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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资治通鉴》 1/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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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54章 (3)[第1页/共3页]

乙巳,周主祠太庙。壬午,大醮于正武殿。

乙丑,南、北兖、晋三州及盱眙、山阳、阳平、马头、秦、历阳、沛、北谯、南梁等九郡民并自拔还江南。周又取谯、北徐州。自是江北之地尽没于周。

戊寅,上还宫。豫章内史南康王方泰,在郡秩满,放火延烧邑居,因行暴掠,驱录富人,收罗财贿。上阅武,方泰当从,启称母疾不可,而微服往官方淫人妻,为州所录。又帅人仗顺从,伤禁司,为有司所奏。上大怒,下方泰狱,免官,削爵土,寻而复古。

突厥佗钵可汗请和于周,周主以赵王招女为令媛公主,妻之,且命执送高绍义;佗钵不从。

十一月,辛卯,大赦。

周韦孝宽分遣杞公亮自安陆攻黄城,梁士彦攻广陵。甲午,士彦至肥口。

时宇文神举为并州刺史,帝遣使就州毒杀之。尉迟运至秦州,亦以忧死。

冬,十月,壬戌,周天元幸道会苑,大醮,以高祖配醮。初复佛像及天尊像,天元与二像俱南面坐,大陈杂戏,令长安士民纵观。

己酉,周尊天元帝太后李氏为天皇太后,壬子,改天元皇后朱氏为天皇后,立妃元氏为天右皇后,陈氏为天左皇后,凡四后云。元氏,开府仪同大将军晟之女;陈氏,大将军山提之女也。

甲戌,以尚书仆射陆缮为尚书左仆射。

随公杨坚私谓大将军汝南公庆曰:“天元实无积善;视其边幅,寿亦不长。又,诸藩微小,各令就国,曾无深根固本之计。羽翮既剪,何能及远哉!”庆,神举之弟也。

戊子,周以越王盛为太保,尉迟迥为大前疑,代王达为大右弼。

仲春,癸亥,上耕藉田。周下诏,以洛阳为东京;发山东诸州兵治洛阳宫,常役四万人。徒相州六府于洛阳。

蒲月,辛亥,以襄国郡为赵国,济南郡为陈国,武当、安富二郡为越国,上党郡为代国,新野郡为滕国,邑各万户;令赵王招、陈王纯、越王盛、代王达、滕王逌并之国。

夏,四月,壬戌朔,立妃朱氏为天元帝后。后,吴人,本出寒微,生静帝,善于天元十余岁,疏贱无宠,以静帝故,特尊之。

壬寅,周天元还长安。

周主安闲问译曰:“我脚杖痕,谁所为也?”对曰:“事由乌丸轨、宇文孝伯。”因言轨捋须事。帝使内史杜庆信就州杀轨,元岩不肯署诏。御正中大夫颜之仪切谏,帝不听,岩进继之,脱巾顿颡,三拜三进。帝曰:“汝欲党乌丸轨邪?”岩曰:“臣非党轨,正恐滥诛失天下之望。”帝怒,使阉竖搏其面。轨遂死,岩亦废于家。远近知与不知,皆为轨流涕。之仪,之推之弟也。

壬申,周天元还长安。甲戌,以陈山提、元晟并为上柱国。

他日,帝托以齐王宪事让孝伯曰:“公知齐王谋反,何故不言?”对曰:“臣知齐王忠于社稷,为群小所谮,言必不消,以是不言。且先帝付嘱微臣,唯令教诲陛下。今谏而不从,实负顾托。以此为罪,是所甘心。”帝大惭,昂首不语,命将出,赐死于家。

周徐州总管王轨,闻郑译用事,自知及祸,谓所亲曰:“吾昔在先朝,实申社稷至计。本日之事,断可知矣。此州控带淮南,毗邻强寇,欲为身计,易如反掌。但忠义之节,不成亏违,况荷先帝厚恩,岂能够开罪于嗣主,遽忘之邪!正可于此待死,冀千载以后,知吾此心耳!”

丁卯,上阅武于大壮观。命都督任忠帅步骑十万陈于玄武湖,都督陈景帅楼舰五百出瓜步江,振旅而还。

壬午,周以上柱国毕王贤为太师,郇公韩业为大左辅。玄月,乙卯,以酆王贞为大冢宰。以郧公韦孝宽为行军元帅,帅行军总管杞公亮、鄇公梁士彦寇淮南。仍遣御正杜杲、礼部薛舒来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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