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二章 龙城飞将[第1页/共2页]
他现在才发觉这笔买卖做得倒霉落,早知如此,应当让那小子逐字逐句解释一遍再放他走才是。
程处默想哭……
被长孙无忌这故乡伙逼到这个份上,程处默硬着头皮干脆放开了编瞎话:“有天我爹喝多了,单独爬上家里的房顶撒酒疯,撒了一阵从房顶跳下,一头扎进后院的水池里,今后我爹有了‘飞将军’的雅号……”
“长孙老匹夫,你出来,俺跟你决一死战!”
李素并不反对练字,究竟上他也是一个凡事寻求完美的人,本身那笔臭字他比郭驽更忍不下去,练字早已提上日程。
飞白早在汉朝便有,厥后书圣王羲之和他的儿子王献之尤精飞白,而现在的大唐天子李世民,恰是王羲之的超等脑残粉,酷好仿照书圣笔迹,上有所好,下必效之,因而飞白这类字体敏捷在贞观年间成为时髦。
因为李素的一首诗,几位国公名臣名将打成了一锅粥,而李素浑不知情,悠然地在承平村过他的太常日子。
长孙无忌笑道:“哦?你爹为国交战疆场多年,军功彪炳,天下皆知,可老夫与你爹了解数十载,怎从不知你爹竟有‘飞将’之美称?”
程处默难堪之时,程咬金却兴冲冲大笑道:“俺儿子文武双全,有啥不懂的固然就教,吓死你们这帮老杂……老长辈。”
李素仍每天对峙上村塾,老爹盯得紧,敢不去就祭起法器抽,讲堂上郭夫子已不太敢教他了,毕竟他只是穷教书的,对这位能作出“有花堪折直须折”的大墨客,他能教甚么?
长孙大人发话,程处默不能不答,闻言胸一挺,一副理直气壮的模样:“当然是我作的。”
程咬金气得老脸发绿,在揍儿子和揍客人之间踌躇了一番后,终究决定先揍客人,太气了,不能忍。
龙生龙,凤生凤,老鼠儿子会打洞,话糙理不糙,从遗传基因来讲,老混蛋生小混蛋才是天经地义,程处默是个甚么性子,长安城里谁家不晓得?鱼肉百姓倒不至于,却也号称长安一霸,整日领着国公国侯家的一帮子纨绔后辈吃喝玩乐兼打猎,至于读书,天然也读的,程处朗读书的事迹比他的长相更出众,三年气跑了五位先生,直到现在还只根基达到认字的程度。
以是李素左思右想,再思三思以后,终究做了一个很精确的决定——尽力学好飞白体。
“噗——”堂内统统人全数喷了。
诗中出处,赏诗的人全都明白,恰好作诗的人不明白,很难堪的场面。
长孙无忌快笑抽了,上气不接下气道:“本来竟是这般得来的雅号,汉朝李广将军泉下有知,亦当欣喜‘飞将军’名号后继有人,幸何如之。”
袅袅炊烟在傍晚的余晖里摇摆而上,金色的残阳铺洒在河面上,李素看着远处自家广袤的地盘发楞。
有了二十亩田,李家也算是村里的小地主了,当然,比起同村的东阳公主还差得远。
理直气壮的态度很精确,花了钱嘛,东西天然是他的,程处默毫不〖▼,心虚。
对于一个写字其臭非常的人来讲,有资格挑遴选拣吗?
小地主也是地主,实际上来讲,李素和公主殿下已是同一个阶层了,剥削阶层。
诗呢,当然是他的,花了钱嘛,但是……本身的东西就必然要体味它吗?
现在这个小混蛋摇身一变,从粗人俄然变成了墨客,并且作出一首可称绝世的好诗,在坐的都是一帮整天跟人斗心眼的老狐狸,谁会信程老匹夫能生出这么一个儿子?
长孙无忌也懒得计算程咬金的口无遮拦,笑道:“好,老夫且问你,‘但使龙城飞将在’此句,‘飞将’所指何人耶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