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3章 (1)[第2页/共4页]
庚子,南阳黄巾张曼成攻杀太守褚贡。
光和五年壬戌,公元一八二年春,正月,辛未,赦天下。
皇甫嵩、朱俊合将四万馀人,共讨颍川,嵩、俊各同一军。俊与贼波才战,败;嵩进保长社。
张曼成屯宛下百馀日。六月,南阳太守秦颉击曼成,斩之。
秋,金城河水溢出二十馀里。
玄月,安平王续坐不道,诛,国除。初,续为黄巾所虏,国人赎之得还,朝廷议复其国。议郎李燮曰:“续守藩不称,损辱圣朝,不宜复国。”朝廷不从。燮坐谤毁宗室,输作左校,未满岁,王坐诛,乃复拜议郎。京师为之语曰:“父不肯立帝,子不肯立王。”
桓典为侍御史,寺人畏之。典常乘骢马,京师为之语曰:“行行且止,避骢马御史!”典,焉之孙也。
诏公卿以谎言举刺史、二千石为民蠹害者。太尉许彧、司空张济承望内官,受取货赂,其宦者后辈、来宾,虽贪肮脏浊,皆不敢问,而虚纠遥远小郡清修有惠化者二十六人,吏民诣阙报告。司徒陈耽上言:“公卿所举,率党其私,所谓放鸱枭而囚鸾凤。”帝以让彧、济,由是诸坐谎言征者,悉拜议郎。
板榡蛮寇乱巴郡,比年讨之,不能克。帝欲大出兵,以问益州计吏汉中程包,对曰:“板榡七姓,自秦世建功,复其租赋。其人英勇善战。昔永初中,羌入汉川,郡县粉碎,得板榡救之,羌死败殆尽,羌人号为神兵,传语种辈,勿复南行。至建和二年,羌复大入,实赖板榡连摧破之。前车骑将军冯绲南征武陵,亦倚板榡以成其功。近益州郡乱,太守李飆亦以板榡讨而平之。忠功如此,本无恶心。长吏乡亭更赋至重,仆人棰楚,过于奴虏。亦有嫁妻卖子,或乃至自刭割,虽陈冤州郡,而牧守不为通理,阙庭悠远,不能自闻,含怨呼天,无所叩诉。故邑落相聚乃至叛戾,非有谋主僣号以图不轨。今但选明能牧守,天然安集,不烦挞伐也。”帝从其言,选用太守曹谦,遣宣诏赦之,立即皆降。
夏,大旱。
大长秋华容侯曹节卒;中常侍赵忠代领大长秋。
太尉杨赐时为司徒,上书言:“角诳曜百姓,遭赦不悔,稍益滋蔓。今若下州郡捕讨,恐更骚扰,速成其患。宜切敕刺史、二千石,简别流民,各护归本郡,以孤弱其党,然后诛其渠帅,可不劳而定。”会赐去位,事遂留中。司徒掾刘陶复上疏申赐前议,言:“角等诡计益甚,四方私言,云角等窃入京师,觇视朝政。鸟声兽心,私共鸣呼。州郡忌讳,不欲闻之,但更相告语,莫肯公文。宜下明诏,重募角等,赏以国土,有敢躲避,与之同罪。”帝殊不为意,方诏陶次第春秋条例。角遂置三十六方,方犹将军也。风雅万馀人,小方六七千,各立渠帅。讹言:“彼苍已死,黄天当立,岁在甲子,天下大吉。”以白土书都城寺门及州郡官府,皆作“甲子”字。风雅马元义等先收荆、扬数万人,期会发于邺。元义数来往京师,以中常侍封谞、徐奉等为内应,约以三月五日表里俱起。
司徒杨赐罢。
夏,四月,旱。
秋,玄月,庚寅朔,日有食之。
爵号皇后母为舞阳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