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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资治通鉴》 1/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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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2章 (3)[第2页/共3页]

张欧免,上欲以蓼侯孔臧为御史大夫。臧辞曰:“臣世以经学为业,乞为太常,典臣家业,与从弟侍中安国法纪古训,使永垂来嗣。”上乃以臧为太常,其礼赐如三公。

六月,庚午,皇太后崩。

荀悦论曰:世有三游,德之贼也:一曰游侠,二曰游说,三曰游行。立气势,作威福,结私交以立强于世者,谓之游侠;饰辩词,设诈谋,驰逐于天下以要时势者,谓之游说;色取仁以应时好,连党类,立虚誉觉得权力者,谓之游行。此三者,乱之所由生也;伤道害德,败法惑世,先王之所慎也。国有四民,各修其业。不由四民之业者,谓之奸民。奸民不生,霸道乃成。

秋,罢西夷,独置南夷、夜郎两县、一都尉,稍令犍为自葆就,专力城朔方。

弘为布被,食不重肉。汲黯曰:“弘位在三公,奉禄甚多;然为布被,此诈也。”上问弘,弘谢曰:“有之。夫九卿臣善者无过黯,然本日廷诘弘,诚中弘之病。夫以三公为布被,与小吏无差,诚饰诈,欲以钓名,如汲黯言。且无汲黯忠,陛下安得闻此言!”天子觉得谦让,愈益厚之。

初,匈奴降者言:“月氏故居敦煌、祁连间,为强国,匈奴冒顿攻破之。老上单于杀月氏王,以其头为饮器。馀众遁逃远去,怨匈奴,无与共击之。”上募能通使月氏者,汉中张骞以郎应募,出陇西,径匈奴中;单于得之,留骞十馀岁。骞得间亡,乡月氏西走,数旬日,至大宛。大宛闻汉之饶财,欲通不得,见骞,喜,为发导译抵康居,传致大月氏。大月氏太子为王,既击大夏,分其地而居之,地肥饶,少寇,殊无报胡之心。骞留岁馀,竟不能得月氏方法,乃还;并南山,欲从羌中归,复为匈奴所得,留岁馀。会伊稚斜逐于单,匈奴海内哄,骞乃与堂邑氏奴甘父逃归。上拜骞为太中大夫,甘父为奉使君。骞初行时百馀人,去十三岁,唯二人得还。

是岁,中大夫张汤为廷尉。汤为人多诈,舞智以御人。时上方乡文学,汤阳浮慕,事董仲舒、公孙弘等。以千乘儿宽为奏谳掾,以古法义决疑狱。所治,即上意所欲罪,与监、史深祸者;即上意所欲释,与监、史轻平者;上由是悦之。汤于故交后辈调护之尤厚;其造请诸公,不避寒暑。是以汤虽文深、意忌、不专平,然得此名誉。汲黯数质责汤于上前曰:“公为正卿,上不能褒先帝之功业,下不能抑天下之邪心,安国富民,使囹圄空虚,何空取高天子束缚纷更之为!而公以此无种矣。”黯时与汤论议,汤辩常在文深小苛;黯伉厉守高,不能屈,忿发,骂曰:“天下谓词讼吏不成觉得公卿,公然!必汤也,令天下重足而立,侧目而视矣!”

夏,四月,丙子,封匈奴太子于单为涉安侯,数月而卒。

燕王定国与父康王姬奸,夺弟妻为姬,杀肥如令郢人。郢人兄弟上书告之,主父偃从中发其事。公卿请诛定国,上许之。定国他杀,国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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