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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资治通鉴》 1/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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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16章 (2)[第1页/共3页]

景素轻高澄,尝谓司马子如曰:“高王在,吾不敢有异;王没,吾不能与鲜卑小儿同事!”子如掩其口。及欢疾笃,澄诈为欢书以召景。先是,景与欢约曰:“今握兵在远,人易为诈,所赐书皆请加微点。”欢从之。景得书无点,辞不至;又闻欢疾笃,用其行台郎颍川王伟计,遂拥兵自固。

甲子,诏:“犯法非大逆,父母、祖父母不坐。”先是,江东唯建康及三吴、荆、郢、江、湘、梁、益用钱,其馀州郡杂以谷帛,交、广专以金银为货。上自铸五铢及女钱,二品并行,禁诸古钱。浅显中,更铸铁钱。由是民私铸者多,物价腾踊,买卖者至以车载钱,不复计数。又自破岭以东,八十为百,名曰“东钱”;江、郢以上,七十为百,名曰:“西钱”;建康以九十为百,名曰“长钱”。丙寅,诏曰:“朝四暮三,众狙皆喜,名实未亏而喜怒为用。顷闻外间多用九陌钱,陌减则物贵,陌足则物贱,非物有贵贱,乃心有倒置。至于远方,日更滋甚,徒乱王制,无益民财。自今可通用足陌钱!令书行后,百日为期,若犹有犯,男人谪运,女子质作,并同三年。”诏下而人不从,钱陌益少;至于季年,遂以三十五为百云。

三月,乙巳,大赦。

先是,欢别使侯景将兵趣齐子岭,魏建州刺史杨檦镇车厢,恐其寇邵郡,帅骑御之。景闻檦至,斫木断路六十馀里,犹惊而不安,遂还河阳。庚戌,欢使段韶从太原公洋镇邺。辛亥,征世子澄会晋阳。

魏史宁晓谕凉州吏民,率皆归附,独宇文仲和据城不下。蒲月,独孤信使诸将夜攻其东北,自帅懦夫袭其西南。迟明,克之,遂擒仲和。

上敦尚高雅,疏简刑法,自公卿大臣,咸不以鞫狱为意。奸吏招权弄法,货赂成市,枉滥者多。大率二岁刑已上岁至五千人;徙居作者具五任,其无任者著升械;若疾病,权解之,是后囚徒或有优、剧。时贵爵后辈,多骄淫犯警。上大哥,厌于万几。又专精佛戒,每断重罪,则整天不怿;或谋反逆,事觉,亦泣而宥之。由是贵爵益横,或白天杀人于都街,或暮夜公行剽掠,有罪逃亡者,匿于王家,有司不敢搜捕。上深知其弊,而溺于慈爱,不能禁也。魏东阳王荣为瓜州刺史,与其婿邓彦同行。荣卒,瓜州首望表荣子康为刺史,彦杀康而夺其位。魏不能讨,因以彦为刺史,屡征不至,又南通吐谷浑。丞相泰以道远难于动众,欲以计取之,以给事黄门侍郎申徽为河西大使,密令图彦。徽以五十骑行,既至,止于宾馆;彦见徽单使,不觉得疑。徽遣人微劝彦归朝,彦不从;徽又使同意其留计,彦信之,遂来至馆。徽先与州主簿敦煌令狐整等暗害,执彦于坐,责而缚之;因宣诏慰谕吏民,且云“雄师续至”,城中无敢动者,遂送彦于长安。泰以徽为都官尚书。

庚戌,上幸同泰寺,遂停寺省,讲《三慧经》。夏,四月,丙戌,解讲,大赦,改元。是夜,同泰寺宝塔灾,上曰:“此魔也,宜广为法事。”群臣皆称善。乃下诏曰:“道高魔盛,积德鄣生。当穷兹土木,倍增昔日。”遂起十二层宝塔;将成,值侯景乱而止。

六月,庚子,东魏以司徒侯景为河南大将军、大行台。

整行及玉门,召豪杰述保罪行,驰还袭之。先克晋昌,斩吕兴;进击瓜州,州人素佩服整,皆弃保来降,保奔吐谷浑。

上年高,诸子心不相下,相互猜忌。邵陵王纶为丹杨尹,湘东王绎在江州,武陵王纪在益州,皆权侔人主;太子纲恶之,常选精兵以卫东宫。八月,以纶为南徐州刺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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