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85章 (2)[第2页/共3页]
魏以甄琛为河南尹,琛表曰:“国度居代,患多盗窃,世祖发奋,广置主司、里宰,皆以下代令长及五等散男有经略者乃得为之。又多置吏士为其羽翼,崇而重之,始得制止。今迁都已来,天下转广,四远赴会,事过代都,五方杂沓,寇盗公行,里正职轻任碎,多是下才,人怀轻易,不能督察。请取武官八品将军已下干用贞济者,以本官俸恤领里尉之任,高者领六部尉,中者领经途尉,下者领里正。不尔,请少高里尉之品,选下品中应迁者进而为之。督责有所,辇毂可清。”诏曰:“里正可进至勋品,经途从九品,六部尉正九品;诸职中简取,不必武人。”琛又奏以羽林辚游军,于诸坊巷司察盗贼。因而洛城平静,后常踵焉。
夏,四月,魏诏尚书与群司鞫理狱讼,令饥民就谷燕、恒二州及六镇。
王珍国亦怨望,罢梁、秦二州刺史还,酒后于坐启云:“臣近入梁山便哭。”上大惊曰:“卿若哭东昏,则已晚;若哭我,我复未死!”珍国起拜谢,竟不答,坐即散,是以疏退。久之,除都官尚书。丁巳,魏汾州山胡刘龙驹聚众反,扰乱夏州,诏谏议大夫薛和发东秦、汾、华、夏四州之众以讨之。
天监九年庚寅,公元五一零年春,正月,乙亥,以尚书令沈约为左光禄大夫,右光禄大夫王莹为尚书令。约文学高一时,而贪冒荣利,用事十馀年,政之得失,唯唯罢了。自以久居端揆,有志台司,论者亦觉得好,而上终不消;乃求外出,又不准。徐勉为之请三司之仪,上不准。
甲戌,魏薛和破刘龙驹,悉平其党,表置东夏州。
清河王怿有才学闻望,惩彭城之祸,因侍宴,谓肇曰:“天子兄弟讵有几人,而翦之几尽!昔王莽头秃,藉渭阳之资,遂篡汉室。今君身曲,亦恐终成乱阶。”会大旱,肇擅录囚徒,欲以收众心。怿言于魏主曰:“昔季氏旅于泰山,孔子疾之。诚以君臣之分,宜防微杜渐,不成渎也。减膳灵囚,乃陛下之事,今司徒行之,岂人臣之义乎!明君失之于上,奸臣窃之于下,祸乱之基,于此在矣。”帝笑而不该。
天监十一年壬辰,公元五一二年春,正月,壬辰,诏:“自今逋谪之家及罪应质作,若年有长幼,可停将送。”
以国子祭酒张充为尚书左仆射。充,绪之子也。
魏徐州刺史卢昶遣郯城戍副张天惠、琅邪戍主傅文骥接踵赴朐山,青、冀二州刺史张稷遣兵拒之,不堪。夏,四月,文骥等据朐山,诏振远将军马仙瑅击之。魏又遣假安南将军萧宝寅、假平东将军天水赵遐将兵据朐山,受卢昶节度。
上亲善九族,优借朝士,有犯法者,皆屈法申之。百姓有罪,则案之如法,其缘坐则老幼不免,一人流亡,举家质作,民既穷窘,奸宄益深。尝因郊祀,有秣陵白叟遮车驾言曰:“陛下为法,急于百姓,缓于权贵,非悠长之道。诚能反是,天下幸甚。”上因而思有以宽之。
冬,十月,魏中山献武王英卒。
壬戌,魏广阳懿烈王嘉卒。
马仙瑅为将,能与士卒同劳逸,所衣不过布帛,所居无帏幕衾屏,饮食与厮养最下者同。其在边疆,常单身潜入敌境,伺知壁垒村庄险要处,所攻战多捷,士卒亦乐为之用。
卢昶之在朐山也,御史中尉游肇言于魏主曰:“朐山蕞尔,僻在海滨,卑湿难居,于我非急,于贼为利。为利,故必致死而争之;非急,故不得已而战。以不得已之众击必死之师,恐稽延光阴,所费甚大。假令得朐山,徒致交争,终难全守,所谓无用之田也。闻贼屡以宿豫求易朐山,若必如此,持此无用之地,复彼旧有之疆,民役时解,其利为大。”魏主将从之,会昶败,迁肇侍中。肇,明根之子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