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四章 十万里大山[第1页/共3页]
刘云将麋鹿的尸身翻转,将内脏剔除,从麋鹿的肚子中间部位看去,那儿有一个旋涡状的凹形肉巢,这就是麋鹿的丹田位置。
在喝下精血半晌后,刘云的神采顿时变得充血般的通红,紧接着乃至变成乌玄色。
刘云不敢怠慢,在四周找了块僻静的山洞,当即趁热将这一团丹田精血喝下,随即开端运转功法接收精血的灵气。
而真正有气力的凶兽,普通都是有聪明的,它们不但境地高,并晓得除了天敌以外最伤害的实在是人类。以是,它们普通都距人类很远。
主如果在打猎中,如果赶上大额的财产,很难保人在这个不受刑法束缚的处所不会起歹念。在这里,人与人之间的信赖几近没有,这句话,也是孙成在第一天进入大山之前就奉告他的。
在他身前,一头两丈是非,一丈来高,那身材足以和当代天下大象比肩。只是凶兽的长相却和麋鹿类似,现在已躺在那儿,其肚子全数被破开,连心脏都被绞碎。就算如此,这凶兽浑身还是在抽搐着,却没死绝,足见生命力之强。
刚到第十一重山,刘云在过河的时候就赶上一条六品巨蟒,这是刘云进入十万里大山的第一个劲敌。
只不过,刘云还是不敢赌,仰仗王子狐那种凶险残暴的脾气,如果刘云输了,将面对的恐怕就是这辈子不能翻身。
最快晋升气力的体例,不过有两种,当然,对于刘云来讲有三种,只不过,穿越武侠天下只能每月月朔去一次,而现在间隔乡试只要几天,时候来不及。
半今后,刘云来到一处潮湿的密林中,身上衣裳已被扯的稀烂,嘴角溢出血液,连身上也多处是伤口。
砰的一声,蛇头硬抗了一指之威,只不过是微微有些冒血罢了,行动涓滴没有影响,看它嘴里嗤嗤叫着,仿佛越加气愤。
这么一起走来,不知不觉间,刘云已走到了第十重山的四周,再走下去,恐怕就极其伤害了。
他谨慎将麋鹿的丹田用匕首划开,然后用早就筹办好竹杯将此中流出来的一调羹的鲜红血液装起来。
两世为人,刘云如果再平淡下去,他本身都会感到惭愧。
别的一种就是‘凶兽丹田精血’,浅显人服用凶兽丹田精血都能直接晋升为武生,可见凶兽丹田精血的短长。
普通的浅显人,被这麋鹿的第三只眼一看,恐怕会立即堕入幻觉当中。
最为独特的是,这只麋鹿的头上有三只眼,号称三眼麋鹿,那双眼睛另有勾引心神的感化。
这是一场性命之争,刘云必须做好最充沛的筹办。
想想也是,这十重山不时有猎人前来,早就将该杀的猎物杀了个洁净。
而这一次,想要获得更多资本的刘云需求的征途,很较着不止于四重山。
十万里大山是村里人给获得名字,实际上,谁都不晓得,那一座座堆叠的山岳到底多少才是绝顶。
刘云这番话虽傲慢,却不美满是大话,现在他轰天指二重发作的力量是一万斤。
不过仙草这类东西,自从开端修炼以后,就被人类采摘的七七八八。现在全部大陆上还存在仙草的处所,除了一些大的门派本身莳植以外,就只剩下极其伤害的深山或者是无人敢去的大海深处了。
普通来讲,翻过第四重山就会碰到凶兽,而到了第十重山今后,武生境以下的人都不敢再进入。
“轰天指!”刘云一上来,就利用了自家的绝技之一,涓滴不敢留手。
这些人中,有少数是他同村的人,而不熟谙的人天然更多,他们中有的是来此冒险的,有的是来源练的,总之,各种三教九流的人都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