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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资治通鉴》 1/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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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2章 (3)[第1页/共3页]

王圣、江京、樊丰等谮太子乳母王男、厨监邴吉等,杀之,家眷徙比景;太子思男、吉,数为感喟。京、丰惧有后害,乃与阎后妄造虚无,构谗太子及东宫官属。帝怒,召公卿以下,议废太子。耿宝等承旨,皆觉得当废。太仆来源与太常桓焉、廷尉犍为张皓议曰:“经说,年未满十五,过恶不在其身;且男、吉之谋,皇太子容有不知;宜选忠良保傅,辅以礼义。废置事重,此诚圣恩所宜宿留!”帝不从。焉,郁之子也。张皓退,复上书曰:“昔贼臣江充造构谗逆,颠覆戾园,孝武久乃觉寤,虽追前失,悔之何及。今皇太子方十岁,未习保傅之教,可遽责乎!”书奏,不省。玄月,丁酉,废皇太子保为济阴王,居于德阳殿西钟下。来源乃要结光禄勋礻殳讽、宗正刘玮、将作大匠薛皓、侍中闾丘弘、陈光、赵代、施延、太中大夫九江朱伥等十馀人,俱诣鸿京都证太子无过。帝与摆布患之,乃使中常奉养诏胁群臣曰:“父子一体,本性天然;以义割恩,为天下也。历、讽等不识大典,而与群小共为欢哗,外见奸佞而内希后福,饰邪违义,岂事君之礼!朝廷广开言事之路,故且统统假贷;若怀迷不反,当明显刑书。”谏者莫不失容。薛皓先顿首曰:“固宜如明诏。”历怫然,廷诘皓曰:“属通谏何言,现在复背之?大臣乘朝车,处国事,固得展转若此乎!”乃各稍自引发。历独守阙,连日不肯去。帝不怒,尚书令陈忠与诸尚书遂共劾奏历等,帝乃免历兄弟官,削国租,黜历母武安公主不得会晤。

延光二年癸亥,公元一二三年春,正月,旄牛夷反,益州刺史张乔击破之。

是岁,京师及诸郡国二十三地动,三十六大水、雨雹。

十仲春,戊辰,京师及郡国三地动。

范晔论曰:黄宪谈吐风旨,无所传闻;然士君子见之者,靡不平深远,去玭吝,将以道周性全,无德而称乎!余曾祖穆侯觉得:“宪,雙然其处顺,渊乎其似道,浅深莫臻其分,清浊未议其方,若及门于孔氏,其殆庶乎!”

陇西郡始还狄道。

庚申晦,日有食之。

鲜卑其至韐自将万馀骑攻南匈奴于曼柏,薁韐日逐王战死,杀千馀人。

三年甲子,公元一二四

秋,八月,辛巳,以大鸿胪耿宝为大将军。

汝南太守山阳王龚,政崇暖和,好才爱士。以袁阆为功曹,引进郡人黄宪、陈蕃等;宪虽不平,蕃遂就吏。阆不修异操而致名当时,蕃性气高超,龚皆礼之,由是群士莫不归心。

冬,十月,辛未,太尉刘恺罢;甲戌,以司徒杨震为太尉,光禄勋东莱刘熹为司徒。大鸿胪耿宝自候震,荐中常侍李闰兄于震曰:“李常侍国度所重,欲令公辟其兄;宝唯传上意耳。”震曰:“如朝廷欲令三府辟召,故宜有尚书敕。”宝大恨而去。执金吾阎显亦荐所亲于震,震又不从。司空刘授闻之,即辟此二人;由是震益见怨。时诏遣使者大为王圣修第;中常侍樊丰及侍中周广、谢惲等更相扇动,倾摇朝廷。震上疏曰:“臣伏念方今灾害滋甚,百姓空虚,三边震扰,帑藏匮乏,殆非社稷安宁之时。圣旨为阿母鼓起第舍,合两为一,连里竟街,雕补葺饰,穷极巧伎,攻山采石,转相迫促,为费巨亿。周广、谢惲兄弟,与国无肺府枝叶之属,依倚近幸奸佞之人,与之分威共权,属托州郡,倾动大臣。宰司辟召,承望旨意,招来海内贪污之人,受其货赂,至有臧锢弃世之徒,复得显用;白黑混合,清浊同源,天下讙哗,为朝结讥。臣闻师言,上之所取,财尽则怨,力尽则叛,怨叛之人,不成复使,惟陛下度之!”上不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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