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87章 (1)[第1页/共4页]
癸未,魏以高阳王雍为太傅、领太尉,清河王怿为司徒,广平王怀为司空。
辛亥,上祀南郊。
魏萧宝寅在淮堰,上为手书诱之,使袭彭城,许送其国庙及室家诸比还北;宝寅表上其书于魏朝。
高祖武天子四
魏崔亮攻硖石未下,与李崇屡约水陆并进,崇违期不至。胡太后以诸将不壹,乃以吏部尚书李平为使持节、镇军大将军兼尚书右仆射,将步骑二千赴寿阳,别为行台,节度诸军,如有乖异,以军法处置。萧宝寅遣轻车将军刘智文等渡淮,攻破三垒;仲春,乙巳,又败将军垣孟孙即是淮北。李平至硖石,督李崇、崔亮等克日水陆打击,无敢乖互,战屡有功。
甲午,弘化太守杜桂举郡降魏。
己酉,魏崔亮至硖石,赵祖悦逆战而败,闭城自守;亮进围之。
魏胡太后追思于忠之功,曰:“岂宜以一谬弃其馀勋!”复封忠为灵寿县公,亦封崔光为平恩县侯。
冬,十月,乙酉,魏以胡国珍为中书监、仪同三司,侍中仍旧。
祚与植皆恶于忠跋扈,密劝高阳王雍使出之;忠闻之,大怒,令有司诬奏其罪。尚书奏:“羊祉告植姑子皇甫仲达云:‘受植旨,诈称被诏,帅合部曲欲图于忠。’臣等穷治,辞不伏引;然众证明,准律当死。众证虽不见植,皆言‘仲达为植所使,植召仲达责问而不告列’。推论情状,分歧之理不成清楚,不得同之常狱,有所降减,计同仲达处植极刑。植亲帅城众,附从王化,依律上议,乞赐裁处。”忠矫诏曰:“凶谋既尔,罪不当恕;虽有归化之诚,无容上议,亦不须待秋分。”八月,己亥,植与郭祚及都水使者杜陵韦俊皆赐死。俊,祚之婚家也。忠又欲杀高阳王雍,崔光刚强不从,乃免雍官,以王还第。朝野冤愤,莫不切齿。
魏论西硖石之功。辛未,以李崇为骠骑将军,加仪同三司,李平为尚书右仆射,崔亮进号镇北将军。亮与平争功于禁中,太后以亮为殿中尚书。
三月,戊戌朔,日有食之。
魏元法僧遣其子景隆将兵拒张齐,齐与战于葭萌,大破之,屠十馀者,遂围武兴。法僧婴城自守,境内皆叛,法僧遣使间道垂危于魏。魏驿召镇南军司傅竖眼于淮南,觉得益州刺史、西征都督,将步骑三千以赴之。竖眼出境,转战三日,行二百馀里,九遇皆捷。蒲月,竖眼击杀梁州刺史任太洪。民、獠闻竖眼至,皆喜,迎拜于路者接踵。张齐退保白水,竖眼入州,白水以东民皆安业。
魏梁州刺史薛怀吉破叛氐于沮水。怀吉,真度之子也。蒲月,甲寅,南秦州刺史崔暹又破叛氐,解武兴之围。
或谓康绚曰:“四渎,天以是节宣其气,不成久塞,若凿湫东注,则游波宽缓,堰得不坏。”绚乃开湫东注。又纵反间于魏曰:“梁人所惧开湫,不畏野战。”萧宝寅信之,凿山深五丈,开湫北注,水日夜分流犹不减,魏军竟罢归。水之所及,夹淮方数百里。李崇作浮桥于硖石戍间,又筑魏昌城于八公山东南,以备寿阳城坏。住民散就冈垄,其水清澈,俯视庐舍冢墓,了然鄙人。
甲寅,魏主有疾;丁巳,殂于式乾殿。侍中、中书监、太子少傅催光,侍中、领军将军于忠,詹事王显,中庶子代人侯刚,迎太子诩于东宫,至显阳殿。王显欲须明行即位礼,崔光曰:“天位不成暂旷,何待至明!”显曰:“须奏中宫。”光曰:“帝崩,太子立,国之常典,何必中宫令也!”因而光等请太子止哭,立于东序;于忠与黄门郎元昭扶太子西面哭十馀声:止。光摄太尉,奉策进玺绶,太子跪受,服衮冕之服,御太极殿,即天子位。光等与夜直群官立庭中,北面顿首称万岁。昭,遵之曾孙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