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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资治通鉴》 1/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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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87章 (1)[第1页/共4页]

丙子,魏尊胡太妃为皇太后,居崇训宫。于忠领崇训卫尉,刘腾为崇训太仆,加侍中,侯刚为侍中抚军将军。又以太后父国珍为光禄大夫。

魏崔亮攻硖石未下,与李崇屡约水陆并进,崇违期不至。胡太后以诸将不壹,乃以吏部尚书李平为使持节、镇军大将军兼尚书右仆射,将步骑二千赴寿阳,别为行台,节度诸军,如有乖异,以军法处置。萧宝寅遣轻车将军刘智文等渡淮,攻破三垒;仲春,乙巳,又败将军垣孟孙即是淮北。李平至硖石,督李崇、崔亮等克日水陆打击,无敢乖互,战屡有功。

己酉,魏崔亮至硖石,赵祖悦逆战而败,闭城自守;亮进围之。

高阳王雍上表自劾,称“臣初入柏堂,见诏旨之行一由门下,臣出君行,深知不成而不能禁;于忠擅权,生杀自恣,而臣不能违。忠规欲杀臣,赖在事执拒;臣欲出忠于外,在心未行,返为忠废。忝官尸禄,孤负恩私,请返私门,伏听司败。”太后以忠有庇护之功,不问其罪。十仲春,辛丑,以雍为太师,领司州牧,寻复录尚书事,与太傅怿、太保怀、侍中胡国珍入居门下,同厘庶政。

夏,四月,淮堰成,长九里,下广一百四十丈,上广四十五丈,高二十丈,树以杞柳,军垒列居其上。

甲午,魏葬宣武天子于景陵,庙号世宗。己亥,尊胡贵嫔为皇太妃。三月,甲辰朔,以高太后为尼,徙居金墉瑶光寺,非大节庆,不得入宫。

冬,十月,乙酉,魏以胡国珍为中书监、仪同三司,侍中仍旧。

戊子,魏大赦。

魏中尉元匡奏弹于忠:“幸国大灾,专擅朝命,裴、郭受冤,宰辅黜辱。又自矫旨为仪同三司、尚书令,领崇训卫尉,原其此意,欲以无上自处。既事在恩后,宜加显戮,请遣御史一人就州行决。自去岁世宗晏驾今后,皇太后未亲览之前,诸不由阶层,或发门下圣旨,或由中书宣敕,擅相拜授者,已经恩宥,正可免罪,并宜追夺。”太后令曰:“忠已蒙特原,无宜追罪;馀如奏。”匡又弹侍中侯刚掠杀羽林。刚本以善烹调为尝食典御,凡三十年,以有德于太后,颇专恣用事,王公皆畏附之。廷尉处刚大辟。太后曰:“刚因公事掠人,相逢致死,于律不坐。”少卿陈郡袁翻曰:“相逢’,谓情状已露,隐避不引,考讯以理者也。今此羽林,问则具首,刚口唱打杀,挝筑非理,安得谓之‘相逢’!”太后乃削刚户三百,解尝食典御。

癸未,魏以高阳王雍为太傅、领太尉,清河王怿为司徒,广平王怀为司空。

魏于忠既居门下,又总宿卫,遂专朝政,权倾一时。初,太和中,军国多事,高祖以用度不敷,百官之禄四分减一,忠悉命归所减之禄。旧制民税绢一匹别输绵八两,布一辨别输麻十五斤,忠悉罢之。乙丑,诏文武群官各进位一级。夏,四月,浮山堰成而复溃。或言蛟龙能乘风雨破堰,其性恶铁;乃运东、西冶铁器数千万斤沉之,亦不能合。乃伐树为井干,填以巨石;加土其上,缘淮百里内木石无大小皆尽,负檐者肩上皆穿,夏季疾疫,死者相枕,蝇虫日夜声合。

甲午,弘化太守杜桂举郡降魏。

初,魏于忠用事,自言世宗许其优转;太傅雍等皆不敢违,加忠车骑大将军。忠又自谓新故之际有定社稷之功,讽百僚令加己赏;雍等议封忠常山郡公。忠又难于独受,乃讽朝廷,同在门下者皆加封邑。雍等不得已复封崔光为博平县公,而尚书元昭等上诉不已。太后敕公卿再议,太傅怿等上言:“先帝升遐,奉迎乘舆,侍卫省闼,乃臣子常职,不容以此为功。臣等前议授忠茅土,正以畏其威权,苟免暴戾故也。若以功过相除,悉不该赏,请皆追夺。”崔光亦馈送章绶茅土。表十馀上,太后从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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