序 曲[第2页/共5页]
“地上有血…”
以往的经历奉告本身,他有救了,鲁瑟没等安德烈吃力尽力拔出剑,他回身缓慢的逃窜。迷雾属于洪神,大地女神不能挽救他,只要他的两条腿能。他仿佛闻声了身后传来惨叫,双脚均衡不稳,跌倒在泥泞的地上。起家后持续跑,那东西必定在追他,只要一留步就会掏到本身的心脏。
这话说得轻巧,但鲁瑟完整不信赖。他年青一点的时候,曾经听一个想做流民的蠢货说过,尼福尔河是一条没有水,只要泥浆的河。那条河内里转动的满是池沼,没有一点声音,掉出来就没影儿。往西北一向走的话,在雾里连本身的手都看不见,除非贴到脸上。能找到河岸靠的是运气,传说当代有无数的兵士掉到河里被池沼淹死,因为他们底子看不见脚下,一脚落空就会被泥流渐渐拉出来。
迷雾由浓转淡,他听得见身后“嘶啦”、“嘶啦”的喉头响声,方知那怪物紧追不舍,鲁瑟几近绝望。他脚下的速率加快,直到一个打滑,脸贴着地重重摔滑而出。几块石头孤零零的横在土里,不刚巧的划破他太阳穴旁的肌肤。天下天晕地旋,眸子不断地向上翻动。恍忽中,他看到一个身影持剑扑了上去,与那张风趣而惊怖的大下巴怪物交兵。他想爬起家来持续跑,但双腿已经不听使唤,连左肩也因为刚才那一斧加上摔覆而整条手臂落空知觉,只能向前用一只手吃力地爬拱。
艾弗瑞抓起一把烂泥,闻了闻,“这些土渣没有植物的味道。按理说,如果真有甚么大型植物死了,必定会有腐气――”
说话的是个肥胖的年青人。他大抵十七八岁,瞳孔黄的有些发绿,脸颊狭长,双眼仿佛受就寝的困扰,深深堕入。他的头发遮住眼睛,皮甲之下,埋没了一副筋虬爆起的肌躯。
薄雾遮住天空,太阳略显暗淡。雾气跟着法度变得发浓了一点。正如那人所说,彻夜是懦夫节前夕,全兵团的禁酒令废除。每年如许的大日子可未几。如果彻夜能带着猎物归去,天然是能博得弟兄们的目光,但奸刁地鲁瑟嘴上是如许说,内心并非就是如许想的了。
“我感觉隆德里安不会怕蛇,”艾弗雷用必定的语气说:“并且领主大人也向来不打狮子。”
“领主说让我们来看有没有大型野兽的骸骨,”鲁瑟的口气满不在乎,“这破处所除了泥巴就是雾,甚么植物会那么蠢没事儿往这里靠?就算找到甚么骸骨,我看多数也是巨人的,哈哈。”最后一句较着有嘲弄之色,他明天可不惊骇,也不筹办逃窜。
“顿时大雾就没了,”安德烈转头安抚艾弗雷,“你看,过了这片雾,我们就转头。明天走得够远的了,你表示地很英勇。如果磨蹭到早晨还没归去,恐怕有性命之忧。”
雾垂垂淡了,安德烈这会儿的确有点想转头,但他作为一队之长,如果隆德里安跟上来了也罢,恰好鲁瑟这个大嘴巴没抢着留下。窥伺向来都讲究个迷雾前后,倘若此时转头,不消想鲁瑟那张嘴归去会如何诽谤本身。明天已是他任职队长的最后一天,他得给兄弟们留下个一向以来都死守岗亭的印象。但他想错了,鲁瑟内心早已盘算了主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