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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资治通鉴》 1/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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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37章 (1)[第4页/共4页]

丙子,以丹阳尹刘秀之为尚书右仆射。

大明三年己亥,公元四五九年春,正月,己巳朔,兖州兵与魏皮豹子战于高平,兖州兵倒霉。

魏大旱,诏:“州郡境内,神无大小,悉洒扫致祷;俟歉收,各以其秩祭之。”因而群祀之废者皆复其旧。

庚寅,立皇子子勋为晋安王,子房为寻阳王,子顼为历阳王,子鸾为襄阳王。

仲春,辛卯,魏主如中山;丙午,至邺,遂如信都。

庚子,诏经始明堂,直作大殿于丙、己之地,制如太庙,唯十有二间为异。

魏军至西平,吐谷浑王拾寅走保南山。玄月,魏军济河追之,会疾疫,引还,获杂畜二十馀万。

玄月,壬辰,筑上林苑于玄武湖北。

上命沈庆之为三烽于桑里,若克外城,举一烽,克内城,举两烽,擒刘诞,举三烽;玺书督趣,前后接踵。庆之焚其东门,塞堑,造攻道,立行楼、土山并诸攻具,值久雨,不得攻城。上使御史中丞庾微之奏免庆之官,诏勿问,以激之。自四月至于秋七月,雨止,城犹未拔。上怒,命太史择日,将自济江讨诞;太宰义恭固谏。乃止。

司州刺史刘季之,诞故将也,素与都督宗悫有隙,闻诞反,恐为悫所害,委官,间道自归朝廷。至盱眙,盱眙太守郑瑗疑季之与诞同谋,邀杀之。

魏散骑侍郎冯阐来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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