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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追风筝的人》 1/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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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章[第2页/共5页]

当天夜里,我写了本身第一篇短篇小说,花了我半个小时。那是个哀痛的小故事,讲的是有个男人发明了一个邪术杯,得知如果他对着杯子抽泣,掉进杯里的眼泪会变成珍珠。可固然一贫如洗,他倒是个欢愉的家伙,罕得堕泪。因而他想方设法,让本身哀痛,以便那些眼泪会变成他的财产。珍珠越积越多,他越来越贪婪。小说的末端是,那男人坐在一座珠宝山上,手里提着刀,怀中抱着他深爱着的老婆死于非命的尸身,无助地将眼泪滴进邪术杯。

拉辛汗的字条让我飘飘然,我抓起那篇故事,直奔楼下而去,冲到门廊。阿里和哈桑睡在那儿的地毯上。只要当爸爸外出,阿里不得不照看我的时候,他们才会睡在屋子里。我把哈桑摇醒,问他是否情愿听个故事。

“但是这个词很常见啊。”

敬爱的阿米尔:

我大笑:“真的吗?”

我们还追逐过路的游牧部落,他们经过喀布尔,前去北方的层峦叠嶂。我们能听到他们的牧群走近的声音:绵羊咪咪,山羊咩咩,另有那叮当作响的驼铃。我们会跑出去,看着他们的步队在街道上行进,男人浑身尘灰,神采沧桑,女人披着长长的、色采斑斓的肩巾,挂着珠链,手腕和脚踝都戴着银镯子。我们朝他们的山羊投掷石头,拿水泼他们的骡子。我让哈桑坐在“病玉米之墙”,拿弹弓用小圆石射他们的骆驼的屁股。

他仍在鼓掌:“太棒了,阿米尔少爷。你明天能够多念一些给我听吗?”

“干吗如许啊?”他红着脸,痴痴地说。

我们第一次看西部电影也是两小我,在与那家我最喜好的书店一街之隔的电影院公园,看的是约翰・韦恩的《赤胆屠龙》。我记得当时我求爸爸带我们到伊朗去,那样我们便能够见到约翰・韦恩了。爸爸发作出一阵开朗的狂笑――与汽车引擎加快的声音非常相像,等他能说得出话的时候,奉告我们电影配音是如何回事。哈桑跟我目瞪口呆,愣住了。本来约翰・韦恩不是真的说法尔西语,也不是伊朗人!他是美国人,就像那些我们常常看到的男男女女一样,他们神情和睦,留着长发,吊儿郎本地穿戴五颜六色的衣服,在喀布尔城里浪荡。我们看了三遍《赤胆屠龙》,但我们最喜好的西部片是《七侠荡寇志》,看了十三遍。每次电影快结束的时候,我们哭着旁观那些墨西哥小孩安葬查尔斯・勃朗森――成果他也不是伊朗人。

爸爸点点头,那丝浅笑表白他对此并无多大兴趣。“挺好的,你写得很好吧,是吗?”他说,然后就没有话了,只是穿过环绕的烟雾望着我。

不过爸爸提及这些故事的时候,向来没有提到阿里是他的朋友。

若汝果为吾父,血刃亲子,名节有亏矣。此乃汝之跋扈而至也。汝持先母信物,吾报汝以爱,呼汝之名,然汝心难回,吾徒费唇舌,现在命赴鬼域……

“真的。”

他揉揉惺忪的睡眼,伸伸懒腰:“现在吗?几点了?”

上学那些年,我们每日有牢固的程式。每当我从床上爬起来,拖疲塌沓走向卫生间,哈桑早已洗漱结束,跟阿里做完凌晨的祷告,帮我弄好早餐:加了三块方糖的热红茶,一片涂着我最爱吃的樱桃酱的馕饼,统统这些整整齐齐地摆在桌子上。我边吃边抱怨功课,哈桑清算我的床铺,擦亮我的鞋子,熨好我那天要穿的衣服,替我放好讲义和铅笔。我闻声他在门廊边熨衣服边唱歌,用他那带鼻音的嗓子唱着陈腐的哈扎拉歌曲。然后,爸爸和我解缆,开着他的福特野马轿车――会引来羡慕的目光,因为当时有部叫《警网铁金刚》的电影在电影院已经上映了半年,配角史蒂夫・麦奎因在影片中就开这类车。哈桑留在家里,帮阿里做些庶务:用手将脏衣服洗洁净,然后在院子里晾干;拖地板;去市场买刚出炉的馕饼;为晚餐筹办腌肉;灌溉草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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