配醮。初复佛像及天尊像,天元与二像俱南面坐,大陈杂戏,令长安士民纵观。
乙未,周天元如温汤。
时宇文神举为并州刺史,帝遣使就州毒杀之。尉迟运至秦州,亦以忧死。
贞毅将军汝南周法尚,与长沙王叔坚不相能。叔坚谮之于上,云其欲反。上执其兄定州刺史法僧,出兵将击法尚。法尚奔周,周天元觉得开府仪同大将军、顺州刺史,上遣将军樊猛济江击之。法尚遣部曲督韩朗诈降于猛,曰:“法尚部兵不肯降北,人皆窃议,欲叛还。若得军来,自当背叛。”猛觉得然,引兵急趋之。法尚阳为害怕,自保江曲,战而伪走,伏兵邀之。猛仅以身免,没者几八千人。
周徐州总管王轨,闻郑译用事,自知及祸,谓所亲曰:“吾昔在先朝,实申社稷至计。本日之事,断可知矣。此州控带淮南,毗邻强寇,欲为身计,易如反掌。但忠义之节,不成亏违,况荷先帝厚恩,岂能够开罪于嗣主,遽忘之邪!正可于此待死,冀千载以后,知吾此心耳!”
十仲春,戊午,周天元以灾异屡见,舍仗卫,如天兴宫。百官上表,劝复寝膳。甲子,还宫,御正武殿,集百官及宫人、外命妇,大列伎乐,初作乞寒胡戏。
十一月,辛卯,大赦。
夏,四月,壬戌朔,立妃朱氏为天元帝后。后,吴人,本出寒微,生静帝,善于天元十余岁,疏贱无宠,以静帝故,特尊之。
己酉,周尊天元帝太后李氏为天皇太后,壬子,改天元皇后朱氏为天皇后,立妃元氏为天右皇后,陈氏为天左皇后,凡四后云。元氏,开府仪同大将军晟之女;陈氏,大将军山提之女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