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36章 (2)[第1页/共3页]
周以大司空侯莫陈崇为大宗伯。
丁酉,齐主自晋阳还邺。
余孝顷之弟孝劢及子公扬犹据旧栅不下;庚午,诏开府仪同三司周文育都督众军出豫章讨之。
王琳在白水浦,周文育、侯安都、徐敬成许王子晋以厚赂,子晋乃伪以划子依而钓。夜,载之登陆,入深草中,步投陈军,还建康自劾。上引见,并宥之,戊寅,复其本官。
辛酉,上幸大寂静寺捐躯;壬戌,群臣表请还宫。
太子殷,自幼温裕开畅,礼士好学,关览时政,甚有隽誉。帝尝嫌太子“得汉家性子,不似我”,欲废之。帝登金凤台,召太子,使手刃囚,太子恻然有难色,再三,不竭其首。帝大怒,亲以马鞭撞之,太子由是气悸语吃,精力昏扰。帝因酣宴,屡云:“太子性懦,社稷事重,终当传位常山。”太子少傅魏收谓杨愔曰:“太子,国之底子,不成摆荡。至尊三爵以后,每言传位常山,令臣下疑贰。若实在也,当决行之。此言非所觉得戏,恐徒使国度不安。”愔以收言白帝,帝乃止。
齐出兵援送梁永嘉王庄于江南,册拜王琳为梁丞相、都督中外诸军、录尚书事。琳遣兄子叔宝帅所部十州刺史后辈赴邺。琳奉庄即天子位,改元天启。追谥建安公渊明曰闵天子。庄以琳为侍中、大将军、中书监,馀依齐朝之命。
齐主至祁连池;戊寅,还晋阳。
王琳召桂州刺史淳于量。量虽与琳合,而潜通于陈;仲春,辛酉,以量为开府仪同三司。
甲辰,上遣吏部尚书谢哲往谕王琳。哲,杅之孙也。
己巳,周以太师护为雍州牧。
高凉太守冯宝卒,海阪扰乱。妻洗氏怀集部落,数州晏然。其子仆,生九年,是岁,遣仆帅诸酋长入朝,诏以仆为阳春太守。
壬午,周大赦。
乙丑,齐主还邺。
后梁主遣其大将军王操将兵略取王琳之长沙、武陵、南划一郡。
秋,七月,戊戌,上幸石头,送侯瑱等。
八月,甲子,周大赦。
壬午,侯瑱引兵焚齐舟舰于合肥。
丁未,周王如同州;冬,十月,辛酉,还长安。
己巳,诏司空侯瑱与领军将军徐度帅舟师为前军,以讨王琳。
帝既残暴,有司讯囚,莫不严格,或烧犁耳,使立其上,或烧车鈍,使以臂贯之,既不堪苦,皆至诬伏。唯三公郎中武强苏琼,历职中外,所至皆以宽平为治。时赵州及清河屡有人告谋反者,前后皆付琼推检,事多昭雪。尚书崔昂谓琼曰:“若欲建功名,当更思馀理;数雪反逆,身命何轻!”琼正色曰:“所雪者冤枉耳,不纵反逆也。”昂大惭。
帝疑演假辞于晞以谏,欲杀之。王私谓晞曰:“王博士,明日当作一条事,为欲相活,亦图自全,宜深体勿怪。”乃于众中杖晞二十。帝寻发怒,闻晞得杖,以故不杀,髡鞭配甲坊。居三年,演又因谏争,大被欧挞,杜口不食。太后日夜涕零,帝不知所为,曰:“倘小儿死,奈我老母何!”因而数往问演疾,谓曰:“尽力强食,当以王晞还汝。”乃释晞,令诣演。演抱晞曰:“吾气味惙然,恐不复相见!”晞流涕曰:“天道神明,岂令殿下遂毙此舍!至尊亲为人兄,尊为人主,安可与计!殿下不食,太后亦不食。殿下纵不自惜,独不念太后乎!”言未卒,演强坐而饭。晞由是得免徙,还为王友。及演录尚书事,除官者皆诣演谢,去必辞。晞言于演曰:“受爵天朝,拜恩私第,自古觉得不成,宜统统约绝。”演从之。久之,演安闲谓晞曰:“主上起居不恒,卿宜耳目所具,吾岂可之前逢一怒,遂尔结舌。卿宜为撰谏草,吾当伺便极谏。”晞遂条十馀事以呈,因谓演曰:“目前廷所恃者惟殿下,乃欲学匹夫廉洁,轻一朝之命!杜康令人不自发,刀箭岂复识亲疏。一旦祸出理外,将奈殿下家业何!奈皇太后何!”演唏嘘不自胜,曰:“乃至是乎!”明日,见晞曰:“吾长夜久思,今遂息意。”即命火,对晞焚之。后复承间苦谏,帝使力士反接,拔白刃注颈,骂曰:“小子何知,是谁教汝?”演曰:“天下噤口,非臣谁敢有言!”帝趣杖,乱捶之数十;会醉卧,得解。帝亵黩之游,遍于宗戚,所往流连;唯至常山第,多无适而去。尚书左仆射崔暹屡谏,演谓暹曰:“今太后不敢致言,吾兄弟杜口,仆射独能犯颜,表里深相愧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