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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资治通鉴》 1/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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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16章 (2)[第1页/共3页]

李贲复帅众二万自獠中出屯典澈湖,大造船舰,充塞湖中。众军惮之,顿湖口,不敢进。陈霸先谓诸将曰:“我师已老,将士颓废;且孤军无援,入人亲信,若一战不捷,岂望生全!今藉其屡奔,情面未固,夷、獠乌合,易为摧殄。合法共出百死,决力取之;无端逗留,时势去矣!”诸将皆沉默莫应。是夜,江水暴起七丈,注湖中。霸先勒所部兵乘流先进,众军鼓噪俱前;贲众大溃,窜入屈獠洞中。

东魏丞相欢如邺。高澄迁洛阳《石经》五十二碑于邺。

仲春,魏以义州刺史史宁为凉州刺史。前刺史宇文仲和据州,不受代,瓜州民张保杀刺史成庆以应之,晋昌民吕兴杀太守郭肆,以郡应保。丞相泰遣太子太保独孤信、开府仪同三司怡峰与史宁讨之。

上敦尚高雅,疏简刑法,自公卿大臣,咸不以鞫狱为意。奸吏招权弄法,货赂成市,枉滥者多。大率二岁刑已上岁至五千人;徙居作者具五任,其无任者著升械;若疾病,权解之,是后囚徒或有优、剧。时贵爵后辈,多骄淫犯警。上大哥,厌于万几。又专精佛戒,每断重罪,则整天不怿;或谋反逆,事觉,亦泣而宥之。由是贵爵益横,或白天杀人于都街,或暮夜公行剽掠,有罪逃亡者,匿于王家,有司不敢搜捕。上深知其弊,而溺于慈爱,不能禁也。魏东阳王荣为瓜州刺史,与其婿邓彦同行。荣卒,瓜州首望表荣子康为刺史,彦杀康而夺其位。魏不能讨,因以彦为刺史,屡征不至,又南通吐谷浑。丞相泰以道远难于动众,欲以计取之,以给事黄门侍郎申徽为河西大使,密令图彦。徽以五十骑行,既至,止于宾馆;彦见徽单使,不觉得疑。徽遣人微劝彦归朝,彦不从;徽又使同意其留计,彦信之,遂来至馆。徽先与州主簿敦煌令狐整等暗害,执彦于坐,责而缚之;因宣诏慰谕吏民,且云“雄师续至”,城中无敢动者,遂送彦于长安。泰以徽为都官尚书。

整行及玉门,召豪杰述保罪行,驰还袭之。先克晋昌,斩吕兴;进击瓜州,州人素佩服整,皆弃保来降,保奔吐谷浑。

庚戌,上幸同泰寺,遂停寺省,讲《三慧经》。夏,四月,丙戌,解讲,大赦,改元。是夜,同泰寺宝塔灾,上曰:“此魔也,宜广为法事。”群臣皆称善。乃下诏曰:“道高魔盛,积德鄣生。当穷兹土木,倍增昔日。”遂起十二层宝塔;将成,值侯景乱而止。

冬,十月,乙亥,之前东扬州刺史岳阳王詧为雍州刺史。上舍詧兄弟而立太子纲,内常愧之,宠亚诸子。以会稽人物殷阜,故用詧兄弟迭为东扬州以慰其心。詧兄弟亦内怀不平。詧以上朽迈,朝多秕政,遂蓄聚货财,折节下士,招募英勇,摆布至数千人。以襄阳形胜之地,梁业所基,遇乱能够图大功。乃克己为政,抚循士民,数施恩德,延纳规谏,所部称治。

甲子,诏:“犯法非大逆,父母、祖父母不坐。”先是,江东唯建康及三吴、荆、郢、江、湘、梁、益用钱,其馀州郡杂以谷帛,交、广专以金银为货。上自铸五铢及女钱,二品并行,禁诸古钱。浅显中,更铸铁钱。由是民私铸者多,物价腾踊,买卖者至以车载钱,不复计数。又自破岭以东,八十为百,名曰“东钱”;江、郢以上,七十为百,名曰:“西钱”;建康以九十为百,名曰“长钱”。丙寅,诏曰:“朝四暮三,众狙皆喜,名实未亏而喜怒为用。顷闻外间多用九陌钱,陌减则物贵,陌足则物贱,非物有贵贱,乃心有倒置。至于远方,日更滋甚,徒乱王制,无益民财。自今可通用足陌钱!令书行后,百日为期,若犹有犯,男人谪运,女子质作,并同三年。”诏下而人不从,钱陌益少;至于季年,遂以三十五为百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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