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3章 搜神记卷十一(2)[第3页/共4页]
衡农,字剽卿,是东平人。他小时候母亲就死了,奉养继母非常孝敬。有一天,他住在别人家的屋舍里,碰到打雷刮风,他不竭梦见老虎咬他的脚。衡农喊醒老婆,一同走到天井里,磕了三下头。房屋俄然间倾圮,压死了三十多小我,只要衡农佳耦得以幸免。
王裒泣墓
①雒阳:即洛阳。
【译文】
【译文】
杨公伯雍,雒阳①县人也。本以侩②卖为业,性笃孝。父母亡,葬无终山,遂家焉。山高八十里,上无水,公打水,作义浆于坂头,行者皆饮之。三年,有一人就饮,以一斗石子与之,使至高平好地有石处种之,云:“玉当生此中。”杨公未娶,又语云:“汝后当得好妇。”语毕,不见。乃种其石。数岁,不时往视,见玉子生石上,人莫知也。有徐氏者,右北平著姓,女甚有行,时人求,多不准。公乃试求徐氏,徐氏笑觉得狂,因戏云:“得白璧一双来,当听为婚。”公至所种玉田中,得白璧五双,以聘。徐氏大惊,遂以女妻公。天子闻而异之,拜为大夫。乃于种玉处,四角作大石柱,各一丈,中心一顷地名曰“玉田”。
①蛴螬:金龟子的幼虫。
①釜:古炊具。
汉时,东海孝妇养姑甚谨,姑曰:“妇养我发愤,我已老,何惜余年,久累幼年。”遂自缢死。其女告官云:“妇杀我母。”官收系之,拷掠毒治。孝妇不堪痛苦,自诬服之。时于公为狱吏,曰:“此妇养姑十余年,以孝闻彻,必不杀也。”太守不听。于公争不得理,抱其狱词哭于府而去。自后郡中枯旱,三年不雨。后太守至,于公曰:“孝妇不当死,前太守枉杀之,咎当在此。”太守立即身祭孝妇冢,因表其墓。天立雨,岁大熟。
②侩:旧时买卖的中间人。
周畅立公墓
【译文】
颜含,宇弘都,次嫂樊氏,因疾失明,医人疏方,须蚺蛇①胆,而寻求备至,无由得之。含忧叹累时,尝昼独坐,忽有一青衣孺子,年可十三四,持一青囊授含,含开视,乃蛇胆也。孺子逡巡②出户,化成青鸟飞去。得胆,药成,嫂病即愈。
楚僚,早失母,过后母至孝,母患痈肿,描述日悴,僚自缓缓吮之,血出,迨①夜即得安寝。乃梦一小儿语母曰:“若得鲤鱼食之,其病即差,能够延寿。不然,不久死矣。”母觉而告僚,时十仲春冰冻,僚乃仰天叹泣,脱衣上冰卧之。有一孺子,决僚卧处,冰忽自开,一双鲤鱼跃出。僚将归奉其母,病即愈。寿至一百三十三岁。盖至孝感天神,昭应如此。此与王祥、王延事同。
【注释】
【译文】
【译文】
王裒,字伟元,城阳营陵人也。父仪,为文帝所杀。裒庐于墓侧,朝夕常至墓所拜跪,攀柏悲号,涕零着树,树为之枯。母性畏雷,母没,每雷,辄到墓曰:“裒在此。”
①迨:比及。
【译文】
【译文】
白鸠郎
王祥剖冰孝母
郭巨埋儿得金
盛彦字翁子,广陵人。母王氏,因疾失明,彦躬自侍养,母食,必自哺之。母疾既久,至于婢使数见捶挞。婢仇恨,闻彦暂行,取蛴螬①炙饴②之。母食,觉得美,然疑是异物,密藏以示彦。彦见之,抱母恸哭,绝而复苏。母目豁然即开,于此遂愈。