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百一十四章造化[第1页/共2页]
晏三合忍不住插话:“琴师靠甚么为生?”
“用我师父的话说,亲爹娘、亲兄弟的肚子里也都是算计,感觉舒畅了,就多到处;感觉不舒畅,就离远点,谁离了谁都能活。”
师父活着时,我的琴声里了不得有一点点乡愁别绪,远远不敷的。
传闻,八王之乱后,王、谢两大族中的此中一支,厥后迁到了金陵府,在乌衣巷定居下来。
董承风无所谓的笑笑。
乃至感觉这人间已没有甚么东西可沉沦的了……万念俱灰。”
董承风眼神忽地暗了下来。
“晏三合,你晓得这世上有种琴音,悲得能把你的五脏六腑都揪成一团,你的眼泪会不自发的就流出来。
酒顺着喉咙往下贱,所到之处很快窜起一团火苗,烫得他五脏六腑都熨帖了。
他求师父,再给他一次机遇,师父点头同意了,可没过几日,他老弊端又犯。
好笑不成笑啊?
十两银子,能买好多头羊呢,回家给爹娘买羊,羊生小羊,小羊再生小小羊,家里也能吃上白米饭。
晏三合也嘲笑:“这应了一句老话:狗不能喂太饱,人不能对太好。”
“我猜你师父,就是江南金陵人?”
“对了,去金陵府是我师父的意义。”
旧时王谢堂前燕,飞入平常百姓家——
他从这琴声里,听到了师父的苦、师父的难;也听到了师父乌黑漫漫的人活路上,无人可诉说的伤和痛。
晏三合:“你师父把你当亲儿子待。”
他跪了三天三夜,才跪得师父心软。
这诗说的晋代两大朱门王氏一族、谢氏一族的沧海剧变。
“靠给朱紫操琴,说白了和琴伎也没甚么辨别,就是卖艺挣钱,看着挺高雅的,实际上也是朱紫手中的玩物。”
董承风嘲笑:“跟了几年,朱紫玩腻了,就把我师父给一脚给踹了,回到家中,正碰上他最小的妹子嫁人。
平常的女子那里晓得这些典故?
我师父万念惧灰,拍拍屁股就走了,甚么都没拿,身上就背了一把七弦琴。”
他兴冲冲地扭头就走,可走着走着,内心不知为何慌起来,越走越慌,仿佛心口俄然开了个洞,忽忽的往外漏风。
停顿一会,他又补了一句:
他说人间最繁华的处所,莫过江南;江南最繁华的,莫过金陵府的秦淮河,承风啊,你就去那秦淮河上耍一耍吧!”
“他弹了半首曲,琴弦俄然断了,他笑笑,和我交代后事,夜里痛痛快快地走了。”
不但是为了那白花花的大米饭,而是想将来有一天,他能从师父的琴声里,听到一点高兴。
“我师父年青的时候长得好,细皮嫩肉的,朱紫都很喜好他。此中有个有权有势的,待他很好,金山银山都舍得捧到他面前来,我师父就跟了他。”
晏三合:“然后你就去了金陵?”
“现在转头再看,也是功德,正因为有了这一出,我碰到了他,我还得感谢他一家。”
他一咬牙,就又跑了归去。
董承风端倪低垂:“倒是我师父,一闭眼,他的脸就在我面前,一刻也难忘。”
“丫头聪明。”
董承风挑了一下眉,神采有些轻浮道:“偶尔被朱紫看上,也只能卖卖身。”
董承风见晏三合仿佛没明白,干脆把话说得更直白。
泡手的时候,师父偶然候会给他讲些琴理,偶然候就说些人生经历。
本来,董承风的师父竟然是王家人的后代,难怪他既能当琴师,又能做师爷。
按理该是他这个做亲哥哥的,把妹子背出门,可他妹子怕婆家有甚么设法,硬是没让他背,连送亲都没让他送。
晏三合不晓得该说甚么好。
董承风闭上眼睛,低低一声喟叹,“可不是吗,得靠我养老送终呢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