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35章 (1)[第1页/共4页]
凤等益惧,暗害滋甚,克日召群公入宴,因执护诛之;张光洛又以告护。护乃召柱国贺兰祥、领军尉迟纲等谋之,祥等劝护废立。时纲总领禁兵,护遣纲入宫召凤等议事,及至,以次执送护第,因罢散宿卫兵。王方悟,独在内殿,令宫人执兵自守。护遣贺兰祥逼王退位,幽于旧第。悉召公卿公议,废王为略阳公,迎立岐州刺史宁都公毓。公卿皆曰:“此公之家事,敢不唯命是听!”乃斩凤即是门外,孙恒亦伏法。
辛丑,上祀南郊,大赦;乙巳,祀北郊。辛亥,周王耕藉田。
后月馀,护弑略阳公,黜王后元氏为尼。
时李植父柱国大将军远镇弘农,护召远及植还朝,远疑有变,沈吟久之,乃曰:“大丈夫宁为忠鬼,安可作叛臣邪!”遂就征。既至长安,护以远功名素重,犹欲全之。引与相见,谓之曰:“公儿遂有异谋,非止搏斗护身,乃是倾危宗社。叛臣贼子,理宜同疾,公可早为之所。”乃以植付远。远素爱植,植又口辩,自陈初无此谋。远谓为信然,诘朝,将植谒护。护谓植已死,摆布白植亦在门。护大怒曰:“阳平公不信我!”乃召入,仍命远同坐,令略阳公与植相质于远前。植辞穷,谓略阳公曰:“本为此谋,欲安社稷,利至尊耳!本日至此,何事如此!”远闻之,自投于床曰:“若尔,诚合万死。”因而护乃害植,并逼远令他杀。植弟叔诣、叔谦、叔让亦死,馀子以幼得免。初,远弟开府仪同三司穆知植非保家之主,每劝远除之,远不能用。及远临刑,泣谓穆曰:“吾不消汝言,乃至此!”穆当从坐,以媒介获免,除名为民,及其后辈亦免官。植弟淅州刺史基,尚义归公主,当从坐,穆请以二子代基命,护两释之。
周人杀魏恭帝。
夏,四月,己卯,铸四柱钱,一当二十。
新吴洞主余孝顷遣沙门道林说琳曰:“周迪、黄法□皆凭借金陵,阴窥间隙,雄师若下,必为后患;不如先定南川,然后东下,孝顷请囊括所部以从下吏。”琳乃遣轻车将军樊猛、平南将军李孝钦、平东将军刘广德将兵八千赴之,使孝顷总督三将,屯于临川故郡,征兵粮于迪,以观其所为。
癸酉,周魏武公李弼卒。陈王使中书舍人刘师知引宣虎将军沈恪勒兵入宫,卫送梁主如别宫,恪排闼见王,叩首谢曰:“恪身经事萧氏,本日不忍见此。分受死耳,决不受命!”王嘉其意,不复逼,更以荡主王僧志代之。乙亥,王即天子位于南郊,还宫,大赦,改元。奉梁敬帝为江阴王,梁太后为太妃,皇后为妃。
周以晋公护为太师。
庚子,周王享太庙;丁未,祀圜丘;十仲春,庚午,谒成陵;癸酉,还宫。
壬辰,改四柱钱一当十;丙申,复闭细钱。
戊子,太祖神主祔太庙,七庙始共用一太牢,鼻祖荐首,馀皆骨体。
周仪同三司齐轨谓御正中大夫薛善曰:“军国之政,当弃世子,何得犹在豪门!”善以告晋公护,护杀之,以善为中外府司马。
冬,十月,戊辰,进陈公爵为王。辛未,梁敬帝禅位于陈。
初,齐有方士言“亡高者黑衣”,故高祖每出,不欲见沙门。显祖在晋阳,问摆布:“何物最黑?”对曰:“无过于漆。”帝以上党王涣于兄弟第七,使库直都督破六韩伯升之邺征涣。涣至紫陌桥,杀伯升而逃,浮河南渡;至济州,为人所执,送邺。
陈纪一(起强圉赤奋若,尽屠维单阏,凡三年)
周晋公护以赵景公独孤信名重,不欲显诛之,己酉,逼令他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