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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治通鉴_司马光_第389章 (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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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资治通鉴》 1/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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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89章 (3)[第1页/共3页]

夏,四月,丁酉,魏秦文宣公胡国珍卒,赠假黄钺、相国、都督中外诸军事、太师,号曰太上秦公,加九锡,葬以殊礼,赠襚仪卫,事极优厚。又迎太后母皇甫氏之柩与国珍合葬,谓之太上秦孝穆君。谏议大夫常山张普惠觉得宿世后父无称“太上”者,“太上”之名不成施于人臣,诣阙上疏陈之,摆布莫敢为通。会胡氏穿圹,下有盘石,乃密表,觉得:“天无二日,土无二王,‘太上’者因‘上’而生名也,皇太后称‘令’以系‘敕’下,盖取三从之道,远同文母列于十乱,今司徒为‘太上’,恐乖系敕之意。孔子称:‘必也正名乎!’比克吉定兆,而以浅改卜,亦或六合神灵以是垂至戒、启圣情也。伏愿停逼上之号,以邀廉光之福。”太后乃亲至国珍宅,调集五品以上博议。王公皆希太后意,争诘难普惠;普惠应机辨析,无能屈者。太后使元叉宣令于普惠曰:“朕之所行,孝子之志。卿之所陈,忠臣之道。群公已有成议,卿不得苦夺朕怀。后有所见,勿难言也。”

魏东益州氐反。

魏南秦州氐反。遣龙骧将军崔袭持节谕之。

初,洛阳有汉所立《三字石经》,虽屡经丧乱而初无丧失。及魏冯熙、常伯夫接踵为洛州刺史,毁取以建宝塔精舍,遂大抵颓落,所存者委于榛莽,道俗随便取之。侍中领国子祭酒崔光请遣官守视,命国子博士李郁等补其残破,胡太后许之。会元叉、刘腾反叛,事遂寝。

辛巳,以宏为中军将军、中书监,六月,乙酉,又以本号行司徒。

尚书奏复征民绵麻之税,张普惠上疏,觉得:“高祖废大斗,去长尺,改重称,以爱民薄赋。知军国须绵麻之用,故于绢增税绵八两,于布增税麻十五斤,民以称尺所减,不啻绵麻,故鼓励供调。自兹以降,所税绢布,浸复长阔,百姓嗟怨,闻于朝野。宰辅不寻其本在于幅广度长,遽罢绵麻。既而尚书以国用不敷,复欲征敛。去天下之大信,弃己行之成诏,追前之非,遂后三史。不思库中有大麻,而群臣共窃之也,何则所输之物,或斤羡百铢,未闻有司依律以罪州郡;或小有滥恶,则坐户主,连及三长。是以在库绢布,逾制者多,郡臣受俸,人求长阔厚重,无复准极,未闻以端幅有馀还求输官者也。今欲复调绵麻,抢先正称、尺,明立严禁,无得放溢,使天下知二圣之敬爱民惜法如此,则太和之政复见于神龟矣。”

三月,辛未,魏灵寿武敬公于忠卒。

魏宦者刘腾,手不解书,而多奸谋,善揣人意。胡太后以其庇护之功,累迁至侍中、右光禄大夫,遂干预政事,纳赂为人求官,无不效者。河间王琛,简之子也,为定州刺史,以贪纵闻名,及罢州还,太后诏曰:“琛在定州,唯不将中山宫来,自馀无所不致,何可更复叙用!”遂废于家。琛乃求为腾养息,赂腾金宝巨万计。腾为之言于太后,得兼都官尚书,出为秦州刺史,会腾疾笃,太后欲及其生而贵之。玄月,癸未朔,以腾为卫将军,加仪同三司。

宏都下稀有十邸,出悬钱立券,每以田宅邸店悬上文契,期讫,便驱券主,夺其宅。都下、东土百姓,赋闲非一。上后知之,制悬券不得复驱夺,自此始。

侍中、领军将军吴平侯昺,雅有风力,为上所重,军国大事皆与议决,觉得安右将军,监扬州。昺自以越亲居扬州,涕零恳让,上不准。在州尤称明断,符教严整。

魏主引见柔然使者,让之以藩礼不备,议依汉待匈奴故事,遣使报之。司农少卿张伦上表,觉得:“太祖经启帝图,日有不暇,遂令竖子游魂一方。亦由中国多虞,急诸华而缓蛮夷也。高祖方事南辕,未遑北伐。世宗述遵遗志,虏使之来,受而弗答。觉得大明临御,国富兵强,抗敌之礼,何惮而为之,何求而行之!今虏虽慕德而来,亦欲观我强弱;若使王人奉命虏庭,与为昆弟,恐非祖宗之意也。苟事不获已,应为制诏,示以高低之仪,命宰臣致书,谕以归顺之道,观其从违,徐以恩威进退之,则王者之体正矣。岂能够蛮夷兼并,而遽亏典礼乎!”不从。伦,白泽之子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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