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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资治通鉴》 1/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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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89章 (3)[第2页/共3页]

魏南秦州氐反。遣龙骧将军崔袭持节谕之。

魏宦者刘腾,手不解书,而多奸谋,善揣人意。胡太后以其庇护之功,累迁至侍中、右光禄大夫,遂干预政事,纳赂为人求官,无不效者。河间王琛,简之子也,为定州刺史,以贪纵闻名,及罢州还,太后诏曰:“琛在定州,唯不将中山宫来,自馀无所不致,何可更复叙用!”遂废于家。琛乃求为腾养息,赂腾金宝巨万计。腾为之言于太后,得兼都官尚书,出为秦州刺史,会腾疾笃,太后欲及其生而贵之。玄月,癸未朔,以腾为卫将军,加仪同三司。

三月,辛未,魏灵寿武敬公于忠卒。

太后为太上君造寺,绚丽埒于永宁。

宏自洛口之败,常怀愧愤,都下每有窃发,辄以宏为名,屡为有司所奏,上每赦之。上幸光宅寺,有盗伏于骠骑航,待上夜出;大将行,心动,乃于朱雀航过。事发,称为宏所使,上泣谓宏曰:“我人才胜汝百倍,当此犹恐不堪,汝何为者?我非不能为汉文帝,念汝愚耳!”宏顿首称无之;故因匿法寿免宏官。

夏,四月,丁酉,魏秦文宣公胡国珍卒,赠假黄钺、相国、都督中外诸军事、太师,号曰太上秦公,加九锡,葬以殊礼,赠襚仪卫,事极优厚。又迎太后母皇甫氏之柩与国珍合葬,谓之太上秦孝穆君。谏议大夫常山张普惠觉得宿世后父无称“太上”者,“太上”之名不成施于人臣,诣阙上疏陈之,摆布莫敢为通。会胡氏穿圹,下有盘石,乃密表,觉得:“天无二日,土无二王,‘太上’者因‘上’而生名也,皇太后称‘令’以系‘敕’下,盖取三从之道,远同文母列于十乱,今司徒为‘太上’,恐乖系敕之意。孔子称:‘必也正名乎!’比克吉定兆,而以浅改卜,亦或六合神灵以是垂至戒、启圣情也。伏愿停逼上之号,以邀廉光之福。”太后乃亲至国珍宅,调集五品以上博议。王公皆希太后意,争诘难普惠;普惠应机辨析,无能屈者。太后使元叉宣令于普惠曰:“朕之所行,孝子之志。卿之所陈,忠臣之道。群公已有成议,卿不得苦夺朕怀。后有所见,勿难言也。”

魏东益州氐反。

侍中、领军将军吴平侯昺,雅有风力,为上所重,军国大事皆与议决,觉得安右将军,监扬州。昺自以越亲居扬州,涕零恳让,上不准。在州尤称明断,符教严整。

魏胡太后以天文有变,欲以崇宪高太后当之。戊申夜,高太后暴卒;冬,十月,丁卯,以尼礼葬于北邙,谥曰顺皇后。百官单衣邪巾送至墓所,事讫而除。

宏都下稀有十邸,出悬钱立券,每以田宅邸店悬上文契,期讫,便驱券主,夺其宅。都下、东土百姓,赋闲非一。上后知之,制悬券不得复驱夺,自此始。

初,洛阳有汉所立《三字石经》,虽屡经丧乱而初无丧失。及魏冯熙、常伯夫接踵为洛州刺史,毁取以建宝塔精舍,遂大抵颓落,所存者委于榛莽,道俗随便取之。侍中领国子祭酒崔光请遣官守视,命国子博士李郁等补其残破,胡太后许之。会元叉、刘腾反叛,事遂寝。

臣光曰:宏为将则覆全军,为臣则涉大逆,高祖贷其极刑可矣。数旬之间,还为三公,于兄弟之恩诚厚矣,王者之法果安在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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