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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血与雾Ⅰ:斗篷与谎言》 1/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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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 曲[第1页/共5页]

空中比刚才变得更泞,并且轻易打滑,泥汤子里的石块差点绊了鲁瑟一跤。他强忍着走了一起,没有收回一句牢骚,以是不管此次探路往前走多远,只要一回城,他就要在营队里大肆鼓吹一番安德烈队长是如何胆小,本身是多么地英勇。

持续走了好久,雾气开端转淡,艾弗雷略微放下心来,因为这代表他们离海湾远了,但同时也意味着阿谁握着长剑的年青人离他们已有一段间隔,再往外走,就是从未有人踏足过的新地区。

“艾弗雷!”安德烈吼怒一声,长剑拖地,猛冲畴昔劈出。

在艾瑞卡萨,孩子们如果在夜里不好好睡觉,哭泣混闹的时候,父母就会跟他们讲巨人期间的可骇故事。巨人们比城里最高的城堡还高,拆开高山做盾牌,从大地取出燃烧的宝剑,把小孩子当作适口的食品。但隆德里安不是小孩儿,他也不喜好故事。

这时,地上几处森白的物事吸引了安德烈的重视力。那东西明显不是石头,而是新奇的骨头。地上的红色油花洒在泥水里,伴跟着残落在旁的一点儿鲜肉。这股腥味儿竟然是来自于此,他早就思疑不是土的味道。血,这是血,他们全都粗心了。

“放心,我们再往前逛逛。归正如何也到不了黯水湾,”短发中年人安静地指出,“去黯水湾没意义,得穿过这条路到林地的侧方。那儿骨头堆的跟小山是的,不成能有野兽在那儿安家。”

但比来几年,四周的山脉林谷几近都很少呈现成群结队的生物,或大型物种,启事尚且未知。苦寻无果,军士们猜想植物停止了个人燕徙,但圣庙祭司给出告终论:除了长于飞翔的植物,没有物种能等闲分开西土边沿的迷雾之境。

艾弗雷紧盯着鲁瑟的神采,另有双腿间几寸的丑恶小玩意。鲁瑟从参军开端一向到现在,十几年的时候还是个上等军士,美满是因为他太聪明。持续几次危急的遭受战,他总能活到最后满身而退,绝非是英勇,全都是因为跑得快,并且从不把后背留给野兽。以是没有哪个下属喜好如许的聪明人。但鲁瑟明天表示的很悠然得意,因为这处所寸草不生,向来抓不着甚么东西,也就是偶尔呈现个蜥蜴、小蛇之流,打死以后捡都懒得捡。

“顿时大雾就没了,”安德烈转头安抚艾弗雷,“你看,过了这片雾,我们就转头。明天走得够远的了,你表示地很英勇。如果磨蹭到早晨还没归去,恐怕有性命之忧。”

“地上有血…”

“对!我晓得,并且他还不打乌鸦,”鲁瑟嗤之以鼻,“那小鬼在惊骇。真搞不懂这类尿裆的小子是如何混进铁鸦军的,”他取出东西撒尿,“我敢打赌,这小子一只老兽都没带归去过。”他的声音像一盏子破锣,越说越响。

“那我还得感谢它呢,”鲁瑟讪讪地说,“幸亏没死在你的屁股上面,我看你每次擦屁股都只擦一下哦!”

“以是你这十来年都干甚么去了?人家十几岁跟你同衔,”安德烈冷冷地泼了一句,“你跟我同岁,鲁瑟,我们都三十三岁。而我,明天就要做副官了。你有阿谁时候吹牛,不如归去好好砍砍桩子,晓得么?”

这话说得轻巧,但鲁瑟完整不信赖。他年青一点的时候,曾经听一个想做流民的蠢货说过,尼福尔河是一条没有水,只要泥浆的河。那条河内里转动的满是池沼,没有一点声音,掉出来就没影儿。往西北一向走的话,在雾里连本身的手都看不见,除非贴到脸上。能找到河岸靠的是运气,传说当代有无数的兵士掉到河里被池沼淹死,因为他们底子看不见脚下,一脚落空就会被泥流渐渐拉出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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