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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易中天中华史:女皇武则天》 1/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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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章 注释[第1页/共11页]

[31]张柬之拜相一事,《资治通鉴》系于长安三年玄月条,保举人是外出将兵的宰相姚崇(姚元之)。有别史以为狄仁杰当年保举张柬之是厥后政变的预谋,此说已被司马光采纳,见前引《资治通鉴》卷二百七久视元年玄月条之《考异》。

[2]见《贞观政要》卷四,《资治通鉴》卷一百九十七贞观十七年闰六月条。

[9]见《新唐书·李义府传》。

[21]吕思勉《隋唐五代史》即称:武后虽残,亦未闻他杀其子,但是谓贤为韩国所生,其事或不诬也。

[39]见《新唐书·褚遂良传》。

[9]见《资治通鉴》卷二百三光宅元年玄月条。

[37]见《旧唐书·则天皇后纪》。长孙无忌的官爵已于上元元年(674)诏复,并听陪昭陵,故不在名单中。

[34]见《新唐书·来俊臣传》所附周兴传,《资治通鉴》卷二百四天授二年一月条、仲春条。

[27]见两《唐书》之李忠传,《资治通鉴》卷二百永徽六年十一月条。

[23]司马光在表述这一事及时,所举苛吏之名是周兴和来俊臣,系年则在垂拱二年三月。但据两《唐书》之苛吏传,来俊臣上书得召见在“天授中”,故此处暂不提来俊臣名字。

[51]武则天成为皇后的次年,韩瑗曾上书为褚遂良鸣冤,被高宗采纳。见两《唐书》之韩瑗传。《资治通鉴》卷二百将此事系于显庆元年“是岁”条,也证明本书判定无误。

[22]据《旧唐书·高宗纪下》,上元二年(675)三月,高宗风疹不能听政,政事皆决于天后。但该书称是时高宗欲下诏令天后摄国政,有误(详后)。四月,李弘即归天。高宗欲让位于李弘事,见《皇太子谥贡献天子制》和《贡献天子睿德记》。

[50]睿宗兼顾承平公主和太子,见《资治通鉴》卷二百九景云元年六月条。但据《旧唐书·睿宗纪》,睿宗让位后,仍然把握大权,自称朕,新天子只能自称予,也只能处罚三品以下官员。以是李旦不是李渊那样的太上皇,无妨称之为皇上皇。

[6]这一冤案事见《资治通鉴》卷二百四天授二年十月条。武则天对武承嗣说的话见《旧唐书·李昭德传》。

[36]以上均见《新唐书·上官仪传》,《资治通鉴》卷二百一。《新唐书·则天武皇后传》所记略同。

[4]见《旧唐书·长孙无忌传》,《资治通鉴》卷一百九十九永徽二年闰玄月条。

[4]武则天在称帝前一年即已改用周正,以十一月为正月,十仲春为腊月,本来的正月改称一月。是以久视元年正月实为十一月,与圣历二年七月同在公元699年。李武后辈盟誓的时候,《新唐书·则天皇后纪》无记录,《资治通鉴》不详,今从《旧唐书·则天皇后纪》记为圣历二年七月。

[40]这句话《旧唐书》无记录,仅见于《新唐书》和《资治通鉴》。据别史,骆宾王为了策反裴炎,曾编造民谣“一片火,两片火,绯衣小儿当殿坐”,并解释说:“绯衣”即裴,“一片火,两片火”即炎,“小儿”即子隆(裴炎的字),“当殿坐”天然是当天子了,是以激起了裴炎的反心。又传闻裴炎给徐敬业的信中只要“青鹅”两个字,被武则天猜出答案,是“十仲春(青),我自与(鹅)”,也就是裴炎将于十仲春在朝廷策动政变,以应扬州军事。又据《新唐书》,裴炎的打算,本来是筹算趁武则天游龙门时以兵执之,逼她交出政权。只是因为天不作美,大雨不止,这个计齐截直没法实施。这两种说法都被司马光采纳,请参看《考异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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