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54章 (3)[第1页/共3页]
己酉,周尊天元帝太后李氏为天皇太后,壬子,改天元皇后朱氏为天皇后,立妃元氏为天右皇后,陈氏为天左皇后,凡四后云。元氏,开府仪同大将军晟之女;陈氏,大将军山提之女也。
诏开府仪同三司、南兖州刺史淳于量为上流水军都督,中领军樊毅都督北讨诸军事,左卫将军任忠都督北讨前军事,前丰州刺史皋文奏帅步骑三千趣阳平郡。
甲辰,周主东巡;丙午,以许公宇文善为大宗伯。戊午,周主至洛阳;立鲁王阐为皇太子。
周天元如洛阳,亲御驿马,日行三百里,四皇后及文武侍卫数百人并乘髍以从。仍令四火线驾齐驱,或有前后,辄加怒斥,人马顿仆,相及于道。
丁卯,上阅武于大壮观。命都督任忠帅步骑十万陈于玄武湖,都督陈景帅楼舰五百出瓜步江,振旅而还。
壬寅,周天元还长安。
仲春,癸亥,上耕藉田。周下诏,以洛阳为东京;发山东诸州兵治洛阳宫,常役四万人。徒相州六府于洛阳。
蒲月,辛亥,以襄国郡为赵国,济南郡为陈国,武当、安富二郡为越国,上党郡为代国,新野郡为滕国,邑各万户;令赵王招、陈王纯、越王盛、代王达、滕王逌并之国。
周天元如同州。
三月,庚申,天元还长安,大陈军伍,亲擐甲胄,入自青门,静帝备法驾以从。
突厥佗钵可汗请和于周,周主以赵王招女为令媛公主,妻之,且命执送高绍义;佗钵不从。
十一月,辛卯,大赦。
夏,四月,壬戌朔,立妃朱氏为天元帝后。后,吴人,本出寒微,生静帝,善于天元十余岁,疏贱无宠,以静帝故,特尊之。
戊寅,上还宫。豫章内史南康王方泰,在郡秩满,放火延烧邑居,因行暴掠,驱录富人,收罗财贿。上阅武,方泰当从,启称母疾不可,而微服往官方淫人妻,为州所录。又帅人仗顺从,伤禁司,为有司所奏。上大怒,下方泰狱,免官,削爵土,寻而复古。
冬,十月,壬戌,周天元幸道会苑,大醮,以高祖配醮。初复佛像及天尊像,天元与二像俱南面坐,大陈杂戏,令长安士民纵观。
周韦孝宽分遣杞公亮自安陆攻黄城,梁士彦攻广陵。甲午,士彦至肥口。
癸卯,任忠帅步骑七千趣秦郡;丙午,仁威将军鲁广达帅众入淮;是日,樊毅将水军二万自东关入焦湖,武毅将军萧摩诃帅步骑趣历阳。戊申,韦孝宽拔寿阳,杞公亮拔黄城,梁士彦拔广陵;辛亥,又取霍州。癸丑,以扬州刺史始兴王叔陵为多数督,总水步众军。
丙申,周纳司马消难女为正阳宫皇后。
甲戌,以尚书仆射陆缮为尚书左仆射。
癸酉,遣平北将军沈恪、电威将军裴子烈镇南徐州,开远将军徐道奴镇栅口,前信州刺史杨宝安镇白下。戊寅,以中领军樊毅都督荆、郢、巴、武四州水陆诸军事。己卯,周天元还长安。
壬申,周天元还长安。甲戌,以陈山提、元晟并为上柱国。
乙丑,南、北兖、晋三州及盱眙、山阳、阳平、马头、秦、历阳、沛、北谯、南梁等九郡民并自拔还江南。周又取谯、北徐州。自是江北之地尽没于周。
秋,七月,庚寅,周以杨坚为大前疑,柱国司马消难为大后承。
戊戌,周军进围寿阳。
十仲春,戊午,周天元以灾异屡见,舍仗卫,如天兴宫。百官上表,劝复寝膳。甲子,还宫,御正武殿,集百官及宫人、外命妇,大列伎乐,初作乞寒胡戏。
周主安闲问译曰:“我脚杖痕,谁所为也?”对曰:“事由乌丸轨、宇文孝伯。”因言轨捋须事。帝使内史杜庆信就州杀轨,元岩不肯署诏。御正中大夫颜之仪切谏,帝不听,岩进继之,脱巾顿颡,三拜三进。帝曰:“汝欲党乌丸轨邪?”岩曰:“臣非党轨,正恐滥诛失天下之望。”帝怒,使阉竖搏其面。轨遂死,岩亦废于家。远近知与不知,皆为轨流涕。之仪,之推之弟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