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章 万通立场(1)[第2页/共4页]
依我看来,在30%~50%之间最好,为甚么?因为30%~50%之间考虑到了公司的管理题目,碰到事情,你有人筹议,不能你一小我说了算。别的,分派好处的时候,你获得的也充足多,最多能有将近50%,少了也有30%,如许你就有充足的动力。如果你只占10%的股分,那你根基上就没动力了,但如果你占90%的股分,那别人就没动力了。如果你占30%~50%,另一个股东占20%或30%,那大师就都有动力,并且事情也有人筹议,这就叫管理和好处的均衡。大师能够看到,那些给带领送钱的人,大部分都是一小我说了算的。王石为甚么不送钱?第一,他不是老板,公司挣的钱跟他有多大干系呢?没太大干系。第二,即便他要送,这么多人,一送送1000万元,审计的时候,上市公司的账如何表露,如何做账啊?
拉拉手行不可呢?拉拉手也有伤害,因为如果手拉得重了,便能够倒在对方怀里,倒在怀里再坐下来,那就要乱了。以是,马云说坐怀稳定的原则,是不往怀里坐。我曾经到柳下惠的故乡,他们那儿有个节日,相称于“风格朴重”节,说他们那儿的人都风格朴重,坐怀稳定,我就问他们为甚么稳定。他们说得比较调侃,说因为当时候太冷,都穿戴棉袄,以是稳定。我说,如果身强力壮,即便穿戴棉袄,他也得乱。
三是和本钱(国有本钱)的干系。和国有本钱之间的干系实际上就是钱和钱打交道,到底国有本钱占多少好呢?我以为,让它做第二大股东最好,做第一大股东你会很费事。有一次我们开董事会,请了一个商务部的人来给我们培训。我们每次开董事会都会请人来培训,培训甚么?培训所谓的“走出去”,也就是外洋投资。给我们培训的人说了一段话,他说,我来之前在网上查了一下,你们当时“走出去”,去纽约做中国中间是以国有企业的名义做的。我吓了一跳,厥后想起来,我们当年报批的时候,人家说非得国企才行,以是我就把我们的第二大股东泰达临时变成了第一大股东,这是不得已而为之。成果,我们没有及时把这个记录改返来。以是,此人一说,我们从速把它改了返来,不改返来,今后拿我们当国企羁系,那就费事了。开个打趣,那就相称于“天上人间”的“蜜斯”去妇联上班,如何都不是人了。以是,普通来讲,让国有本钱做第二大股东比较好,如果你让它做第一大股东,那你最后不但赚不到钱,还能够会被它折腾死。并且,它折腾你这事是没有人卖力的。比如你跟一小我打斗,他把你打伤了,你的家眷能够找他要医药费,这事有人卖力。但国企把你折腾死是没人卖力的,医药费是没人出的。以是,让国企做二股东、三股东是能够的,但绝对不要让它做最大的股东。
一是和政策环境、法律的干系。国有本钱有轨制支撑,有超经济特权。他跟你吵架,轨制老是方向他的;他占你便宜叫爱你,你占他便宜叫调戏,再狠一点儿叫耍地痞。以是,你和他产生干系,起首就是你不好。举个例子,我们和一家国企合作一个项目,80%的活儿是我们干的。分红的时候,他们提出能不能不按股分分,因为他们要事迹,说将来再想体例找补给我们。当时,我们的老总说问问他们想如何分。最后他们说了个数,总之比本来的二八分要多拿走很多。当时没有法律文件,他们直接就把钱拿走了。厥后,等我们要用钱的时候,他们又换人了。大师晓得,国企一换人,新来的人就不认之前的账了。厥后他们搞审计,一审计,占便宜的事他们就更不提了。归正我们是亏损了,这钱就算白给他们了。这就是轨制的不公允,国企有超经济特权。在股改之前,中国证监会另有一个潜法则:你买国企的股分,如果是亏损企业,要按净资产上浮15%,他才敢批准,因为他怕犯弊端;如果是赢利企业,大抵要上浮30%,他才气批。我们买了一家国企的股分,为了获批,在那儿放了四年多,也不敢把它做大,因为做大今后,还没等批又涨价了。以是,目前在中国,民企和当局、公家做买卖的轨制性安排必定是不公允的。在这类环境下,你不要以为你能够和他打官司,永久不成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