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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资治通鉴》 1/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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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92章 (3)[第1页/共3页]

冬,十月,庚午,以中书监、中卫将军袁昂为尚书令,即本号开府仪同三司。

浅显三年壬寅,公元五二二年春,正月,庚子,以尚书令袁昂为中书监,吴郡太守王暕为尚书左仆射。

武卫将军于景,忠之弟也,谋废义,义黜为怀荒镇将。及柔然犯境,镇民请粮,景不肯给,镇民不堪忿,遂反,执景,杀之。未几,沃野镇民破六韩拔陵聚众反,杀镇将,改元真王,诸镇华、夷之民常常呼应。拔陵引兵南侵,遣别帅卫可孤围武川镇,又攻怀朔镇。尖山贺拔度拔及其三子允、胜、岳皆有材勇,怀朔镇将杨钧擢度拔为统军、三子为军主以拒之。

梁初唯扬、荆、郢、江、湘、梁、益七州用钱,交、广用金银,馀州杂以谷帛买卖。上乃铸五铢钱,肉好周郭皆备。别铸无肉郭者,谓之“女钱”。官方私用古钱买卖,禁之不能止,乃议尽罢铜钱。十仲春,戊午,始铸铁钱。

柔然大饥,阿那瑰帅其众入魏境,表求赈给。己亥,魏以尚书左丞元孚为行台尚书,持节抚谕柔然。孚,谭之孙也。将行,表陈便宜,觉得:“蠕蠕久来强大,昔在代京,常为重备。明天祚大魏,使彼自乱亡,顿首请服。朝廷鸠其散亡,礼送令返,宜是以时善思远策。昔汉宣之世,呼韩款塞,汉遣董忠、韩昌领边郡士马送出朔方,因留卫助。又,光武时亦使中郎将段彬置安集掾史,随单于地点,参察动静。今宜略还是事,借其闲地,听其田牧,粗置官属,示相慰抚。严戒边兵,因令防察,使亲不至矫诈,疏不容背叛,最策之得者也。”魏人不从。

初,太子统之未生也,上养临川王宏之子正德为子。正德少粗险,上即位,正德意望东宫。及太子统生,正德还本,赐爵西丰侯。正德怏怏不对劲,常蓄异谋。是岁,正德自黄门侍郎为轻车将军,顷之,亡奔魏,自称废太子避祸而来。魏尚书左仆射萧宝寅上表曰:“岂有伯为天子,父作扬州,弃彼密亲,远投它国!不如杀之。”由是魏人待之甚薄,正德乃杀一小儿,称为己子,远营葬地;魏人不疑,来岁,复自魏逃归。上泣而诲之,复其册封。

李崇长史巨鹿魏兰根说崇曰:“昔缘边初置诸镇,地广人稀,或征发中原强宗后辈,或国之肺腑,寄以虎伥。中年以来,有司号为‘府户’,役同厮养,官婚班齿,致失清流,而本来族类,各居荣显,顾瞻相互,该当愤怨。宜改镇立州,分置郡县,凡是府户,悉免为民,入仕次叙,一准其旧,文武兼用,威恩并施。此计若行,国度庶无北顾之虑矣。”崇为之奏闻,事寝,不报。

初,魏世宗以《玄始历》浸疏,命更造新历。至是,著作郎崔光表取荡寇将军张龙祥等九家所上历,候验得失,合为一历,以壬子为元,应魏之水德,命曰《正光历》。丙午,初行《正光历》,大赦。

辛亥,魏主耕籍田。

玄月,魏诏侍中、太尉汝南王悦入居门下,与丞相高阳王雍参决尚书奏事。

十仲春,乙酉,魏以车骑大将军、尚书右仆射元钦为仪同三司,太保京兆王继为太傅,司徒崔光为太保。

十一月,癸丑,魏侍中、车骑大将军侯刚加仪同三司。

玄月,柔然可汗俟匿伐诣怀朔镇请兵,且迎阿那瑰。俟匿伐,阿那瑰之兄也。冬,十月,录尚书事高阳王雍等奏:“怀朔镇北吐若奚泉,田野平沃,请置阿那瑰于吐若奚泉,婆罗门于故西海郡,令各帅部落,汇集离散。阿那瑰所居既在境外,宜少优遣,婆罗门不得比之。其婆罗门未降之前蠕蠕归化者,宜悉令州镇部送怀朔镇以付阿那瑰。”诏从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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