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四章 十万里大山[第2页/共3页]
幸亏刘云刚学会的紫阳真诀仿佛有抵当魔力浸入的感化,没受它利诱,这才将其顺利斩杀。
可没想到,以轰天指一重几近万斤的巨力竟然对巨蟒没涓滴感化
砰的一声,蛇头硬抗了一指之威,只不过是微微有些冒血罢了,行动涓滴没有影响,看它嘴里嗤嗤叫着,仿佛越加气愤。
他谨慎将麋鹿的丹田用匕首划开,然后用早就筹办好竹杯将此中流出来的一调羹的鲜红血液装起来。
在喝下精血半晌后,刘云的神采顿时变得充血般的通红,紧接着乃至变成乌玄色。
普通来讲,翻过第四重山就会碰到凶兽,而到了第十重山今后,武生境以下的人都不敢再进入。
只是这些凶兽的丹田精血包含的灵气太低,刘云都不屑于接收,更主如果怕被内里的残暴气滋扰修行,影响后续高阶凶兽精血的接收。
半今后,刘云来到一处潮湿的密林中,身上衣裳已被扯的稀烂,嘴角溢出血液,连身上也多处是伤口。
“还不错,接收了这麋鹿的精血,现在我的力量又增加了五百斤摆布,还真是好东西。如果再有三头如许的麋鹿,我便可突破武生三品,进入四品的境地。”
十万里大山是村里人给获得名字,实际上,谁都不晓得,那一座座堆叠的山岳到底多少才是绝顶。
最快晋升气力的体例,不过有两种,当然,对于刘云来讲有三种,只不过,穿越武侠天下只能每月月朔去一次,而现在间隔乡试只要几天,时候来不及。
在行了约莫半今后,刘云已经翻过了第五重山,这途中,他赶上过几头三品凶兽,以及一头四品凶兽,都轻松斩杀。
所谓打蛇打七寸,天然有它的事理。
这类凶兽只是力量大,没有毒,脑筋比较简朴。
刘云在十重山上等了两天,虽碰到了一头与五品三眼麋鹿附近的凶兽,并接收起血液,可在那以后,就再也没见到境地更高的凶兽了。
但是作为一个武者,刘云深深感遭到,气势是一个武者必须的东西,哪怕你的外借力再多,如果贫乏一种武者应有的大恐惧的气势,将永久没法成为最强者。
不知何时,中间的树枝上坐了一个身穿白衫,看起来风采翩翩好似墨客模样的人。
在山中行走,有一个商定俗成的端方,那就是普通反面陌生人交换,乃至就算是熟人,若不是早前就组好队的,几近也不如何说话。
只不过,刘云还是不敢赌,仰仗王子狐那种凶险残暴的脾气,如果刘云输了,将面对的恐怕就是这辈子不能翻身。
两世为人,刘云如果再平淡下去,他本身都会感到惭愧。
而最后一种,则是像王子狐一样,获得一种希世仙草。只要一边修炼,一边接收仙草中的灵气,境地晋升将非常快。
刚到第十一重山,刘云在过河的时候就赶上一条六品巨蟒,这是刘云进入十万里大山的第一个劲敌。
普通低阶凶兽聪明不高,轻易杀,但它们的血却没有多大用处。而高阶凶兽具有聪明,杀起来非常费事,加上凶兽天生的凶恶,乃至于普通与人类同阶的凶兽相遇,多数都是人类灭亡。
只是这精血具有凶兽的残暴之气,如果服用过量,恐怕会影响接下来的修行。可对于刘云这类短期冲破,却有大用。
乡试期近,为了能进入更好学院,见地到更广漠的六合,刘云没有挑选,只能向内里冒险。
这巨蟒足有六丈长,水桶粗细,浑身长满青色的鳞片,刘云看过凶兽图谱,晓得这凶兽名叫青麟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