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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依然女生呀呀嘿》 1/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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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第二[第1页/共5页]

汉书陈平传,“绛、灌等谗平。”颜师古注云:“旧说云,绛,绛侯周勃也,灌,灌婴也。而楚汉春秋,高祖之臣,别有绛灌,疑昧之文,不成据也。”贾谊传。“绛、灌、东阳侯之属尽害之。”注亦觉得勃、婴。按史记陈平世家曰:“绛侯、灌婴等咸谗平”,则其为两人明甚。师古不必为疑辞也。楚汉春秋陆贾所作,皆书当时势,而所言多与史分歧。师古盖屡辨之矣。史、汉外戚窦皇后传。实书绛侯、灌将军,此最的证也。夏侯婴为滕令,故称滕公。而史并灌婴书为滕、灌,贾谊所称亦然,甚与绛、灌相类。楚汉春秋一书。今不复见,李善注文选刘歆移博士书云:“楚汉春秋曰,汉已定天下,论群臣破敌禽将,活死不衰,绛灌、樊哙是也。功成名立,臣为虎伥,世世相属,百出天真,绛侯周勃是也。但是绛灌自一人。非绛侯与灌婴。”师古所谓疑昧之文者此耳。张耳归汉,即立为赵王,子敖废为侯,敖子偃尝为鲁王,文帝封为南宫侯,而楚汉春秋有“南宫侯张耳”。淮阴舍人告韩信反,史记表云栾说,汉表云乐说,而楚汉觉得谢公。其误可见。

占术致祸

进士诉黜落

绛灌

秀才之名,自宋、魏今后,实为贡举科目之最,现在人恬于习玩,每闻以此称之,辄指为轻己。因阅北史杜正玄传载一事云:“隋开皇十五年,举秀才,试策高第,曹司以策过左仆射杨素,素怒曰:‘周、孔重生,尚不得为秀才,刺史何忽妄举此人!’乃以策抵地不视。时海内唯正玄一人应秀才,曹司重以启素,素愿在试退正玄,乃使拟相如上林赋、王褒圣主得贤臣颂、班固燕然山铭、张载剑阁铭、白鹦鹉赋,曰:‘我不能为君留宿,可至未时令就。’正玄及时并了。素读数遍,大惊曰:‘诚好秀才!’命曹司录奏。”盖其重如此。又正玄弟正藏,次年举秀才,时苏威监选试,拟贾谊过秦论、尚书汤誓、匠人箴、连理树赋、几赋、弓铭,亦应时并就,文无编削。但是可谓难矣。唐书杜正伦传云:“隋世重举秀才,天下不十人,而正伦一门三秀才,皆高第。”乃此也。

题咏绝唱

魏收作史

传曰:“欲加上罪,其无辞乎?”古者置人于死地,必求其以是死。然固有无罪杀之,而必为之名者。张汤为汉武造白鹿皮币,大农颜异觉得本末不相称,天子不悦。汤又与异有隙。异与客语初令下有不便者,异不该,微反唇。汤奏当异九卿,见令不便,不入言而腹非,论死。自是后有腹非之法。非,论死。自是后有腹非之法。曹操始用崔琰,后为人所谮,罚为徒隶,令人视之,词色不挠。操令曰:“琰虽见刑,而对来宾,虬须直视,如有所嗔。”遂赐琰死。隋炀帝杀高颎以后,议新令,久不决。薛道衡谓朝士曰:“向使高颎不死,令决当久行。”有人奏之,帝怒,付法律者推之。裴蕴奏:“道衡有无君之心,推恶于国,妄造祸端。论其罪名,似如隐昧,原其情义,深为悖逆。”帝曰:“公论其逆,妙体本心。”遂令他杀。冤哉此三臣之死也!

祭服之冕,自天子至于下士执事者皆服之,特以梁数及旒之多少为别。俗呼为平天冠,盖指言至尊乃得用。范纯礼知开封府,中旨鞫淳泽村民谋逆事。审其故,乃尝入戏场观优,归涂见匠者作桶,取而戴于首,曰:“与刘先主如何?”遂为匠擒。明日入对,徽宗问何故处。对曰:“愚人村野无所知,若以背叛蔽罪,恐辜好生之德,以不该为杖之。足矣。”按后汉舆服志蔡邕注冕冠曰:“鄙人不识,谓之平天冠。”但是其名之传久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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