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二章 龙城飞将[第2页/共2页]
“长孙老匹夫,你出来,俺跟你决一死战!”
龙生龙,凤生凤,老鼠儿子会打洞,话糙理不糙,从遗传基因来讲,老混蛋生小混蛋才是天经地义,程处默是个甚么性子,长安城里谁家不晓得?鱼肉百姓倒不至于,却也号称长安一霸,整日领着国公国侯家的一帮子纨绔后辈吃喝玩乐兼打猎,至于读书,天然也读的,程处朗读书的事迹比他的长相更出众,三年气跑了五位先生,直到现在还只根基达到认字的程度。
不过李素的弊端却还是被郭驽拿捏住了,李素的字写得太臭,郭驽实在忍不下去,因而每天在书院里,别的门生点头晃头子曰诗云的时候,李素总有特别的虐待,郭驽给他特制了一个小沙盘放在桌上,又很慷慨地把本身保藏的很多字帖拓本进献出来,让李素专门练字。
程处默想哭……
袅袅炊烟在傍晚的余晖里摇摆而上,金色的残阳铺洒在河面上,李素看着远处自家广袤的地盘发楞。
文人多疑,文人相轻,文人的天下里,最出众的人永久是本身。
对于一个写字其臭非常的人来讲,有资格挑遴选拣吗?
以是李素左思右想,再思三思以后,终究做了一个很精确的决定——尽力学好飞白体。
有了二十亩田,李家也算是村里的小地主了,当然,比起同村的东阳公主还差得远。
“飞将,飞将嘛……”程处默被逼得黑脸出现红光,游移半晌,眼角余光一瞥,指着程咬金道:“飞将天然是我爹!”
李素仍每天对峙上村塾,老爹盯得紧,敢不去就祭起法器抽,讲堂上郭夫子已不太敢教他了,毕竟他只是穷教书的,对这位能作出“有花堪折直须折”的大墨客,他能教甚么?
“噗——”堂内统统人全数喷了。
日子真的很落拓,不愁吃穿的根本上能够每天过得如此懒惰落拓,对李夙来讲便是莫大的福分,他越来越珍惜现在的糊口,刚来到这个年代时脑筋里冒出的一丝丝建功立业的野心,早被现在幸运的懒惰糊口消磨得干清干净。
再说,随波逐流才是李素的人生信条,非要在这类小事上标新创新跟统统人作对,有需求吗?
长孙无忌呵呵一笑,慢条斯理捋着黑须,与房乔褚遂良等人互换了一个会心的眼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