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章 情人[第5页/共8页]
起首是国君陈灵公“当仁不让”,然后是他与卿大夫孔宁和仪行父“资本共享”,君臣三人共同成为夏姬的恋人。他们乃至穿戴夏姬的内衣,公开在朝堂上议论偷情的过程,交换做爱的经历,大讲三十七八的她如何风味犹存。夏姬的内衣如何会到他们的身上?是夏姬给的,还是他们偷的?不清楚。但能够必定,他们的行动涓滴都不避人耳目,在陈国朝野已是公开的奥妙。
甚么太阳?那是玉轮![13]
夏姬是郑穆公的女儿,郑灵公的mm,郑国公主,姓姬。因为嫁给了陈国大夫夏御叔,以是叫夏姬,意义是“陈国夏氏氏族的姬姓媳妇”。
郑国女孩
你要不爱我,
庄王只好放弃。
实在所谓“王风”,就是周王国的民歌。之以是叫“王风”而不叫“周风”,一方面因为王国乃天子地点,另一方面也因为这时已迁都洛阳。天子脚下尚且如此,诸侯各国可想而知。归正,只要她们有了爱,就会不管不顾。比如《柏舟》中的卫国女人——
你真奸刁,你真奸刁!
熟了的梅子往下掉,
女孩如此,男孩也一样。比如《静女》中的卫国小伙,与女人相约在城角。但是左等不来,右等不来,害得他搔首盘桓。最后,躲起来的女人露面了,还送给他一支彤管、一棵青草,这可真是喜出望外——
但,俏朋友也好,坏娃娃也罢,实在都是心上人。一旦满心欢乐,郑国女孩的表达还能够更加火辣,比如《褰裳》(褰读如迁)——
害得我觉都睡不安。[5]
这事相称庞大,也只能长话短说。
他的家离我这么近,
仪行父厚颜无耻地答复:也像君上您。
磨磨蹭蹭急死小我![9]
就算我没去找你,
对!夏姬是“人之罪”,海伦是“神之过”。
你想求爱就快点来,
一是祭祖,二是兵戈。
接下来男的又说:别管那些虫子,让它们乱飞吧,我们再亲热一会。女的却说:不可不可,真的不可!我必须走了,你可别恨我啊!
不难设想,在民风如此的陈国,性感标致的夏姬一旦变成单身,事情会如何样。
是以,婚外恋和一夜情,几近任何民族和期间都有,社会也常常睁只眼闭只眼。风骚不是罪恶,只要不弄得像夏姬那样鸡飞狗跳就行。
活着不能睡一床,
山有扶苏,
不见子都,
看来,即便是主张性自在的陈国人,也感觉事情有点过分。言论监督的成果,是导致了一名大夫的灭亡。因为他对灵公君臣的所作所为,公开提出了攻讦。因而,在陈灵公的默许下,他被孔宁和仪行父行刺。
美人是能够窜改天下的,起码能够摆布她的男人。
风骚本非罪恶
落叶各处,
弄不好,这女人只能私奔,或者偷情。
比统统事情都首要的,
呵呵。
夏姬仿佛命不好。
与巫臣连络后的夏姬是幸运的。晋国老太太反对迎娶的儿媳妇,就是他们的女儿。固然与巫臣相爱时,夏姬已五十高低,但好歹比及了真爱。实际上,夏姬成为美人,本来是上天的安排。可否碰到德义之人,实在由不得本身。她的所作所为,不过但愿能够主宰本身的运气,是以平生都在等候和尽力。在巫臣之前只碰到干才或人渣,那不是她的错。
如何会呢?
“青青子衿,悠悠我心”;“一日不见,如三月兮”!
死了也要同一房!
哎哟妈妈,
巫臣的体例,是先跟夏姬打号召:只要你回到郑国,我就娶你。然后又让人从郑国送信给夏姬:只要你返国,就能获得襄老的尸身。夏姬跟襄老,毕竟是法定的伉俪。她要返国收尸,楚庄王不能不批准,何况巫臣也做了事情。夏姬内心也清楚,所谓葬夫只是借口。事成以后,巫臣也不成能再回到楚国。因而夏姬扬言:得不到我丈夫的尸身,就不回楚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