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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国十大禁毁小说文库》 1/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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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2章 美人书(9)[第2页/共5页]

戚属中有沈媛者,亦安闲讽琰曰:“非是妾辈,乐居妒忌之名。而防微杜渐,决宜估计。盖希宠进谗,巧妇之舌;因新疏旧,男人之心。故常常恩深于未纳宠之先,而情乖于既纳宠以后。其始也,虽极顺从不容,订誓款款,尚难保其情无变动,至老不娶。及至娶矣,虽极严声厉色,防备甚密,犹未免有宠夺恩移之虑。故饮食不容共桌,同寝不准竟夕。任爱婢觉得亲信,谨流派以绝暗偷。夫岂乐于用心哉,特防患于已然耳!今吾姨乃待以姊妹之情,任其专房之宠,是何异太阿倒授,而绿衣黄里之咏,必不免矣!然不唯是也,甫至金陵即置一妾,将来再往招考,保不致继碧桃而更娶者乎!此卓文君之白头咏,不得不作;而苏若兰之回文锦,不得不织也。辱居至爱,辄敢正言,唯姨念之。”

颖生看毕,抚髀而叹曰:“岂所谓下第一身轻,有子万事足耶!”即与黄洵相约同归。

雾幌霞屏接紫虚,为缘修道好楼居。

试舞消闲梦,长鸣惜羽衣。

香风吹下蕊珠宫,路遇巴园对弈翁。

洞门不闭丹炉静,唯有松花绕涧多。

点额返来无穷羞,还将闲绪觅风骚。

其二

其二

朱氏虽嗤其妄,不能强抑而止。

颖生亦拟赋诗,及见琰作,感喟曰:“好句被卿说尽矣。”

绕帘疑是梨花褪,舞月难分皓魄辉。

十二峰头岚气青,霓裳摇摆佩丁丁。

一夕疏雨敲窗,凄风剪竹,琰与碧桃挑灯对坐,含泣而言曰:“苏郎既殁,犹幸尔我相依。但守制存孤,我宜尽节,尔虽有子,岂可迟误青年!所虑尔去以后,使我益增凄楚矣!是以展转思惟,莫知为计。未卜子心,能够与我相依为命否?”

遂将修金算足,当晚遣婢持告黄生曰:“家主母治家凛肃,乱言邪语,不入于耳。岂谓先生空事诗书,言非礼义,诚于寡居不便,请今后辞!”黄生洵自发羞惭,遂携书笈怏怏而去。

又一日,有以鹤馈颖生者,属琰赋之,琰乃吟曰:

羽衣如雪惜知名,幸到吴中斑斓城。

其二

颖生殁时,年甫三十一岁,故云寿不及回。碧桃亦挽以绝句二章曰:

彩对曰:“儿虽女子,非贪赫赫之势,而深厌夫室家之情欲也。盖赤城霞起,原萦出俗之心;青鸟音来,即促凌虚之躅。而况斑衣缺舞,难以暌违;梅实未三,岂堪宜室。愿怜鄙志,请免慈怀。”

因以琰性爱花,即于宅后开筑小圃,到处访寻名种,不吝廉价购求。而东风桃杏,春季芙蓉,艳绯娇白,接踵不断。

若识临毫意,清风劈面飘。

唯兹贤与德,允作闺媛师。

招尔魂兮奠一觞,猿啼鹤唳兮凄我肠。

秋风江上正槐黄,为唱骊歌一送郎。

千年灵芝似野蔬,万余年鹤豢如鹅。

销魂总赠分袂悲,移到江南为阿谁。

嗟乎!琰之不妒,既已度越平常。闺媛而凛矢幽洁,逐黄洵而不留,其贞白之操,又岂易觏者哉!

须知温饱非君志,岂止文章重平生。

其年秋试赴省,偶值居亭沈氏,有女碧桃,素净能文,笄年未嫁,颖生乃以六十金聘娶为妾。既而下第将归,唯恐到家,琰或妒忌不容,心下反觉迟疑自悔,乃遣人先以诗寄琰曰:

朱氏力劝曰:“吕郎贵要,既已甲于一郡,矧别名流风骚,不失为郗家书婿。汝乃执迷不允,何也?”

纵横诗酒十余年,文似相如气浩然。

琰笑谢曰:“谨谢妹,姊与苏郎,恩爱至深。虽置一妾,决不负我。”

永宜福履绥,为歌樛木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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